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應防範身分證字號濫用並健全外洩通知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各團體於2020年發起晶片身分證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試圖緩解「全面換發」New eID政策下,拒絕強制配發晶片/數位身分證的國民,將在公告舊證失效後,面臨無法投票的窘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程序於 去年(2023)5月宣判駁回,指出當前公告「舊證失效」可能性不高,不符合「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要件。
儘管如此,法院於判決理由要旨指出,晶片身分證對個人的隱私權和資訊自主權產生重大影響,並表示現行計畫與法律保留原則相違背。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在台灣法律實務罕見且缺乏相關成功案例。儘管無法預防未來再次發生強制換發,但此訴訟過程中已達成階段性成果。
行政院宣布暫緩政策並承諾進行相關修法,內政部也修正相片管理辦法中有關晶片身分證的內容,可選擇「無晶片身分證」應是數位身分證政策底線。
台灣應重視個資串聯和蒐集的限制,並遵守資料最小化原則,不應全面數位化取代現有的身分識別制度。並且應綜合考慮不合理的身分證查驗和蒐用情境,提供無晶片身分證選擇,避免個資濫用,淪為實名制社會的風險。(延伸閱讀:全台首例換發身分證不列親屬名!為何法院判准、內政部卻上訴?)
2. eID訴訟已達階段性任務,每人可依自身需求選擇「無晶片身分證」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各團體於2020年發起晶片身分證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試圖緩解「全面換發」New eID政策下,拒絕強制配發晶片/數位身分證的國民,將在公告舊證失效後,面臨無法投票的窘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程序於 去年(2023)5月宣判駁回,指出當前公告「舊證失效」可能性不高,不符合「預防性不作為」訴訟要件。儘管如此,法院於判決理由要旨指出,晶片身分證對個人的隱私權和資訊自主權產生重大影響,並表示現行計畫 與法律保留原則相違背。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在台灣法律實務罕見且缺乏相關成功案例。儘管無法預防未來再次發生強制換發,但此訴訟過程中已達成階段性成果。
行政院宣布暫緩政策並承諾進行相關修法,內政部也修正相片管理辦法中有關晶片身分證的內容,可選擇「無晶片身分證」應是數位身分證政策底線。
台灣應重視個資串聯和蒐集的限制,並遵守資料最小化原則,不應全面數位化取代現有的身分識別制度。並且應綜合考慮不合理的身分證查驗和蒐用情境,提供無晶片身分證選擇,避免個資濫用,淪為實名制社會的風險。
3. 移民法修法完成,但難民移工人權仍需明文保障
行政院於去年(2023)1月公佈《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大幅提高逾期停留或居留的外國人(或台灣無戶籍國民)的罰鍰至原金額的十五倍。
台灣人權促進會聲明重罰不但沒有回應到多年不平等移工政策所產生的結構性問題,反而會深化歧視與移工的不利處境,真正該修正的是現況移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被雇主濫用勞動力與高額仲介費等亂象。
因此經公民團體關注,院會黨團協商後74-1條降低為五倍一萬元以上至五萬元罰鍰。然而團體仍認為此次修法仍充滿歧視性,並且無法解決台灣失聯移工問題。
此外,《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2條仍維持現行條文,未明確保障來台尋求庇護者的權利。修訂後的第29條聲稱基於國安理由僅開放「合法居留」之外國人進行請願與集會遊行,非必要地剝奪了人權公約明訂的和平集會權,是台灣人權制度的倒退。
修訂後的第36條和第65條保障外國人之律師陪同權,此點值得肯認。最後,我們仍然呼籲台灣政府應儘速制定《難民法》,並調整目前的移工治理法規與政策,以同時保障來台尋求庇護者的人權與移工合理的勞動權益。(延伸閱讀:新住民將突破60萬人,因應未來台灣缺工、少子化衝擊,有需要立專法保障權益嗎?)
4. 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徵收大部分勝訴
去年(2023)6月12日,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徵收撤銷訴訟,在居民及律師團的堅持下,獲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勝訴判決,且機關無上訴,勝訴已經確定。此判決是台灣土地徵收制度重要的里程碑,律師團表示,期待透過此判決給所有在辦理土地徵收的機關警示,所有的土地徵收都必須符合公益性、必要性和符合比例原則。
台灣人權促進會也於去年3月10日,協助楊梅體育園區憲法訴訟律師團將《土地徵收條例》及該徵收案聲請釋憲書遞送憲法法庭,期待憲法法庭能深入檢視個案情況,及《土地徵收條例》的漏洞與侵害權利之處。
5. 台灣人口販運與強迫勞動問題仍沒改善
美國國務院於2023年6月16日公布年度《人口販運問題報告》,臺灣雖仍評為第一級,但內容仍揭示了臺灣在打擊人口販運和勞力剝削方面存在問題。
報告指出,臺灣政府在調查和起訴涉及臺灣籍遠洋船隊勞工剝削案件方面仍不足。
此外,臺灣遠洋漁業也二度列入「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本會參與的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呼籲政府應當修法、加強執法與納入民間參與,才能完整解決人口販運問題。(延伸閱讀:行政院修法禁IUU漁獲,最高罰4500萬!海保法通過設海洋庇護區,一次看草案修正要點)
內政部移民署也於2023年9月舉辦連續兩天的「防制人口販運國際工作坊」。但面對包括外籍漁工與家事移工在內的強迫勞動議題,團體認為不可能沒有勞動部的責任,尤其是議程中有關家事移工與國際勞工組織C188公約這兩項最攸關勞動部權責的場次,勞動部卻完全缺席。
對此,團體也持續呼籲廢除外籍漁工聘僱雙軌制、勞動部應作為所有外籍漁工的勞動主管機關,並全力解決當前最重要的強迫勞動背後結構性問題。
6. 中捷事故造成1死14傷,民團討真相質疑台中市府報告
2023年5月10日中午12點27分,發生於台中捷運豐樂公園站的興富發建案公安事故,造成1死14傷,事故唯一罹難者是致力於捍衛人權的行動者林淑雅教授。
然而,這起人為公安事故發生至今,真相仍混沌未明、責任不清,任何人搭乘捷運或途經建設工程期間,都有可能陷於巨大風險當中。
事發後兩個月,台中市府因應台中市議會之要求,對議會提交一份「台中捷運1120510重大運輸事故行政調查與事件後相關處置報告」,但並未將這份報告公佈供各界檢驗。
而本會與許多民團透過議員取得報告瀏覽後發現,台中市府不僅完全沒有回覆應依法公開之政府資訊,對所有提問全部實問虛答、迴避問題,甚至試圖透過指責台中捷運和興富發,來掩飾市府應負之監督管理責任。
對此,民間團體共同呼籲社會大眾不該讓這起事件就這樣算了!團體除了持續連署,也建立資訊平台,不斷更新中捷事故的資訊,直到真相與責任釐清的那天來到。
7. 八旗文化總編輯失蹤
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富察)2023年3月前往上海處理台灣公民身分申請,卻遭中國警方和國安人員秘密關押。
富察的失蹤情況直到4月20日才曝光,引起各界關注。中國國台辦在記者會上承認,富察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與意圖分裂國家正受調查。台灣公民團體呼籲中國政府應遵守國際人權規範,保障富察的權益,並立即釋放他。
富察的強迫失蹤案例凸顯中國正以制度性、系統性的方式侵害人權,並對民主造成巨大影響。中國政府應停止侵犯人權、施加酷刑,進行制度性改革和問責。
而富察可能面臨中國刑事訴訟法第75條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程序,此一程序已受到聯合國特別程序的批評,認為存在酷刑和人權風險。我們要求中國政府確保富察的合法權益,包括公布富察目前行蹤、並讓富察可與其律師進行聯繫。
作為《禁止酷刑公約》的締約國,中國有義務保障公平審判權和基本人權。富察在指監階段不應受酷刑和不人道待遇,中國警方和國安人員遵守相關法律規定,我們呼籲中國政府尊重國際人權法,允許台灣家屬探望,並釋放富察,讓他安全返回台灣。
8. 緬甸與烏克蘭境內仍戰火不息,加薩走廊衝突升級
2023年,國際社會持續動盪,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戰火逾兩年,緬甸軍方對人民的迫害持續將近三年,以色列政府與哈瑪斯近半世紀最大衝突也在2023年爆發。
極權暴力的拓展導致各地大量人民傷亡,透過逮捕、謀殺異議人士,及運用社群與新興科技(深偽影片、生物辨識等)打壓不同聲音,不斷壓縮各地公民空間。
台灣人權促進會持續參與由多個國際組織發起的B4Ukraine運動,與其他公民團體聯合舉辦「公佈台資企業未撤出俄羅斯名單」記者會,透過監督與譴責為商業利益還留在俄羅斯市場的大型企業,阻擋俄羅斯獲取侵略背後的經濟資源。
針對緬甸軍方的惡行,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在去年(2023)與由在台緬甸民運人士所組成的台灣聲援緬甸聯盟,及台灣公民團體與立委共同召開聲援記者會,公開聲明拒絕承認緬甸軍方假選舉,也敦促台灣政府落實人道義務,提供在台尋求庇護的緬甸人實質且必要之人道協助。
面對複雜的以色列與哈瑪斯的衝突,台灣人權促進會出席破土New Bloom舉辦的講座,從人權的視角譴責以色列政府長期對巴勒斯坦人民的全面壓迫,及哈瑪斯對以色列平民的無情攻擊。
9. 屏東明揚大火造成消防員不幸殉職
去年(2023)9月2日,位於屏東科技產業園區內的明揚工廠發生大火,造成4名消防員及6位員工不幸殉職,百餘名員工受傷。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於事發後提出「顧職安、要公安、組工會」三項改革訴求,並發起10/9-10/10國殤日夜宿凱道抗爭行動,悼念本次大火中殉職的消防員,要求政府回應改革訴求。
然而活動前夕,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對外發稿,表示凱道「業因國慶系列活動管制,無法申請路權使用,為未申准之非法集會。」
對此,團體認為,從國慶籌備委員會所發布的「中華民國中樞暨各界慶祝112年國慶大會禁制公告」或相關交通管制公告,皆看不出來由政府各部門組成、具有公權力之籌委會到底是依據什麼法律全面限制空間使用?
本次集會目的是為了公安、職安改革等攸關生死議題,而籌組工會對於爭取消防員的勞動條件具有重要性,另外消防員的工作條件,也關乎消防工作能否實現災害預防與搶救等公共利益。
政府不應以消防員具有公務員身分為由,否定消防員的結社自由,消防員們必須透過上凱道集會發聲,才能讓人民有機會認識到消防員籌組工會的重要性。
10. 藍綠白、小黨誰最挺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於2024台灣總統大選前夕,向總統候選人及政黨辦公室進行提問,內容針對中國人權侵害、遠洋漁工與強迫勞動、難民庇護制度、保障居住權制度性修法、數位人權保障、集會結社及警察權、如何深化人權制度等八個面向。
在為期一個月的收集之後,本會於2023年12月28日舉辦記者會,公布各候選人及政黨承諾,其中三黨總統候選人對議題之承諾皆有不足之處。
民進黨多數回應大多延續既有政策方針,但未有具體承諾,大多訴諸社會對話與共識。國民黨的回應乍似有做足功課,卻被其各縣市執政作為打臉,如蔣萬安市長未放棄用區段徵收開發台北社子島,侯友宜市長的新北市塭仔圳重劃案、楊文科縣長主導的竹東二三重埔區段徵收與璞玉計畫等,舉凡國民黨執政縣市,都存在大量土地開發案件爭議。
民眾黨雖在難民與集遊法等議題的承諾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但除此之外的議題皆答非所問,甚至面對中國被失蹤人權議題,仍樂觀認為中國會扮演負責任大國,完全與事實脫節。
小黨部分,時代力量論述到位,也提出相關資料佐證。台灣綠黨與歐巴桑聯盟對於多數提問勇於承諾,但數位人權部分,歐巴桑並無具體論述而綠黨則沒有直接回應。
台灣基進明確反對晶片身分證政策,但在其他課題除全數同意外並無進一步論述;台灣維新、雙語無法黨亦是全數同意八大承諾,但無具體論述,因此台權會對其內文不進行評論。
※本文轉載自台灣人權促進會,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