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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碳邊境調整機制」? 排碳者付費當道!看懂歐盟碳關稅的全球影響

什麼是「碳邊境調整機制」? 排碳者付費當道!看懂歐盟碳關稅的全球影響
撰文: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孫文臨報導     分類:E永續環境     圖檔來源:達志 日期:2021-11-30

聯合國格拉斯哥氣候大會(COP26)落幕不久,會議上確立的眾多減碳宣言與承諾有如一劑強心針,然而,還有更多的多邊合作和減碳倡議在醞釀,例如歐盟在大會前公布的55套案(Fit for 55),其中「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草案引起全球關注。歐盟預計2023年逐步實施「碳盤查」,2026年開始要求部分進口商品購買「碳權」以防止「碳洩漏」。究竟什麼是碳關稅,台灣產業又該如何因應?

防止進口產品「碳洩漏」  歐盟CBAM要規範什麼?

 

工業革命後,人類使用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排放大量二氧化碳,2020年的二氧化碳濃度已是工業革命前的1.5倍,且持續增加。科學家們不斷警告,全球暖化帶來氣候變遷,極端氣候每年已造成上百萬人受害、數千億損失。

 

由於氣候危機迫在眉睫,各國政府紛紛宣布「2050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也就是30年後將不再增加碳排放,以此為目標之下,「排碳付費」成為減碳的重要經濟手段。歐盟自2005年啟動碳交易機制(ETS),超額排碳的企業須付出高昂的代價、減碳有成的公司則收成獲利,誘使企業加大減碳力度,目前歐盟碳交易市場的每噸碳價已達2000元台幣。

 

然而,該制度使得高碳排產業出現外移效應,搬到「排碳免費」的地區繼續污染環境,即為「碳洩漏」(carbon leakage)。

 

氣候變遷是全球性的議題,只有歐盟減碳成功,其他國家的碳排愈來愈高,並無法解決氣候危機。歐洲經貿辦事處雍青龍(Thomas Jürgensen)表示,CBAM的首要目標就是防止歐盟碳洩漏的狀況,以確保氣候政策能發揮效果。

 

其次,歐盟希望發揮全球影響力,促使其他國家、地區的廠商減少排放。CBAM的設計就是讓進口產品如實反映出歐盟的碳定價,以高碳排產業為對象,完善歐盟排放交易系統。雍青龍也強調,CBAM將完全遵守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國際貿易規則。

 

第一階段五大產業  2023年實施、2026年開徵碳關稅

 

CBAM第一階段納管水泥、鋼鐵、鋁、肥料、電力等五大產業。雍青龍說明,這五大產業有較高的碳洩漏風險,其碳排放量約為歐盟碳交易市場的45%.未來也將持續擴大納管範疇,預計到2036年納管所有進口產品。

 

根據歐盟CBAM草案規劃,碳關稅並非固定費率,而是依照產品進口前一週的歐盟碳交易市場價格計算,要求進口商須購買碳排憑證。2023~2025年為過渡階段,只會要求進口商申報排碳量,2026年起則會實際徵收進口產品的碳關稅。

 

雍青龍強調,CBAM更鼓勵產品在生產國就進行減碳,因此若該商品已有在其他國家繳交排碳費用,即可扣減其所需購買的CBAM額度。

 

不過,經濟部國貿局局長江文若表示,雖然草案有規範出口國已有繳納碳費可抵減CBAM所需購買的碳權,但各國的碳訂價機制不同,出口國的碳費要如何被歐盟採納,細節尚未公布。

 

CBAM各國意見多  英美日有意跟進  金磚五國表達反對

 

江文若指出,CBAM草案於公布後已引起各國關注,歐盟境內有許多意見,最終仍需經由歐盟所有會員國的討論並通過,他認為,若要按計畫於2023年生效,仍有極大的挑戰。

 

檢視目前世界主要國家的態度,中國、俄羅斯、印度、巴西等金磚五國立即表達反對CBAM,他們認為巴黎協定允許締約國有差別的減碳責任;澳洲也表達反對,認為這是貿易保護措施。

 

美國、英國、日本、加拿大等則研議跟進,他們認為CBAM非常重要。江文若說,美國議會今年也提出CBAM草案,與歐盟的差異在於,對美國沒有採取CBAM或是減碳程度與美國相當,就免繳碳關稅,但未減免出口國碳費「根據了解,目前連署的議員不多。」

 

泰國、南韓、菲律賓等國則對CBAM表達關切,他們認為CBAM必須符合WTO的規定,也質疑歐盟無法把單邊標準加諸於其他國家。

 

 

企業避免碳關稅最佳方法不是繳碳費  而是降低碳排放

 

而觀察台灣的反應,經濟部表示,將關切歐盟CBAM可能衍生的非關稅貿易障礙,是否符合WTO最惠國待遇等原則,也籲請歐盟,制定政策時應衡量過多貿易衝擊。環保署則說,會在《氣候法》修法納入「我國可向高碳排國家的產品收取碳費」的條文,作為貿易談判的籌碼。

 

江文若補充,由於歐盟嚴格的氣候政策,使境內企業要付出很大的成本進行減碳,CBAM防止碳洩漏,也可確保歐盟企業的競爭力。

 

另一方面,若納管業者未按規定由合格的機構進行盤查碳排放,CBAM草案中也有所謂「預設值」的規範,產品碳排放強度將以此預設值為準,預設值的算法是按照歐盟境內碳排放最高的10%國家來計算,而這些大多是產煤的東歐國家。

 

台灣出口歐盟產品 涉及CBAM以鋼鐵、鋁製品為大宗

 

隨著碳關稅開徵在即,產品的碳排放直接影響了價格競爭力,繳交本國的碳費也只是部分折抵CBAM額度,不足的金額仍須購買碳權補足,也就是說,產品的排碳量愈高,所需購買的碳權也就愈多,以促使企業落實減碳投資。

 

江文若表示,2020年台灣出口到歐盟的產品中,涉及CBAM的產品金額約9.7億美元,其中鋼鐵就佔了9.5億元、鋁製品則大約1500萬。他也引述美國氣候領袖協會2021年的評估報告,台灣的鋼板平均碳排放低於中國、印度,高於美國、加拿大、歐盟,約與日韓相當。

 

事實上,CBAM只是碳定價的手段之一,目的是要實踐「排碳者付費」,以經濟手段加速幾碳。即使在我國碳費撲朔迷離、國際碳關稅爭執不休之際,許多有遠見的國內外企業早已實施「內部碳定價」,目的是要讓減碳有價,量化減碳的效益,當企業愈早落實減碳,碳關稅所帶來的衝擊就愈低。

 

※本文授權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