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碳費如何扣抵歐盟CBAM? 環境部:目標2026年中定案
就在歐盟CBAM正式實施前的兩週,歐盟執委會於16日晚間終於公布CBAM的多項執行法案及授權法案草案,除了說明如何計算產品碳含量、查驗與申報程序外,更預告未來將擴大適用範圍至180項鋼鐵與鋁產業下游製品,甚至包含汽車零件、冰箱等家電用品等。
為防堵「碳洩漏」,歐盟CBAM要求納管產品進口時,須由進口商依實際排碳量購買等額憑證。若產品已在原產國完成碳定價支付,可提供相關證明,依此申請扣抵CBAM憑證費用。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說明,目前依照歐盟規範,進口商實際需繳的 CBAM 憑證,有三道關卡。第一道關卡是「自主申報產品碳含量」,由出口廠商自行盤查並申報產品的碳排放數據;第二道關卡為「扣除歐盟排放交易制度(ETS)的免費配額」,以對齊歐盟境內產業的制度基準。
第三道、也是最關鍵的一關,則是「扣除生產國碳定價」,由於台灣碳費制度已獲歐盟 CBAM 認可,若產品已在台灣繳納碳費,且能提出相關證明,可抵減相應的 CBAM 憑證費用。
至於國內企業最關心的「實際可抵減多少比例」,目前仍有待台歐雙方進一步協商。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未來將持續與歐盟就碳費抵扣的技術細節與計算方式進行討論,期望於2026年6、7月取得具體結果;同時,也將與經濟部合作成立 CBAM 輔導小組,協助企業因應 CBAM 帶來的制度衝擊與實務挑戰。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長蔡玲儀說明,歐盟CBAM扣抵機制主要有三道關卡。圖片來源:陳嘉怡攝
台歐協商重點:鋼鐵產品碳排計算落差、查驗機構互認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未來與歐盟的協商重點將聚焦於「碳含量計算方式」與「查驗機構認定」。她指出,歐盟對水泥、肥料要求計算電力間接排放,但鋼鐵目前僅計直接排放;反觀台灣碳費制度,鋼鐵業繳納額度已涵蓋燃料與電力排放,如何確保台灣廠商已繳納的電力碳費能獲得精準扣減,避免重複課徵,將是環境部下一步與歐盟協商的重中之重。
她也提醒,考量不同產品的碳含量計算方式,歐盟雖提供「預設值」作為申報備案,但該數值是參考排放強度最高的前10%國家平均值,屬於高標準計算方式,且未來將逐年加成,企業仍因及早建立自主碳盤查能力。
歐盟CBAM針對產品碳排量計算,提供「預設值」作為申報備案,但該數值屬於高標計算方式。圖片來源:翻攝環境部記者會簡報
另針對查驗機制,蔡玲儀指出,國內雖已有18家機構符合ISO 17029國際標準,但受限於歐盟規範,若未獲歐盟會員國認可仍無法執行查驗。為縮短國內廠商跨國認證成本,環境部正爭取透過「國際認證論壇(IAF)」互認機制,或由國內機構直接向歐盟申請認可等方式進行對接,相關細節目前仍與歐盟持續討論中。
2026年台版CBAM試申報啟動:水泥先行、鋼鐵待確認
蔡玲儀強調,建立明確碳定價是台灣產品抵減歐盟 CBAM 的必要前提。為因應 2026 年開徵衝擊,環境部預告「高碳洩漏認定草案」,納入鋼鐵、水泥等 17 項行業,以及受地緣政治影響、碳費占毛利逾 30% 或毛利為負之企業,可適用「碳費打兩折」的高碳洩漏風險係數。彭啓明預估,首年碳費收入約 40 億元,其中高碳洩漏產業以傳產占6成居多。
為確保國內外產業公平競爭,環境部也正加速推動「台版 CBAM」制度。蔡玲儀表示,2026年將針對6項水泥產品規劃「試申報」,並同步建置系統與輔導進口商;鋼鐵品項因規格繁雜,目標於 2026年上半年確認納管清單。
彭啓明補充,水泥排碳係數雖高,但作為基礎建設的戰略物資,不宜過度依賴進口。為確保公平競爭,未來進口水泥的碳盤查與驗證標準必須與國內規範接軌;同時,政府將支持國內業者利用製程處理廢棄物,並規劃將含20%再生粒料的水泥產品列入綠色採購項目,推動資源循環與轉型。
環境部表示,將與歐盟持續協商碳費扣抵細節,目標2026年中定案。圖片來源:翻攝環境部記者會簡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