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今年10月試行,企業界嚴陣以待,廠商須在明年1月底前,提交今年第4季出口產品的碳含量報告,若申報不實或不完整將面臨罰則。
由於CBAM並不接受購買碳權用以扣抵,也不能以自願減量額度來扣減,但因台灣碳權交易所採用的是「碳費先行」並搭配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的做法,無法與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工商團體疾呼,台灣碳權交易所應儘速規劃與國際接軌的配套措施,避免產業界陷入「全球淨零碳排」的艱巨挑戰。
對此,環保署表示,即將實施的碳費屬於歐盟 CBAM 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
環保署表示,依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今年 5 月 17 日公布的正式文本,台灣即將實施的「碳費」實屬於歐盟 CBAM 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而碳交易則為激發各界投入減碳行列之機制,歐盟 CBAM 條文原本就不能以自願減量額度來扣減。
你可能也想看:
碳定價解析》CBAM究竟是什麼?碳稅即將上路,「台版碳關稅」真能有效淨零?
碳關稅大哉問》CBAM即將實施,台灣企業該做哪些準備?專家:先從這四大步驟開始
目前環保署也正積極研訂碳費徵收及自願減量額度交易相關子法,預計將於明(2024)年開始推動實施,以引導產業邁向淨零排放之目標。
8 月 7 日所成立的台灣碳權交易所,將提供國內減量額度交易,以協助國內產業符合國際供應鏈要求及國內減碳目標。環保署表示,鼓勵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取得之後可在交易平台上,公開透明的移轉、交易或拍賣予有碳費抵減或增量抵換需求者。此種多元減量誘因機制可鼓勵各界投入減碳行列,再依照減量技術發展情形逐步調整對策,最終邁向淨零。
環保署強調,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為促進非歐盟國家實質減量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並不接受購買碳權用以扣抵。
氣候變遷因應法在今年 2 月 15 日正式上路,為加速減碳作為,將採碳費徵收搭配自願減量交易併行之作法,以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環保署表示,「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已於今年 6 月 29 日預告,後續將研訂「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以規範額度交易程序、對象及相關限制等應遵行事項。
此外,環保署正進行碳費徵收相關法制訂定作業,並與各產業進行研商座談,研訂碳費相關子法降低對於產業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