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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碳挑戰再+1!英國版CBAM將上路,和歐盟CBAM有何差異?

減碳挑戰再+1!英國版CBAM將上路,和歐盟CBAM有何差異?
撰文: 台達電低碳生活部落格/陳玫伶     分類:ESG快訊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04-10

英國政府去年底承諾,將在2027年前推出英國版碳邊境調整機制(UK CBAM),以避免碳洩漏風險。這項重大宣告將導致不少進口商面臨與國內生產商相當的碳價。英國版CBAM 收取的費用將取決於進口商品生產過程中的碳排放量,以及原產國碳定價與英國碳價的差距,涵蓋鋼鐵、鋁、化肥、氫、陶瓷、玻璃、水泥等產業,機制的設計與明確範圍將於2024年進一步研商。

英國是全球最早將淨零碳排立法的領頭國家之一,在G7國家中的減碳速度也位居前哨。不過,要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英國能源轉型路徑中產業去碳的工作至關重要,一旦做不好,也會進而影響到其他國家的碳排放量。

 

2027年起,英國的CBAM將上路,未來輸入英國的鋼鐵、鋁、陶瓷和水泥等產品,將與英國本土製品面臨相當的碳價。

 

英國版CBAM的目標與歐盟考量相近,皆是為了防止碳洩漏。照片來源:Pixabay/Pexels

 

英國版CBAM最重要目的之一,是為了降低「碳洩漏」(Carbon Leakage)的風險,避免高碳排產業把碳排放成本轉移至其他碳價低廉或不收費的國家,讓產業排碳大戶不論在何處都要付出代價。碳洩漏增加,不僅會折損全球為了降低碳排所做的努力,也會降低私部門在脫碳化上的投資。

 

未來,若是出口國無設定碳定價或是碳價過低,則進口到英國的商品需要繳納關稅,以確保進口產品與英國本土產品的碳成本差距不會太大。

 

英國在G7國家的減碳速度位居前哨。圖為英國首相蘇納克。照片來源:Number 10/Flickr(CC BY 2.0 DEED)

 

為了確保去碳化政策的環境完整性(environmental integrity),同時不影響境內產業的脫碳進程,英國政府規劃了系列計畫,從2023年初便開始針對國內潛在碳洩漏風險進行諮詢,包括碳邊境調整機制、產品標準、幫助市場發展低碳產品及碳排放報告書。

 

今(2024)年,英國在CBAM的設計與落實上預期會有更多進展,與貿易夥伴、受影響企業或組織間的討論及協商也會更加頻繁,相關產業如電力、航空等也在去年開始受邀參與英國碳排交易制度計畫(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的內容討論。

 

而英國碳排放交易措施管理局(UK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 Authority,UK ETS)也正研擬如何根據排放交易機制(ETS),為具有高碳洩漏風險的產業提供免費配額;同時,為了確保ETS市場繼續提供有效的財務激勵措施,同時不致影響工業脫碳進度,相關補貼計畫則持續研商中,如工業能源轉型基金(Energy Transformation Fund)、淨零創新投資組合計畫(Net Zero Innovation Portfolio),和用以發展碳捕捉與封存(CCS)技術的200億英鎊投資。

 

此外,英國政府也打算與業界合作,制訂自願性產品標準,據此向客戶推廣低碳產品,發展出可以衡量產品碳含量的綱要,用來支持去碳化的其他政策。然而,總部設在倫敦的獨立環保智庫E3G對此舉持反對意見,認為政府選擇不採用分階段的強制性標準令人失望,自願性標準過去常因業界採納度過低,反而可能變成無效作為。

 

英國CBAM VS. 歐盟CBAM

 

根據規劃時程,英國CBAM將晚於歐盟CBAM推出,歐盟CBAM雖已於去年10月上路,但到2027年正式實施前都算是過渡期。至於英國版與歐盟版的CBAM,兩者關係還沒有進一步的討論。

 

不過,英國有刻意與歐盟版做出區隔,例如英國版的CBAM沒有納入進口電力,但額外增加了陶瓷與玻璃產業。兩者囊括的產業不一致,至少在歐盟和英國還沒有相互承認彼此的CABM之前,進口商暫時需要遵循兩種制度,也增加了執行複雜度。

 

英國版CBAM納入了陶瓷產業。照片來源:LoggaWiggler/Pixabay

 

不同的是,英國版將不會如歐盟CBAM規定須購買產品的CBAM憑證,而是直接向進口商徵稅。加上英國版執行期程較歐盟版晚一年,英國國內商品可能會先面臨在國內傾銷的風險。此外,2027年後,英國政府要如何逐步取消國內的免費津貼至今還沒有眉目,此舉可能會損壞信譽,讓外界認為英國國內生產者擁有雙重保護。

 

根據溫莎架構協議(Windsor Framework),英國退出歐盟之後,北愛爾蘭的電力系統依然涵蓋在歐盟ETS下,至於北愛爾蘭是否要遵循歐盟CBAM,仍未有明確定案。

 

受到歐盟CBAM上路影響,今年英國政府會如何就英國版CBAM進行諮詢、設計、確立規範,仍有待進一步研商。對於還不熟悉歐盟CABM的產業,應提前了解自身義務,並評估相關機制施行後的直接或間接影響。


※本文授權自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