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坪以上新建物屋頂強制裝光電
為配合2050淨零碳排政策及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範,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將針對規定新建、增建及改建建築物需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以擴充國內再生能源供應,促使國家能源轉型政策持續向前邁進。
國土管理署主任秘書朱慶倫指出,依建築執照核發統計,國內每年約發出2萬件使用執照,屋頂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300坪)的建物雖僅占發照量的6%,卻占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比例達60%。
因此,考量政策推動的整體發電效益,內政部初期將以屋頂建築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者為實施對象,包括既有建物的增建、改建及新建物均須設置太陽光電設備。預估年發電量可達17萬千瓩,約可供應5萬戶家庭一年用電需求。
國土管理署主任秘書朱慶倫指出,國內每年約發出2萬件使用執照,其中屋頂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建物雖僅占發照量的6%,占全國新建屋頂面積總量比例達60%。圖片來源:內政部
這項草案共計11條,內政部已邀集相關部會、環保團體、光電業者、建築師公會及地方政府召開8次研商會議討論,9月也拜會經濟部,就其管轄的工業區、產業園區內的廠房屋頂太陽光電設置情形交流意見。
環團批門檻過高,94%新建物免設置
然而,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等環保團體卻對此草案表達強烈遺憾。他們指出,內政部以「為求新制度穩健」為由,不願下修設置義務面積,將錯失建物光電扮演淨零要角的關鍵時間點。
環團指出,依現行草案內容,若維持1,000平方公尺以上的設置標準,未來將會有高達94%以上新增、改建建築物,將無需負擔裝設太陽光電義務。
此舉也可能無法涵蓋目前主流的小型、微型新建案,不利於屋頂光電普及民間,使一般民眾難以加入能源轉型行列。
為此,環保團體建議,內政部應將門檻下修至300平方公尺(約90坪),以涵蓋20%的新建案數量及80%的建築面積,並設置2年一期滾動檢討條款,趕上歐盟國家2029年後「所有新建住宅建築」設置光電的腳步。
環團認為,內政部主責推動的「淨零建築目標」原則過於寬鬆,可能導致國家淨零戰略,以及2026年20GW的光電目標無法如期實現。圖片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他們進一步解釋,現今住宅呈現小宅化趨勢,台北市近三年內基地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的電梯大樓、華廈僅有個位數,預售屋資訊也顯示新建物基地面積多在300坪以下。
若不在新建初期就安裝光電設備,未來加裝的成本和難度將大幅提高,變相將建築業者的減碳及能源責任轉嫁給購屋民眾。
另歐盟規定2026年前所有新建公有建築及商業建築,只要可用樓地板面積大於250平方公尺即需裝設光電,2027年前相同規模的舊有公有建築及商業建築也需安裝,2029年起更要求所有新建住宅都必須設置。
國土署:小型光電板維護成本較高 不應強制裝設
朱慶倫則回應稱,依建築執照核發統計,國內每年約發出2萬件使用執照,儘管有8成的新建物屋頂面積小於300平方公尺,多屬小型建物或透天厝,但因面積較小,個別裝設不僅零星分散,維護管理費用也較高,民眾可自行考量設置。
針對建商可能將設置成本轉嫁給民眾的疑慮,朱慶倫表示,太陽光電設備具有一定自償性,可透過躉售電力獲得收入,實際負擔並不如想像中沉重,建商不應以此為由大幅調漲房價。
另外,至於建商若未依規定設置太陽光電設備的罰則問題,國土署建築管理組長高文婷表示,「不發使用執照就是最大罰則」,因為使用執照核發前必須實地查驗相關設施是否確實設置完成,這比金錢罰則更具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