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擬推總量管制 將邀台積電等企業試行
碳費制度今年正式上路,依據《碳費收費辦法》,排碳業者須在明(2026)年5月依據今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納碳費。排碳大戶可申請自主減量計畫,適用每噸碳新台幣50元或100元的優惠費率(A、B方案),正式宣告台灣邁入碳有價時代。
彭啟明於12日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明年碳費將如期徵收,並期待碳的價值能在綠色金融領域發揮更大作用。此外,環境部正積極研議,引入亞洲鄰近國家如日本、韓國的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以提升台灣碳市場的發展成熟度。
不過,企業無須過度擔憂政策轉變的速度。彭啟明曾表示,碳費制度應先穩定推動一至兩年後,再考慮導入新制度,以確保政策銜接順暢,避免碳費與總量管制並行可能產生的衝突。他強調,接下來將進行法規調整與修訂,因涉及碳資產配置,各項規範都需審慎規劃。
他預計明年下半年,環境部將邀請優秀企業,特別是有國際碳權需求的企業,共同組成「先行者聯盟」,並可能前往國外學習,藉此推動台灣碳市場的發展與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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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啟明指出,碳交易的核心在於市場機制決定碳的價值,目前國內減碳成本每噸介於3,000元至2萬、3萬元不等,若能建立更完善的碳交易機制,將有助於強化碳資產的價值認定,並促進企業有效減碳。
此外,他也提醒,未來的總量管制標準將比現行自主減量計畫更加嚴格。目前企業多數選擇B方案,約2至3成則選擇A方案以取得優惠費率,而選擇A方案的企業將更適合參與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
「強制性碳市場」和先前已實施的「自願性碳市場」概念有所不同。圖片來源:台師大永續管理與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葉欣誠簡報
什麼是總量管制?
那麼「總量管制碳交易」機制到底是什麼?它又是如何運作的呢?
ETS(Emissions Trading Scheme)係指採用排放權上限與交易機制的系統,由具權威性的機構,通常為政府設定企業碳排放總額上限,並隨時間逐步降低,以達到減碳目標。
為此,受管控企業可依特定標準免費獲得或透過拍賣取得排放配額。若企業實際排放量低於配額,可將剩餘配額在碳交易市場出售;反之,若企業排放超過配額,則須購買額外配額以符合規範。
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機制之下,政府設定了減量目標,並進一步把允許排放量當做一種籌碼(碳權)發放給受管制者;若企業實際排放量低於配額,可將剩餘配額在碳交易市場出售;反之,若企業排放超過配額,則須購買額外配額以符合規範。圖片來源:senken
放眼國際,全球第一個且是目前規模最大的碳交易市場是2005年成立的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EU ETS),目前EU ETS成員共有30個國家,27個歐盟國家和挪威、冰島與列支敦斯登,涵蓋歐盟約40%的溫室氣體排放。
2023年歐盟ETS的年收入436億歐元(約新台幣1.48兆元),平均拍賣碳價每噸83.6歐元,並帶來碳排放年減16.5%的效益,最值得台灣借鏡。
然而,EU ETS如此完整的體系,並非一蹴而就。EU ETS的發展歷程可分為四個階段:
2005-2007年試運階段,主要聚焦於發電業和能源密集型產業,僅管制二氧化碳排放,但由於缺乏可靠的排放數據,配額發放過多導致價格歸零;
2008-2012年第二階段,雖改進諸多規則,使排放總額度較2005年降低6.5%,但受2008年金融海嘯影響,碳排放量大幅下跌,仍出現供過於求的情況;
2013-2020年第三階段,歐盟對碳交易系統進行大幅改革,擴大管制範圍並減少免費配額。該階段將57%的總配額改為拍賣方式,製造業到2020年的免費配額已下降到30%,發電業則完全無法取得免費配額;
2021-2030年第四階段,更配合歐盟2050年碳中和目標,要求2030年淨碳排放量較2005年減少至少55%。為解決配額過剩問題,歐盟也建立市場穩定儲備(MSR)機制進行管控。
此外,EU ETS 也導入多層面政策工具,如市場穩定儲備機制(market stability reserve,MSR)及碳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以強化市場韌性並確保減碳進程順利推動。
歐盟碳交易市場的成功經驗已成為多國參考範本,包括中國、印尼與紐西蘭等皆已推動碳交易機制。總量管制制度被視為減碳市場的重要推力,各界普遍期望能借鑑歐盟碳市場的發展經驗,以減少試錯成本,加速各國達成其國家自定貢獻(NDC)減碳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