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組成碳費費率審議會,環境部前於112年12月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該部依設置要點完成相關遴選作業後,於13日公布第1屆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名單。審議會由該部次長擔任召集人、氣候變遷署署長擔任副召集人,並包含機關代表委員5位、民間團體代表委員6位及學者專家8位,共計由21位委員組成。
為遴選學者專家委員,環境部分為「環境」、「能源及資源」、「經濟及財務會計」及「法律」等4類專長領域,於今年1月18日公開接受各界推薦學者專家人選,總計有82位納入遴選,之後經過該部邀集相關機關組成遴選小組並召開遴選會議,完成學者專家委員的遴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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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民間團體的部分,環境部表示,經過多方考量相關民間團體對於碳費議題的關聯性及代表性,並儘可能納入來自環保、社會公正團體及產業界等不同領域代表,以衡量各界意見,由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全國工業總會、全國商業總會、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民間團體推派代表。
有關機關代表委員的部分,則由經濟部、國發會、國科會、金管會及主計總處等相關機關推派代表擔任。
環境部補充,考量碳費費率為各界關注議題,為確保審議會的公正性,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委員在任期內,不得擔任碳費徵收對象事業的董(理、監)事、負責人、受僱人或顧問職,經該部調查受聘委員利益迴避情形後,請委員簽署同意書。
環境部說明,依據「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的規定,委員任期為2年,本屆委員任期將自今年3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審議會的任務為碳費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的訂定與調整,以及有關碳費費率的評估、檢討、研究及諮詢等。
環境部表示,碳費費率為各界十分關切之議題,該部完成費率審議會的組成後,訂於本週五(3月15日)召開第1次費率審議會,屆時將於會議上說明審議會相關運作規定以及碳費徵收相關子法的規劃,並徵詢委員的意見,以利後續費率的討論與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