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列為有毒?歐洲恐失電池產業競爭優勢
歐洲化學總署風險評估委員會於2021年9月指出,研究顯示碳酸鋰、氯化鋰、氫氧化鋰這三種鋰鹽對孕婦及胎兒具有潛在毒性,應標示具有生殖毒性(reproductive toxin)。歐盟執委會原訂2022年對鋰的毒性認定做出最終決議,但至今未能定案。
《華爾街日報》指出,歐盟執委會試圖淡化這項決定的影響,聲稱這只不過是一紙貼在產品上的警告標語,但業界卻不這麼想。業界擔心,歐盟若將鋰列為有毒物質,管制規範勢必衝擊電池業的發展與投資。
2022年6月,全球最大鋰礦商Albemarle就先示警,若歐盟宣布鋰為危險物質,Albemarle將被迫關閉德國廠。緊接著在8月,美國、澳洲、阿根廷等鋰生產大國也提出呼籲,希望歐盟不要將鋰認定為有毒化學物質。
根據外電報導,全球高達70%的電池是由中國生產、近半數的鋰元素是在中國境內精煉。若歐盟將鋰列入管制,將變向提升中國在電池及電動車供應鏈的競爭優勢。
「鋰和稀土已取代天然氣和石油,成為我們經濟發展的核心」,歐盟執委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於同年9月重申鋰的重要性。他指出,90%的稀土與60%的鋰都在中國生產製造,這對歐洲並非好事,因此他將推動《關鍵原物料法案》(European Critical Raw Materials Act),以提升電池在「歐洲製造」的占比,降低對進口金屬的依賴。
目前,芬蘭、德國、葡萄牙等歐盟國家都已展開境內鋰礦的開採與煉製。歐盟執委會表示,仍須進行更多科學研究及跨部門協商,才能做出兼顧人體健康與環境永續的決策。
德國政府於2022年大力補助瑞典商Northvolt在德國北部建立大型電池製造廠。圖片來源:Northvolt
歐盟新電池法案重大進展 確定回收再利用具體目標
就在鋰認定陷入膠著之際,去(2022)年12月上旬,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對「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規」達成臨時協議。待兩單位正式批准生效後,這將成為歐洲第一個針對電池完整生命週期的立法管制,用以確保電池從生產、回收、再利用的過程均符合安全性、永續性。
協議包含以下具體目標:一、生產者的廢電池回收率於2027年前達到63%、2030年前達到73%;二、電動滑板車、電動自行車等輕型交通工具(LMT)廢電池的回收目標則為2028年前達到51%、2031年前達到61%。
該協議也規範2027年從廢電池回收再利用的鋰要達到50%、在2031年達到80%。目標期程可視市場與技術的發展、鋰的供應狀況而調整修正。
捷克環境部長尤雷契卡(Marian Jurečka)表示,新規範有助提升歐洲產業競爭力,讓廢電池適當地回收再利用,以確保有毒物質不外流。
環境安全與產業前景陷兩難 鋰認定再延遲
不過,歐盟執委會並未在2022年確認鋰是否列入有毒物質。《華爾街日報》指出,這已是第二度的延遲。
業界專家認為,鋰若列為有毒物質,將會增加安全處理成本。歐洲電池公司也表示,美國2022年通過的《降低通膨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正大舉鼓勵電池與綠能投資,若歐洲環境不利電池產業,相關投資恐轉往美國。
中國在鋰與鋰電池的生產製造都占有絕對優勢。圖為中國電動車龍頭比亞迪(BYD)的電動車電池模組。圖片來源:DKMcLaren(CC BY-SA 4.0)
※本文授權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