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碳定價勢在必行,全球加速共創產業公平競爭環境
全球目前已有70多個碳定價機制(包含碳稅/費與碳交易制度)在全球各處實施,也有100多個國家正在考慮導入碳定價政策。
同時,有越來越多國家察覺到潔淨產業在全球貿易市場上面對的不公平競爭。例如:高碳排產業享有較便宜的關稅,或是在母國毋須為碳排放或其他環境污染支付相應的環境成本,因此各國已開始逐步調整相關政策,包含貿易協定。
高度仰賴出口貿易的台灣,應把握此趨勢以及COP28的全球盤點成果與重點倡議,重新檢視、協調國內政策,諸如2030減碳目標、化石燃料補貼改革、產業淨零戰略及國內稅收制度等。若能減少政策措施或相關稅費制度的破碎化,不僅可降低主管機關的行政管理成本,也能減輕中小企業、貿易商的合規成本負擔。
2025年將正式上路的碳費制度,其起徵價格與相關配套若能與國際接軌,將有助企業為未來數年的減碳投資計畫先行準備,且於全球淨零轉型實質發揮「Taiwan can help」的角色。
2.鋼鐵業領銜起跑 低碳/近零標準訂定,碳抵換(碳權)不該被用於產品碳中和聲明
相較油氣業、化工業與水泥業在國際減碳合作上的停滯,鋼鐵業目前走得相對順利,此或可歸功於世界鋼鐵協會(其成員的鋼鐵產能約佔全球產能的85%)在30年前便逐步推動成員導入碳排計算、資料搜集等經驗累積,且具企圖心的政府、鋼鐵生產商、下游客戶在深度減碳技術(綠氫-DRI-EAF)上的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先行者聯盟(First Movers Coalition, FMC)、世界貿易組織(WTO)、世界鋼鐵協會鼓勵業者採取任何有助於減碳的技術達到淨零目標,但要讓鋼鐵生產實現深度減碳(較傳統高爐製程減碳85%~90%以上),高爐+CCUS目前仍有相當高的不確定性及諸多障礙。
因此,國際智庫新氣候研究所(New Climate Institute)以及全球能源監測(Global Energy Monitor)皆強調,應避免投資新的高爐產能,舊有高爐的翻新計畫亦應審慎評估,若無法確保其未來使否能導入合適的深度減排技術,讓舊有高爐提前退役,可能是更好地實現淨零的方式、避免擱淺資產。
中鋼目前投入的鋼化聯產便是高爐+CCUS的其中一種,預計2040年後可帶來每年290萬噸的減碳量(約佔中鋼目前排放量的13%),未來也將評估高爐續存或轉型(電弧爐)的可行性。
故建議中鋼在建立中長期的淨零轉型路徑時,除了依據成本、市場需求、技術成熟度等因素來評估最適路徑,也應審慎評估CCUS技術類別是否真能帶來深度減碳,在碳運輸與封存的路線及場址是否具備安全性、永久性及社會接受度等條件。
至於在鋼鐵產品的低碳/近零標準訂定上,儘管目前WTO的《鋼鐵標準原則》尚未討論到這部分,但IEA、FMC、科學減碳目標倡議(SBTi)等組織已針對每噸粗鋼的碳排訂定了建議值(依據投入的廢鋼比例而有差別),且FMC已提到其發起的低碳/近零碳產品預購承諾並不包含碳抵換(碳權)的使用。
目前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也正開始打擊「以碳抵銷來聲稱其產品達到『碳中和』」的公司聲明,例如: 法國TotalEnergies、 荷航KML、殼牌石油洲都曾因聲稱公司或產品達到碳中和而面臨訴訟,歐洲議會正在修訂的「消費者賦權綠色轉型指令(Empowering Consumers for the Green Transition Directive)」也將使公司未來更難就其產品的氣候影響做出誤導性聲明。
中鋼上個月曾聲明其生產出台灣首批碳中和鋼材,但若以國際上對低碳/近零產品的嚴格標準來檢視,其實應不符合國際要求,中鋼與台灣各大企業對企業/產品碳中和的聲明應更加謹慎對待,莫誤解淨零真意,反助長漂綠之風。
3.多方合作是實現淨零目標的基石,企業應主動響應具企圖心的氣候政策及倡議、加速全球與國內的氣候行動:
工業的去碳化解決方案涉及各類技術的研發投資及示範部署,因此,如何媒合、協調、動員各種資源,讓各個國家、產業、金融機構與各大國際組織能加速合作,一向是每屆氣候峰會的重點。
此次大會中啟動的「工業轉型加速器」、「淨零工業夥伴關係」 、「全球媒合平台」以及歷經三屆峰會的IDDI、FMC與突破性議程便是最佳示範。台灣雖非公約締約國,但參與本次峰會的企業家數盛況空前,包含老面孔的台達電、台灣氣候聯盟領軍的友達、宏碁、華碩,以及國泰、玉山等金融機構,亦有數十位的公部門、學研代表及公民團體與會。
然而,國內對於這些具企圖心的氣候政策或私部門的積極倡議(如:低碳鋼鐵、水泥/混凝土的預購承諾、相關政策逐步導入在公共工程或建築部門、建立營建產品碳排資料庫等)的討論聲音卻相對稀少,更遑論進一步推動台灣政府思考、學習其經驗,強化其氣候政策。
此次大會的重點之一,便是要藉由全球盤點的結果來強化國家以及非國家行動者(城市、企業等)的氣候責任,故具知名度、擁有影響力的企業更應站出來,公開支持那些可帶來正面氣候影響力的國家政策、公私部門倡議。這也是去年聯合國高級別專家組在「誠信第一(Integrity Matters)」的建議。
根據CA100+與 Influence Map的報告,亞洲企業、產業協會在這部分的表現不如預期,尚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筆者在此列出以下三點建議,期望更多企業加入,不僅有利於升級台灣的氣候行動,也能呼應COP28國際趨勢、共推2050淨零目標:
響應「2030再生能源三倍、能源效率雙倍」目標,支持國內屋頂光電加速、耗能產業節能目標倍增政策。
響應「IDDI (低碳公共工程採購)」倡議:公共工程委員會預計明年起的公共工程採購須預估工程碳排、揭露主要產品碳排強度。營建業價值鏈的參與者應主動協助工程會及相關部會建立營建產品碳排資料庫,甚至推動採購的主要部會建立如IDDI四等級的低碳採購政策時間表。
強化「企業氣候資料揭露及品質(包含建立轉型計畫)」:國際發展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已於今年6月底推出了IFRS S1和IFRS S2正式版,此有助於提升全球企業氣候資料的透明度、一致性、可比較性、優化企業自身及金融機構的投資決策,ISSB建立的資料標準也在COP28上獲得各大國際組織的支持,我國金管會亦有意在2026-2030年間導入之。
企業應及早檢視過往永續報告書揭露不足之處,並強化ISSB要求揭露與說明的項目,如「階段性減量目標及策略」、「資本配置計畫」、「碳權使用及相關規劃」等。
參考資料
WTO(2023年),Trade Policy Tools for Climate Action
Fyson, C., Grant, N., Das, N., Maxwell, V., Reynolds, C., Rogelj, J., ... & Waterton, O. (2023). When will global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peak?
Boehm, S., L. Jeffery, J. Hecke, C. Schumer, J. Jaeger, C. Fyson, K. Levin, A. Nilsson, S. Naimoli, E. Daly, J. Thwaites, K. Lebling, R. Waite, J. Collis, M. Sims, N. Singh, E. Grier, W. Lamb, S. Castellanos, A. Lee, M. Geffray, R. Santo, M. Balehegn, M. Petroni, and M. Masterson. 2023. State of Climate Action 2023. Berlin and Cologne, Germany, San Francisco, CA, and Washington, DC: Bezos Earth Fund, Climate Action Tracker, Climate Analytics, ClimateWorks Foundation, NewClimate Institute, the 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High-Level Champions, and 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DOI:https://doi.org/10.46830/wrirpt.23.00010
New Climate Institute(2022年),Decarbonisation in the global steel sector: tracking the progress
IEA(2023年),Breakthrough Agenda Report 2023
GEM(2023年),Pedal to the Metal
CHN(2023年),Regulators crack down on corporate carbon neutrality claims
United Nations(2023年),Implementing the recommendations of the High-level Expert Group's report "Integrity Matters" (或可參考筆者翻譯的的中文檢核表 )
IFRS(2023年12月4日),ISSB at COP28: close to 400 organisations commit to advance the ISSB climate global baseline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內容由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及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共同企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