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高樓環評案,也應進行溫室氣體增量抵換
除了環境部推出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規定工廠、園區、高樓建築等4類開發行為外,北市此次修正草案,則要求其餘開發案仍須向市府提出溫室氣體增量抵換計畫。
據聯合報報導,環評委員在會中提出兩個關鍵問題。首先,北市府在審查增量抵換計畫時是否有明確標準?其次,市府如何確保開發單位不會在其他縣市重複抵換?
環保局回應,北市環評案9成為高樓建築,均須依照中央辦法去做。增量抵換比率每年超過10%者的執行期程可少於10年,並舉例過往曾審核四季酒店一案稱,該案抵換方式為5年內更換所有燈具,環保局當時邀集專家學者成立委員會,審核通過結果也覆知氣候變遷署。
另有委員建議,考慮到開發案在北市增加用電量和溫室氣體排放,應優先要求在北市進行抵換,以促進本市的淨零排放目標。環保局表示,將鼓勵開發單位留在北市增量抵換。
此外,工地污染管理也是此次修正的重點之一。新規範要求環評開發案在施工期間導入污染科技化管理,包括設置監視系統、營建工程空氣品質及施工噪音連續偵測器、預警通報與污染自動化抑制設備。施工機具也需取得金級清潔排放自主管理標章,以提升工地污染自主管理能力。
營運階段也納管!室內空間需獲空品認證
為推動環境友善措施,新規範對開發案的營運階段也提出了具體要求。如規範餐飲店面應申請加入環保餐廳、設置循環容器租借服務等環境友善措施,旅館則應取得環保標章旅館認證。
旅館開發案則應取得環保標章認證,辦公室須響應綠色辦公。另於室內公共空間取得環境部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標章或北市室內空氣品質金級場所認證。
環保局表示,這次修正是為了促進北市環評開發案的淨零轉型。台北市已於2022年發表「2050淨零行動白皮書」,並在2024年7月通過「台北市淨零排放管理自治條例」,而此次修正的審議規範最快將於11月底公告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