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委員會今(6)日舉行「2021台灣人權與企業行動論壇」,陳菊在致詞時指出,去年8月人權會正式成立,象徵台灣具體承諾將遵守國際人權規範,這也包括提升企業及社會人權意識,上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簡稱COP 26)落幕,顯示各國越來越重視氣候變遷對於人權影響,討論的範圍包含生存權、環境權、居住權、發展權等。
行政院也在去年制定「台灣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現行法令包括政府採購法、企業創新條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等,均納入人權及ESG相關要求,且台灣也將5大核心公約國內法化,未來將檢視國內法規,納入更多人權關懷。
出席論壇的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董事長黃志芳指出,在氣候變遷下,全世界每個人都能感受到一場深刻的變革正在進行,現在如果不努力,未來地球會越來越熱,越多天災、瘟疫、更嚴重的貧富不均等,氣候變遷徹底改變社會的價值觀,以及產業、投資、金融、經濟結構等。
黃志芳指出,2020年ESG概念橫掃全球金融市場,遵循ESG為選股原則的共同基金、ETF募資能力驚人,累積總資產規模去年首度站上1兆美元,自2011年以來ESG ETF規模成長29倍,遠高於整體ETF成長規模。
黃志芳強調,未來企業核心競爭力將是ESG,而非品質、價格及獨特性,「對地球更友善,才能把產品賣出去」,做好ESG不是企業成本,而是企業獲利關鍵,落實ESG重點推動企業文化轉型。
黃志芳以美國企業史上最大弊案安隆案為反例,表示昔日全美百大最佳雇主,卻因作假帳、內線交易等醜聞,最後破產,行政總裁遭判24年刑期;不過相較之下,2011年時,台廠大立光董事長在股東會上預先告訴股東公司產品未通過客戶認證,將影響公司未來3個月營運表現,當時股價自800元高點暴跌150元,但在調整經營策略後,大立光很快重拾獲利動能,2015年股價站上3000元以上天價,這都可以印證,公司治理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