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的主要焦點是碳費徵收後的相關影響評估,並納入了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的討論。(延伸閱讀:央行升息、電費漲,那收碳費會造成通膨嗎?)
然而,各界對於起徵費率、滾動調整機制等重要內容仍未有明確訊息,綠色和平基金會表示,在環境部繼續保持沉默的同時,工商團體卻積極發聲,尤其在經濟部通過調漲電價後,工業總會、工商協進會、三三會等多個團體紛紛發表聲明,希望暫緩或延後碳費的徵收。
工總引述倫敦政經學院的評估,假如每噸碳費訂為300元,將導致年度GDP減損0.32%,物價上漲0.62%;若參考歐盟近一年碳權的平均價格,即每噸85歐元(約新台幣2865元),則可能導致GDP減損4.06%,以及物價上漲5.92%。因此,工商總會建議在訂定碳費費率時應考慮消費者物價指數的影響,以避免物價上漲,進一步加劇通膨風險。
為了減緩對產業的衝擊,工商總會建議仿效新加坡逐步調整碳費費率的方式,即先低後高、分階段滾動檢討。同時,對於排碳量高且用電多的產業,如水泥、鋼鐵、塑化、造紙及光電產業,其可能面臨成本增加、減產或解雇員工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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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綠色和平氣候與能源專案主任徐祥誠表示,今年第一季本該出爐的碳費費率已經延宕,若工商團體仍反對碳費制度,台灣碳費徵收將遙遙無期,與其將碳費視為營運風險並對費率錙銖必較,工商團體應思考如何順應國際淨零趨勢,加速投入再生能源自發自用減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不僅增加國際競爭力,也對台灣的淨零轉型負起責任。
另一方面,若環境部不加速讓碳費制度於2025年如期上路,到2026年企業仍須繳納碳關稅給歐盟,白白流失臺灣及企業的減碳資金。環境部應該負起主管機關的責任,盡快協助各界溝通並達成共識,切勿過度顧忌工商團體的反對而失去減碳初衷、犧牲社會大眾權益。
環境部表示,延續前次會議討論,與會委員均十分關注碳費課徵對產業層級之影響,就配套措施實施方式進行討論,也提出碳費推動應考量產業早期減量努力、進口產品替代效果及成本是否能有效轉嫁等因素。
同時委員也於會中就我國碳費費率設計及碳費支用面向與效果進行實質討論,會議也決議請環境部氣候署依委員所提建議就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鄰近國家碳定價案例及碳費徵收相關配套子法,於下次審議會進行報告。
環境部補充,出席委員均認為碳費費率審議應在充分科學證據及國際經驗基礎下進行討論,並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規定,參照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現況、產業競爭力、國際碳定價與過渡轉型機制、消費者物價指數及對我國經濟衝擊評估結果等因素,綜合評估考量後提出我國碳費費率建議。
另費率審議會也將於調查各委員出席時間後召開第3次會議,接續討論碳費徵收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