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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入門篇之二】歐盟「碳關稅」恐衝擊台灣出口競爭力!規劃能源轉型,台灣該怎麼做?

【碳中和入門篇之二】歐盟「碳關稅」恐衝擊台灣出口競爭力!規劃能源轉型,台灣該怎麼做?
撰文: 簡又新     分類:其他綠能     圖檔來源:達志 日期:2020-09-15

歐盟為台灣第4大出口國,年貿易額達505億歐元,倘歐盟一旦CBAM機制提出「碳關稅」,對我國的出口競爭力勢必產生巨大的影響。

自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會議2015年在法國通過「巴黎協定」以來已屆5年,所有簽約國同意力抗全球暖化,將地球氣溫控制在不超過前工業時代(1750年)2°C,且更應力求將升溫控制在1.5°C內。

 

各成員國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 NDC)於簽署後正式成為 NDCs 並每5年提交報告及檢討,第一個週期從2020年開始,並將自2023 年首次全球盤點、透明公開的呈現,檢視各國是否達到目標。

 

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在2018年發佈的《地球暖化1.5°C》特別報告,為了達到控制全球溫升在1.5°C以內有兩個條件;一係2030年全球碳排須較2010年減少45%,另一要件則是在2050年全球須達碳中和。

 

自美國川普總統於2017年宣布退出協定後,國際上許多人士都悲觀地懷疑全球的減碳目標是否能夠如期達成,而國內更有不少工商界對企業節能減碳的計畫束之高閣或採取觀望的態度,惟對照歐美最新的綠電發展與減碳政策相關趨向,勢將對台灣企業的營運造成衝擊。

 

歐盟執委會在新任主席馮德萊恩上任百日內即提出歐洲綠色新政,揭示2050年歐洲要達到碳中和,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達50%至55%,2021年執委會將提案修改「能源稅指令」以確保擁有更有效率的「碳定價(Carbon Pricing)」,並準備由「邊境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CBAM)」,擔當起歐盟的碳價防線。

 

歐盟為台灣第4大出口國,年貿易額達505億歐元,倘歐盟一旦CBAM機制提出「碳關稅」,對我國的出口競爭力勢必產生巨大的影響。

 

在美國,雖然川普的聯邦政府並不熱衷於節能減碳議題,但各州政府及民間企業卻非常積極;以加州潔淨能源目標為例,2030年要達到60%占比的目標,到2045年則矢言實現零碳電網。

 

民間大型的品牌公司亦紛紛加入RE100倡議(使用100%再生能源),以蘋果公司(Apple)為例,2020年7月宣布要在2030年對整體公司業務營運、製程供應鏈和產品生命週期實現「碳中和」目標。

 

全球最大的百貨公司沃爾瑪(Walmart)永續目標之一,即是計劃在2030年前要從其供應鏈中減少10億噸的累計碳排放量。國際品牌大廠或企業之永續相關策略與措施將嚴重衝擊全球供應鏈大國—台灣。

 

今(2020)年以來,台積電(TSMC)一連串的再生能源策略路徑規劃,例如長期購入沃旭能源(Ørsted)的離岸風電、加入RE100組織,並宣告2030年生產設施使用25%以上綠電,以及2050年達到使用100%綠電目標等,即是受到蘋果公司「供應鏈潔淨能源計畫」的影響。

 

為了加強節能減碳政策的推展,以及未來歐盟「碳關稅」的牽制,亞洲各國包括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新加坡都已採取程度不一的碳定價機制,同時建立碳交易所並進行實質交易。反觀我國在2015年頒布實施「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至今尚未建立碳總量管制、碳費或碳稅、能源稅,以及碳交易機制。

 

近期政府部門已啟動《溫管法》的修訂,主要包含3大面向:行政效率、管制工具及氣候調適,其中管制工具即包含碳費、稅相關制度的建立,以及氣候調適專章,期待政府單位能儘速展現具前瞻性且企圖心的成果。

 

台灣的人均碳排放量約為10.9公噸(2015年),相較全世界而言屬較高者;巴黎協定簽定之後,人均碳排放量約增加10.18%(2018年人均碳排放12.01公噸)),《溫管法》首階段減碳僅2%的目標在今年結算,恐怕無法達成。針對新冠肺炎(COVID-19)的超前部署,是目前台灣防疫措施成功的主要原因。

 

但面對全球減碳與綠電要求日益嚴峻的壓力,依據我國現行的能源轉型規劃,到2025年時尚有80%電力來源占比使用天然氣及燃煤的化石燃料進行火力發電,排碳量仍偏高,如不及早準備,勢必無法滿足企業的綠電需求,台灣的競爭力將面臨空前的打擊,而且非常難以補救。現在公私部門煩惱僅是眼前的「缺電」議題,不久的將來大家該擔憂的將會是「缺綠電」的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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