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我參加「2022台灣友善畜牧暨永續食物轉型國際論壇」,會中珍古德博士透過視訊,用她一貫溫暖智慧的語調說著:「集約化農場具備病原體傳播的理想條件,恐怕會促成如同COVID-19般威脅全人類的新型人畜共通傳染疾病。為了環境、人類健康和動物,我們都必須努力改變。」語氣不重,但語意很重。
經濟動物,我們食用的雞、鴨、牛、羊、豬等等,在飼養的過程中如何享有動物的福利?值得我們思考。
歐洲公民也在去(2021)年年中倡議「終結籠飼時代」(End the Cage Age),獲得歐洲議會的支持,歐盟執委會已經確定,在2027年前逐步廢除籠養母雞、母豬、犢牛、兔、鴨、鵝等動物。
我國農委會也於2014年起,陸續訂定友善雞蛋、友善豬隻、友善牛乳等畜禽產品的生產系統定義與指南,2019年更提出我國首部「動物福利白皮書」。
喚起生產鍊與消費端的自覺,目的是要讓動物保護從商業制約中掙脫出來,永續的食物系統一定是建立在確保動物福祉的基礎上,這才是當代永續發展的觀念所在。從飼養到宰殺,先進國家已經有很多的改變,台灣才開始起步,我們要加速迎頭趕上,用新的思維修正相關制度。
修正兩法,強化兩師,建構一個公平、健康與友善環境的糧食體系。
修正兩法,一是「動物保護法」,一是「畜牧法」。
我們的動物保護法,有專章規範實驗動物、寵物、寵物繁殖買賣,但作為最大宗的經濟動物,不但沒有專章規範,涉及的條文也很少。
而畜牧法是1998年制定,2010年第6次修訂,距上一次修正已經超過10年,主要的內容是畜牧場登記管理、種畜禽及種源管理、產銷調節及輔導、畜禽屠宰管理。但是對於家畜、家禽的福利照顧,完全闕如。這都是未來修正必須補正的。
除了上述兩法,兩師指的是「獸醫師」和「畜牧技師」。
獸醫師有「獸醫師法」規範,畜牧技師則是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32類技師的一類,但畜牧法中卻沒有畜牧技師的角色。在友善畜牧的工作中,強化畜牧技師的功能實屬必要,因此,我主張在畜牧法中,明訂畜牧技師法源,賦予執行業務範圍,強化角色,讓畜牧技師在畜牧領域、動物保護、改善禽畜與人類的關係上,可以發揮更大的功能。
改變的時刻到了,修正兩法,強化兩師,我們期待對友善畜牧做出一些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