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格拉斯哥現場,氣候金融Climate Finance是主要議題之一。我剛到的第一天上午,就看到這次的主席英國拉著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亞洲開發銀行ADR、亞投行AIIB等多邊銀行等進行氣候金融高峰邊會,探討各多邊銀行如何運用相關指引推動氣候行動。以歐洲復興開發銀行EBRD為例,早於先前即宣示目標,在2020達到所有計畫40%符合綠色金融標準。
其實多年以來,氣候金融在全球氣候行動中一直扮演重要的指引,而自2017年「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簡稱TCFD)發布以來,更成為氣候行動中的一個主要推力。
這其中有兩個關鍵,一個是直接牽動到金融業及公司營運財務,第二是指引訊號明確。許多人先前都將氣候行動視為環境議題,認為若要推動相關作為,就必須投入大量成本,損及利潤;其實從氣候金融的角度而言,氣候行動所需要的轉型作為,必然搭配新的綠色經濟模式,而透過資金和商業模式的導引,也才能使氣候行動持續長久。因此,氣候議題應該是發展議題,而非單純環境議題。
在這次的格拉斯哥會議中,我們看到了未來五年調適相關資金會翻倍、再生能源將有跳躍式成長、電動車主流化、淨零金融聯盟(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 GFANZ)成立,當然,還有全球矚目的巴黎協議第六條通過,未來國際碳市場將開始進行整合。
回到各國,許多國家的國內政策當然也隨著大幅前進,因為不只是上面的決議帶來新的投資機會,接下來面對2050的淨零,要如何規劃出具體可行2030的減碳路徑,相當於接下來每年需減少碳排3%的目標,都需要明確的政策訊號和氣候金融作為導引。
格拉斯哥會議才剛結束,美國的氣候特使前國務卿Kerry已經迫不及待於2月21日拜訪埃及討論會議內容,並發表聯合聲明。我國各部門應該會在今年提出具體減碳路徑圖及目標,而氣候金融也應會扮演重要角色。從格拉斯哥到埃及,我們已經在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