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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碳權交易總盤點,彭啟明曝碳費最大困難在這,但總量管制會是未來方向!黃正忠籲:碳費時間框架需明確

台灣碳權交易總盤點,彭啟明曝碳費最大困難在這,但總量管制會是未來方向!黃正忠籲:碳費時間框架需明確
撰文: 朱姵慈     分類:ESG快訊     圖檔來源:朱姵慈 攝影 日期:2024-05-31

台灣環境教育協會昨(30日)舉辦「臺灣碳權交易的問題盤點與對策」總結座談會,邀請環境部彭啟明部長、氣候變遷署蔡玲儀署長,與專家學者探討碳權交易的未來方向與挑戰。

在討論碳定價時,環境部長彭啟明提到目前最大難題是,仍有企業在詢問「電費要上漲了,碳費可不可以再緩緩。」他強調,碳定價與電價應分開討論,不應混為一談。

座談會開始,台師大永續管理與環境教育研究所葉欣誠教授先簡介前三場會議重點整理,他提到,雖然台灣碳權交易所逐漸被各界接受,但在法律層面上仍有許多不清晰之處。

 

因為,碳權這一概念在媒體和企業間被廣泛使用,但其法律定位尚未確立,現行氣候變遷應應法及相關法律中並未明確提及「碳權」一詞,這導致社會各界對碳權的理解存在混淆。

 

「臺灣碳權交易的問題盤點與對策」總結座談會。朱姵慈攝

 

葉欣誠說,碳權交易應被視為減碳工具,主要目的是促進減碳,與碳費等其他減碳政策需要協調一致。因此碳權交易市場的完善需要明確法律依據、權責單位及可交易商品範圍,並加強各利害相關人的溝通。

 

臺灣碳權交易所董事劉哲良指出,國際上的碳定價主要有四種工具:稅費、總量管制、碳信用及企業內部碳定價。

 

國際上,碳信用通常與強制性的稅費和總量管制相搭配使用,不僅能有效降低管制對象的經濟負擔,還能促進有錢國家將資金、技術和人力帶到開發中國家,實現全球碳減排的目標。

 

照片來源:葉欣誠簡報

 

在前三場會議重點各界提出了許多建議,包括嚴格核發碳權的審核機制及提升市場資金的流動性,以應對國際碳市場的變化,真正有效的排放交易需建立在總量管制的基礎上,逐年降低排放總量,提升碳價以促進減排。

 

對此,彭啟明進一步引用總統賴清德的政見,指出碳定價機制,最終總量管制會是未來的重點發展方向,環境部將朝這個方向努力。

 

針對碳費的實施,彭啟明表示政策的制定需要公平合理,政策的推動需要各界的支持和理解,使碳定價政策能夠順利推行。

 

KPMG安侯永續發展顧問公司董事總經理黃正忠觀察,碳權交易和抵換機制是符合經濟有效性和成本效益的輔導性工具,但在現行法規中扮演的角色仍然較次要。

 

他解釋,歐盟及其他國家的碳排總量管制體系中,碳權實際上是「Allowance」,即容許排放的額度,而不是特定的權益。碳定價必須反映合理的市場能源價格和氣候變遷的外部性,而目前台灣的能源價格因政府控制而存在補貼性扭曲,這需先行解決,才能實現碳定價的意義。

 

黃正忠提到,目前全球碳價預計在2030年達到每噸75美元,未來可能超過100美元,因此設定起徵點和預見未來價格非常重要。他強調,碳費的時間框架需明確,例如從何時起徵、何時達到100美元或1000美元,這些對企業預算和成本內部化至關重要。

 

黃正忠強調,無論政策如何變化,最終仍需企業界買單和落實。他呼籲環境部應與企業保持合作,避免因政策資訊通過後便終止商議,建立政府與企業民間的具體合作模式,是應對未來挑戰的關鍵。

 

照片來源:邱祈榮簡報

 

環評委員、台大森林與環境資源系教授邱祈榮認為,台灣要實現淨零排放,最重要的是全面監測和清楚記錄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儘管台灣在減碳上已投入大量經費和努力,但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並未顯著下降,顯示出在盤查過程中存在許多漏洞。他建議,未來的減碳措施應與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澈明確連結,確保經費的使用能夠真實反映在減排效果上。

 

邱祈榮表示,為了幫助企業獲取國際碳權,特別是巴黎協定第六條機制(第 6.4 條:永續發展機制)下的碳權,需要政府在國際談判中付出更多努力,以建立海外碳權購買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