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控股綠能事業2010年從客戶節能設備改善的專案服務開始,兩年後進入太陽能電廠融資業務,由於出售綠電可有穩定的售電收入,於是在2014年向中小企業客戶租借農舍、廠房的屋頂,投資太陽能電廠,並在2015年成立中租能源公司,從此更積極開展電廠投資,從屋頂型電廠發展到小型、大型地面案場,2018年已居台灣光電系統投資的龍頭地位,中租更持續尋找發展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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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2年底,中租控股合計已擁有3,234座太陽能電廠,發電總容量達1.09GW,到2023年前四月再增100座,達3,334座太陽能廠。依中租控股資料顯示,2022年太陽能案場生產的綠電,與台電共同轉供,提供售電服務,加速推動能源轉型,合作對象從金融產業至電信產業,並已釋出2.75億度綠電,因應電力用量變化,提供輔助的儲能服務,彰化、台南與屏東等地,設置AFC(Automatic Frequency Control)調頻備轉儲能系統;同時隨著電動車逐步普及的趨勢,投資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所需的充電樁業務。
為了讓太陽能電廠案源可以「源源不斷」,中租控股又從大型案場重新回頭找小案場、家戶型案場,對於中租控股的「轉變」,外界以為中租可能在大型案場遇到困難,然中租控股董事長陳鳳龍表示,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在大型案場,中租控股還「挑案」,情況不佳大型案子,中租也不會承作。
對於中租「棄大就小」陳鳳龍有他的盤算。他說承作小案場是他的堅持,因為要走「長遠的路」,大案場完成後,雖可使太陽能生產量能一下子增加很多,但大型案場案源畢竟不多,三、四年做完就沒了,但小型案場案源卻可細水長流,非常符合中租的核心策略,就是「做人家不要做的事」,小案場的繁瑣靠管理技術就可克服,只要管理好,就有不錯的投報酬。
中租策略長廖英智補充,承作「家戶型」案場可有效利用屋頂空間,對社會成本最低的,且小型案場管理比較簡單,加上目前台電的網路輸配線已很齊全了,只要再做一點配套措施即可。像「成大沙崙」做智慧電網,在社區就可發電、售電、儲能,還有作離尖峰調配,效率非常好,社會成本會降低很多,若將發電廠設在偏遠地方,要花很多錢建置配電線路,傳輸過程會有很多損耗。
陳鳳龍說,中租能源除設置太陽能電廠發電到售電,從漁電共生到儲能,有相當綠能工程技術能力,會一直往前走、走一條長遠的路,只要可以執行、可獲利的綠能業務都是中租未來的業務,會一步步地持續建構綠能的產業鏈,創造綠能的價值鏈。
陳鳳龍說,綠能市場商機要靠挖掘及學習,中租是邊做邊學習,碰到困難就想辦法去解決,中租的綠能業務及利潤占比將會持續提高,這條綠能發展路「目前還看不到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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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工商時報,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