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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能源採購》SEMI白皮書4大建議:鬆綁風電國產化、開放電證分離

低碳能源採購》SEMI白皮書4大建議:鬆綁風電國產化、開放電證分離
撰文: 數位內容部     分類:ESG快訊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10-17

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能源合作組織(SEMI EC)近期發布《台灣低碳能源採購挑戰與解方》白皮書,並提出四大行動方針,表示若要實現2030年的再生能源目標,政府和產業應改善現有綠電採購機制,以及離岸風電與光電開發等障礙。

2030年低碳能源缺口恐達310億度

 

報告指出,2023年半導體製造業用電量佔台灣總用電14%,預計未來比重將持續上升。然而,台灣電力部門的碳排係數比世界平均高出13%,2023年化石燃料佔總發電量的82%,若依現有規劃,預計到了2030年台灣低碳能源目標僅能達成50-70%。

 

此外,若所有半導體與電子製造業者皆採用符合1.5°C路徑的低碳能源使用目標,則能源需求將出現190-310億度缺口,不僅影響台灣企業的穩定生產,也將衝擊全球科技業者的減碳承諾。

 

圖片來源:SEMI《台灣低碳能源採購挑戰與解方》

 

為此,國際半導體產業協會能源合作組織(SEMI EC)在白皮書中提出四項主要行動方針,具體內容如下:

 

圖片來源:SEMI《台灣低碳能源採購挑戰與解方》

 

建議1:開放電證分離、修《電業法》

 

報告指出,2023年台灣僅有9%電力來自再生能源,其中只有7%是企業透過購售電合約(PPA)直接採購。由於自用發電設備方式受空間條件限制,PPA成為絕大多數企業在台灣採購低碳能源的唯一通用機制。

 

然而,簽訂PPA的門檻很高,不僅要求承購方具備高度信用評等,用電量還必須大到足以吸收再生能源發電量的波動性。

 

SEMI建議,台灣可考慮導入RE100認可的電證分離能源屬性憑證和綠色電價方案(修《電業法》)等機制,該方案在全球RE100成員的低碳能源採購量中佔比超過60%,並已在日本和南韓等亞洲市場實施。

 

電證分離能源屬性憑證:是指將再生能源發電所產生的「電力」和「環境效益」分開交易的制度。在這種模式下,再生能源發電商可以將電力賣給一方,同時將再生能源憑證賣給另一方。

 

舉例來說,甲公司使用屋頂太陽能發電,但並不打算對外宣稱使用綠電,因此他們自己使用電力,而將綠電憑證賣給乙公司。但在由於企業沒有實際使用綠電,所以在國際上常有該模式是否為漂綠的爭議。(延伸閱讀:亞馬遜、微軟、Meta都在用,綠電憑證「電證分離」是什麼意思?為何RE100承諾會打折扣?)

 

綠色電價方案: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指出,綠色電價是消費者選擇購買再生能源發電的電力方案,以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外模式下,多家電力公司競爭,消費者可自由選擇特定類型的再生能源電力,需求增加時公司須增加供應,形成良性循環。

 

而台灣的綠色電價由經濟部推出,且設有總量上限,不會因需求增加而提供更多。消費者只能向獨占的台電購買,選擇有限,缺乏對電力公司的施壓空間。

 

RE100認可的低碳能源採購機制在各市場中的可得性,與日韓相比台灣RE100認可的採購機制,不包涵電證分離、綠色電價方案。圖片來源:SEMI《台灣低碳能源採購挑戰與解方》

 

建議2:鬆綁風電國產化規範

 

在離岸風電發展方面,白皮書指出當前競標制度中的國產化規範需要調整。目前國產化要求已成為決定離岸風電競標結果的唯一因素,而忽視了發電成本與項目執行能力等其他重要因素(延伸閱讀:歐盟控台灣風電國產化違反WTO規定!經濟部「朝著開放路線走」)

 

在國產化、全球供應鏈短缺與通膨等不利因素影響下,離岸風電成本大幅攀升。近期競標的3-1期專案預估價格已提高到每度5.5-6元或更高,超過台灣用電大戶工業電價約5-7成。

 

另目前本地供應鏈仍處於發展初期,開發商在關鍵零組件上受限於少數本地供應商,如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和風機安裝船在台灣僅有1-2家供應商,增加供應鏈斷鏈風險。此外,本地供應商產能不足,影響交期,如彰化風場111座基座中僅6座如期交付。

 

這導致全球風機製造龍頭維特斯斯(Vestas)已停止向3-2期標案報價,其他風電廠商如(Iberdrola)、台亞風能及韋能能源(Vena Energy)也決定退出3-2期競標。

 

SEMI指出,離岸風電競標的遴選標準中包含國產化要求,在其他離岸風電市場並不罕見,但通常只會是眾多遴選條件之一,而非單一決定因素。圖片來源:SEMI《台灣低碳能源採購挑戰與解方》

 

建議3:加強政府承保的信保機制

 

隨著躉購費率降低,越來越多綠電開發計畫需要仰賴企業購售電合約(PPA)來建立足以吸引專案融資的營收流。報告指出,由於台灣缺乏電力交易市場,銀行要求企業須滿足高信評才願意融資給離岸風電專案,即使是投資等級的國際企業也未必符合要求。

 

據WindTaiwan報導,台灣「綠電信保機制」已9月上路,將由八大公股行庫對企業購售電合約(CPPA)提供履約擔保。購電企業需繳納保費給承作銀行,由銀行提供履約擔保,銀行端再向融保中心申請融資保證,也就是「再保險」。

 

並由中國輸出入銀行負責執行,最高保證額度80億元,保證成數最高8成,期限最長為20年。此新制將協助國內求綠電若渴的用電企業順利購電,參與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的開發商亦能因此受惠。

 

SEMI建議,可透過政府承保的信保機制、團購機制和綠色電價方案來降低信用風險。目前台灣政府已與八家公股行庫合作構建企業PPA綠電信保機制,在承購方違約時最高代償一年半的離岸風電PPA金額,預估44家企業受惠。但相較於離岸風電PPA一般長達15-20年,現有覆蓋期仍不足。

 

另一方面,團購合約已有成功案例,例如台積電簽訂每年10億度、為期20年的綠電團購合約,部分由其供應商共同認購。此外,餘電問題也仍待解決,目前台電對離岸風電餘電的收購價為零,對太陽光電則支付低於PPA成本的躉購費率,這將增加承購方風險,影響中小企業參與PPA的意願。

 

建議4:設法降低土地成本

 

針對太陽光電發展,SEMI指出,台灣在土地取得和社區回饋金方面的成本遠高於其他市場。以土地取得成本為例,在台灣約佔整體太陽能開發成本的20%,而在德國僅占3%。社區回饋金支出則另外占整體成本的5-10%。自2020年以來,地面型太陽光電的土地租金價格已上漲約十倍。

 

報告建議,政府應參考丹麥等國經驗,在公布推廣區域前,先進行實地勘查、確認土地使用資料、評估環境影響,並舉辦地方公共論壇,提升透明度。目前經濟部雖已指定約2,100公頃「不利耕作區」作為推廣區,但實際開發量不及潛能的三成,顯示規劃過程仍需考量更多開發條件。

 

在行政審核方面,建議建立統一原則協調各縣市審核流程與標準,並由單一政府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參考南韓、日本等國做法。針對社區回饋,則建議參考德國、丹麥經驗,明確制定回饋金額標準,如德國規定超過百萬瓦的陸域風電專案,須提供半徑2.5公里範圍內社區每度電最高回饋達0.002歐元(約新台幣0.07元)。

 

(延伸閱讀:德國如何成為歐盟最多風機的國家?解析30%風電兩大關鍵,和能源合作社有關?)

 

完整內容,可參考:SEMI《台灣低碳能源採購挑戰與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