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序入秋,空汙季節也將來臨,台灣中南部地區民眾受地形與產業結構影響,感受特別深刻。但環保署近期以「促使企業秋冬季減排」為由,拋出調整空氣汙染防制費(空汙費)費率構想,卻意外招致立委與環保團體強烈抨擊,反對者認為這項政策實際上是降低業者空汙費,可能反讓春夏季空氣品質惡化。
估少收533萬 挨批太體貼廠商
依《空氣汙染防制法》授權環保署制定徵收辦法的空汙費,被視為改善空汙的「經濟誘因」。目前,包括工廠、營建工程在內的固定汙染源,必須依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粒狀物與六大重金屬的排放總量繳費。二○一七年起,環保署為引導業者調整製程,增加空汙季節減排誘因,開始實施秋冬季較高、春夏季較低的「差別費率」。
但近期環保署以「季節排放差異不明顯」為由,有意進一步拉大秋冬(十月到三月)與春夏季(四月到九月)的費率差異,強化調節效果;具體作法,則是針對部分排放物調降春夏費率,提升秋冬費率。這項規畫最快將在明年元旦正式上路,環保署估計,明年空汙費收入將比一八年減少五三三萬元。
「我們支持差別費率,調升秋冬、不調降春夏兩季,或是全年費率逐步增加都可行,我們不知道環保署為什麼一定要這樣做?」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質疑。
對於環團質疑,環保署則回應:「本次修正係為降低秋冬季節排放,減少空品不良事件日之發生,且以不影響業者年度產能、減少收費調整衝擊之前提,進行調整費率。」
由上述文字不難發現,環保署是希望在減少空氣品質不良日數,以及降低企業衝擊之間取得平衡。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也曾多次表示:「此次調整不是要調高空汙費,只是希望增加減量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