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比重質化呈現 社會溝通占二成
舉辦評比的環團包括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及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劉如意說明,評比採「5+1」架構,評比項目涵蓋80%的條文內容以及20%的社會溝通品質,涵蓋16項指標,包括政策目標與治理機制、再生能源推動、淨零建築、低碳運輸、公民參與等面向,並特別納入地方特色。社會溝通部分則透過線上問卷調查,由縣市政府主責局處填答。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強調,評比結果不採「排名制」,而是以質化描述表現較佳的縣市,供他縣市參考。劉如意也強調藉由評比機制,強化對草案制定與落實的監督,呼籲其他尚未制定條例的縣市加快腳步。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圖片來源:鍾依靜攝
宜蘭社會溝通表現佳 非直轄縣市減碳經費仍傷腦筋
座談會邀請到宜蘭縣與新北市環保局代表,分享第一線推動經驗,宜蘭縣政府環保局科長林修毅指出,非直轄市要推動淨零政策,會面臨經費不足的挑戰。
例如再生能源方面,宜蘭雖擁有地熱資源,但開發經費有限;交通方面,原本希望仿照台中市設置電動車充電樁,也因經費不足受限。他說明,宜蘭縣自2015年起便著手草擬淨零自治條例,草案已達44條,不過仍還在研擬階段,尚未送交議會審議。
陳詩婷指出,再生能源部分,宜蘭縣在地熱資源管理方面採總量管制,設置地熱取用特定區域與緩衝區,以控管開發範圍、環境衝擊。
在漁業政策上,要求進出宜蘭縣的漁船須符合經濟部《漁船用引擎容許耗用能源標準及管理辦法》,後續還會由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訂定法規,推動使用再生能源與安裝柴油節能裝置,藉此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展現因地制宜的減碳思維。
淨零自治條例條例評比指標。圖片來源:擷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簡報。
淨零自治條例評比面向中總體評分最佳為宜蘭縣、新北市與台中市。圖片來源:擷取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評比簡報。
宜蘭是這次社會溝通項目表現最佳的縣市之一,林修毅告訴《環境資訊中心》,縣府多次與建築業、機車工會等產業團體對話,讓業者意識到淨零碳排不只是口號。然而,業界普遍期待,配合轉型後能否獲得相對應補助與技術資源支援,降低轉型門檻。
林修毅呼籲,未來中央將淨零資訊擴及各部會與局處,加速橫向溝通,同時提供地方必要經費,以因應地方政府減碳、調適新增的工作量,例如中央碳費的挹注,仿照空污費,撥交一定比例在地方政府運用。
新北電動車逐年增 800kW以上即為用電大戶
陳詩婷指出,目前正在議會審議的新北市淨零自治條例,一大亮點是明確規範800瓩以上用電大戶的再生能源責任,相較於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僅針對契約容量5000瓩以上用戶,新北市將門檻降至800瓩,擴大規範對象,態度更為積極。
在建築能效方面,新北市要求新建、既有、公有、私有多種類型建築物公開能耗資訊,應設置智慧能源管理系統、再生能源設施與儲能系統。未來計程車、客運與貨運業者應優先使用電動或零碳燃料車輛,並逐年提升比例。
台中鼓勵工廠屋頂光電 「工業城市可以參考」
台中作為工業重鎮,「台中市淨零自治條例」議會已經通過,待中央核定。陳詩婷分析,台中市淨零自治條例在再生能源設置義務上有積極作為,例如市管場域應設置太陽光電設施,強調鼓勵民間發展公民電廠。
條例也規範,依據《產業創新條例》核定的新闢產業園區,園區廠房建物屋頂應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裝置發電設備面積應達屋頂水平投影面積50%以上。「這是我們覺得其他工業重鎮可以參考的設計。」
台中市在2015年就開始推動工業鍋爐汰換,經發局當時訂有《企業加熱設備改用天然氣補助要點》,這項補助實施到2022年2月,期間已經有207家企業完成天然氣管線與鍋爐的設置,自治條例將優先輔導使用燃煤工業鍋爐或汽電共生鍋爐,改用環保燃料,如廢棄物再利用產生的替代燃料、生質固體燃料、氣體燃料,降低污染和碳排放。
《縣市淨零自治條例評比報告》完整內容,請點此。
※ 本文授權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標題:八縣市淨零自治條例比一比 宜蘭、新北、台中整體表現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