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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罷工、工會、團體協商也是企業ESG!台積電、光寶科怎麼做人權議題揭露?

長榮罷工、工會、團體協商也是企業ESG!台積電、光寶科怎麼做人權議題揭露?
撰文: 金源誥戰略顧問編譯/Vicky Su, Emilia Wei     分類:S社會責任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01-23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 於2021 年發布新版「GRI 通用準則」(GRI Universal Standards),其中一大改版重點就是強化「人權」和「盡職調查」的概念。

「衝擊」(Impact) 的定義由「對於經濟、環境和社會的影響」更新為「對於經濟、環境和人(包括人權)的影響」,強化對於人權衝擊的重視。也因此,人權議題勢將成為企業在永續揭露工作中應認真看待的課題。

那麼,企業的營運如何涉及人權?人權議題的揭露工作又該如何進行?

GRI發布的《The GRI Perspective》第六期以「更好的人權揭露刻不容緩,但應如何落實?」為題,可作為借鑑。JYG 團隊特此翻譯該期內容,也提供進一步分析和補充,帶各位一起掌握人權議題揭露的重點。


【GRI 觀點】更好的人權揭露刻不容緩,但應如何落實?

 

英國非營利組織ShareAction 旗下的「勞動力揭露倡議」 (Workforce Disclosure Initiative, WDI) 報告指出,投資人認為企業的資訊揭露還不夠全面,其中一個資訊匱乏的領域就是「人權」。

 

WDI 的年度調查發現,將近一半的企業都未充分落實因應和降低「人權風險」的措施,像是提供救濟資源 (Remedies) 和設立申訴機制  (Grievance Mechanisms)。

 

JYG 補充:企業會面臨哪些人權風險?

 

企業的人權影響層面很廣,除了大家可能會直接聯想到的「勞工權益」,像是顧客的健康與安全、環境污染對周邊社區的影響等,其實都可能涉及人權。

 

想通盤了解與企業相關的「人權風險」,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亞洲區「企業與人權」計劃 (UNDP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in Asia) 的「人權風險列表」是很不錯的參考資源。


具體而言,企業要考量的「人權風險」會隨產業而有不同。比方說,根據Business for Social Responsibility (BSR) 的分析,製造業的人權風險可能來自供應鏈和原料採購、結社自由和團體協商、員工的工作條件(如工時與薪資)、弱勢團體權益等;資訊科技業的人權風險則可能與大數據蒐集與分析、兒童權益、強迫勞動等議題相關。


WDI 的調查報告獲得66 家連署投資機構(包括 HSBC 全球資產管理、施羅德、MFS 投資管理等)支持,資產管理規模合計逾 10 兆美元。

 

為什麼「勞動力資訊揭露」會受到投資人的熱烈響應?因為能掌握越多資訊,投資人就越能與企業合作,推動企業為股東和廣大社會創造價值。如同貝萊德董事長暨執行長勞倫斯・芬克 (Larry Fink) 所說——「企業獲得資本支持,並非理所當然,而需要努力爭取。

 

企業的領導人應肩負起責任,以盡責和永續的方式吸引資金支持」,透過加強資訊揭露和透明度,以爭取投資人的支持,便是將這句話付諸行動的方式之一。


許多股東都同意,加強資訊揭露 (Enhanced Reporting) 有助於回應投資人對於企業在「社會及人權實務」方面的眾多問題。

 

想要有效地檢視並揭露人權衝擊,GRI 準則是很好的選擇。事實上,新版GRI 通用準則的重大更新之一,就是將人權議題納入揭露要求的核心。

 

人權應為 ESG 的「S」的起點

 

ESG 議題中的「S」(即社會面向)已日漸受到重視,而「人權」可說是「社會」議題最合理的起點,畢竟人權是許多社會議題、甚至整個永續議題宇宙的重要根本。雖然如此,投資人和利害關係人在評估企業的社會指標表現時,仍面臨諸多困難。


一方面,由於各國政府目前主要專注於「氣候相關風險」的強制揭露要求,因此企業的ESG工作重點也多半聚焦於環境相關數據的取得和準確性,社會面向的資料蒐集和追蹤似乎被晾在一邊。

 

另外,社會面向的資料本質上也較複雜,要衡量與「人」相關的衝擊較為困難。試想,量化對環境的衝擊相對容易,我們可以計算碳排放量;但如果要量化對人的衝擊,我們很難把對人的影響換算成數值。


目前,國際上有幾個非政府組織,扮演著追蹤企業/政府的人權衝擊的角色,包括世界基準聯盟 (World Benchmarking Alliance) 的「企業人權基準」(Corporate Human Rights Benchmark)、企業責任資源中心 (Business &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re) 以及人權觀察組織 (Human Rights Watch)。


上述關於社會面向資料取得困難的問題,也因利害關係人的關注,逐漸受到正視。許多跨國企業目前已觀察到,ESG 相關的股東提案越來越多與社會議題相關,受關注的主題包括勞工的團結權、多元性、健康與安全以及稅務等等。

 

加強揭露 (Enhanced Reporting) 不僅有助於企業改善決策,提升對於策略性承諾和風險的管理;提供一致且可比的揭露資訊,也能幫助企業推動利害關係人溝通議合。

 

GRI 準則對「S 面向」的議題覆蓋非常全面,目前共有 17 項社會面向的主題準則(如下圖),其他主題準則也可與社會面向做連結。GRI 準則中的社會主題包括「健康與安全」、「反歧視」、「供應商評估」、「顧客隱私」等等,能幫助企業全面掌握和揭露在社會面向的正負面影響。


此外,於2021 年 5月發布,歷經重大改版的「GRI 通用準則」(GRI Universal Standards) 已更全面地納入人權議題的考量與揭露。

 

舊版準則中,人權僅屬於單一主題準則(GRI 412:人權評估 2016),可供企業自由選擇是否揭露。改版後,「人權」已融入所有企業皆需採用的通用準則之中,意味著所有採用 GRI 準則的企業都需要揭露它們如何實踐尊重人權。

 

 資料來源:The GRI Perspective Issue 6,JYG 編譯


人權資訊揭露從哪開始?人權盡職調查

 

說到「人權資訊揭露」,大家會想到的第一個問題大概是:要如何著手呢?答案是「人權盡職調查」(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HRDD)。人權盡職調查是企業在評估和因應負面人權影響時,經常採用的方法。


在介紹「人權盡職調查」之前,讓我們先複習人權的基本概念: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最基本的人權包括聯合國的《國際人權憲章》(UN 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中訂定的 30 項權利(如下圖),以及國際勞工組織的《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 規範的權利。


「人權盡職調查」是企業在識別、預防、減緩和記錄自身人權衝擊與因應措施時,應採用的流程。「人權盡職調查」的流程其實和企業的「財務風險控管框架」很相似。未來《The GRI Perspective》會針對「盡職調查」這個主題提供更深入的介紹。


JYG 補充:人權盡職調查的流程

 

根據聯合國「商業與人權工作小組」的指引,企業人權盡職調查有四個核心要素:

 

(1) 鑑別和評估:對實際和潛在人權衝擊進行識別和評估

 

(2) 採取行動:根據將鑑別評估結果,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

 

(3) 檢視成效:追蹤因應措施的成效,是否充分回應相關的人權負面影響

 

(4) 對外溝通:揭露如何因應相關衝擊,尤其是讓受到影響的利害關係人知道,企業採取了哪些措施和政策

 

實務面而言,光寶科技的《人權盡職調查報告》是值得借鑑的案例。光寶將人權風險評估重點分為「員工」和「供應商」,並以負責任商業聯盟(RBA) 行為準則訂定「風險評鑑框架」,針對各風險細項評估「發生機率」和「嚴重性」,並根據評鑑結果,將公司的人權風險分類為「主要風險」(如勞動條件保障、強迫勞動)、「次要風險」(如工會與協商權)及「輕度風險」(如勞動自主權、童工)。清楚的排序能幫助公司採取適切的救濟和預防措施。


光寶的人權衝擊評估機制包括內部 RBA 委員會稽核、員工健檢、供應商現場稽核、員工申訴機制及協助方案等,且對於每項風險更有明確的定義——以「勞動條件保障」風險為例,光寶清楚列出哪些情況屬於「保障不足」,像是輪班休息時間過近、連續上班時數過高、敘薪過低無法支持員工生活等。清晰的定義顯示出公司對於人權議題的掌握充分。


GRI 準則:人權資訊揭露的新標竿

 

新版的GRI 通用準則對於「人權資訊揭露」以及「環境相關盡職調查」提出更嚴謹的要求,是第一個全面整合各項權威性「政府間國際組織規範」有關人權資訊透明度要求的全球性永續揭露標準。參酌的國際規範文件包括:

 

《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
《跨國企業指導準則》(OECD Guidelines for Multinational Enterprises)
《責任商業行為與盡職調查指引》(OECD Due Diligence Guidance for Responsible Business Conduct)
國際勞工組織《國際勞動基準》(ILO International Labour Standards)
國際公司治理網絡《全球盡職治理守則》(ICGN Global Governance Principles)

 

資料來源:The GRI Perspective Issue 6,JYG 編譯


將人權納入適用於所有組織的揭露標準中,而非讓企業自由決定「人權議題是否具有重大性」,沒什麼爭議的餘地。事實上,人權是 ESG 思維的核心。


此外,揭露工作的成熟度 (Reporting Readiness) 也是 GRI 在更新通用準則時考量的因素。事實上,人權議題揭露的進展已來到關鍵時刻,人權盡職調查的相關強制性法規正逐步明確和細化。新版 GRI 準則正好提供了實用的框架,能幫助企業檢視並符合日漸成熟的法規要求,包括為以下兩面向的要求做好準備:

 

》遵循《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根據 UNGPs,所有企業都負有尊重人權之責任,而「人權盡職調查」就是其中一項核心要求。國家層面,UNGPs 也要求各國在國際人權法律和義務中,明定國家有義務保護和防範人民的人權免受企業侵害。

 

》「負責任的企業經營」(Responsible Business) 相關法規:目前全球各地掀起制定「負責任企業」相關法規的浪潮。許多國家(尤其是歐洲國家)已強制要求企業進行人權盡職調查。此外,歐盟的《企業永續治理指令》(Sustainable Corporate Governance Directive,又稱為《歐盟供應鏈指令》或《歐盟人權盡職調查指令》)也已上路。

 

採用最新版的GRI 通用準則,將能幫助企業有效地回應這些包羅萬象的法規要求。
 

JYG 補充:人權風險評估工具:以台積電為例

 

除上方光寶科技的例子,半導體業龍頭台積電的「人權風險評估及管理」流程,也是值得參考的對象。如前所述,人權盡職調查的流程不外乎四個環節:風險評估、採取行動、成效檢視、對外溝通。如圖,根據台積電《110 年度永續報告書》,在「風險評估」和「成效檢視」方面,可善用負責任商業聯盟(RBA) 提供了兩種工具:


自評問卷 (Self-Assessment Questionnaire, SAQ):台積電每年採用SAQ 自評問卷,對各廠區在「勞工、健康與安全、環境、道德規範」四面向的作為和管理進行評估,對各面向的風險量化評分,詳細掌握現況與改進方向。


驗證評估計畫 (Validated Assessment Program, VAP):除全部廠區皆完成SAQ 自評,台積電也針對特定廠區執行VAP 第三方稽核流程,並透明揭露稽核結果。
資料來源:台積電《110 年度永續報告書》第 148 頁

 

資料來源:台積電《110 年度永續報告書》第 148 頁


參考資料:
1. GRI Perspective 6: Better Human Rights Reporting – Needed Now, But How?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media/1fjcdoei/gri-perspective-human-rights-reporting.pdf
2. GRI Universal Standards 2021: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s)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media/zauil2g3/public-faqs-universal-standards.pdf
3. 10 Human Rights Priorities for the Industrial Manufacturing Sector, BSR
https://www.bsr.org/en/our-insights/primers/10-human-rights-priorities-for-the-industrial-manufacturing-sector 
4. 10 Human Rights Priorities for the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 Sector, BSR
https://www.bsr.org/en/our-insights/primers/10-human-rights-priorities-for-the-ict-sector
5. Corporate 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 – Identifying and Leveraging Emerging Practices, Working Group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ited Nations
https://www.ohchr.org/en/special-procedures/wg-business/corporate-human-rights-due-diligence-identifying-and-leveraging-emerging-practices
6. 《光寶科技人權盡職調查報告》https://www.liteon.com/storage/document/template/2021%20liteon_human%20rights_dd%20report_ch_vf.pdf
7. GRI Universal Standards 2021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FAQs), April 2022
https://www.globalreporting.org/media/zauil2g3/public-faqs-universal-standards.pdf
8. 台積電《110 年度永續報告書》
https://esg.tsmc.com/download/file/2021_sustainabilityReport/chinese/c-all.pdf
9. 封面圖片來源:Photo by Remy Gieling on Unsplash

 

※本文授權自金源誥戰略顧問,原文見此

編譯團隊:主編JYG ESG Consulting 總經理Vicky Su, 編輯ESG 企業輔導專員Emilia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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