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鴻海永齡基金會、台積電與慈濟共採購1500萬劑輝瑞(BNT)疫苗並捐贈政府使用一事,各界都給予高度肯定與期待,希望有助於增加台灣疫苗的數量、提高疫苗的施打率,進而達到群體免疫的效果,及早恢復往日的生活。
近日,鴻海創辦人郭台銘透露,他到捷克布拉格施打BNT疫苗,而媒體也臆測郭董此行亦親自前往原廠催貨BNT疫苗,更傳出郭董催貨計畫奏效,BNT疫苗可能在中秋節前夕引進台灣!
這確實是政府與民間企業攜手合作、共同抗疫的美事,不過雖然很感謝郭台銘,基於實事求是的態度,我認為還是應該把觀念和事實釐清,以免民眾產生錯誤的認知。
根據國際醫藥法規,不管是BNT、莫德納、AZ、J&J(嬌生)等疫苗,其銷售採購的對象都是各國政府,因此無論是鴻海永齡基金會、台積電或慈濟,都無法透過企業或個人管道買到任何新冠肺炎疫苗。
因為目前國際上所採用的新冠疫苗,都是屬於緊急使用授權(EUA),而非真正取得藥證的疫苗。因此若非該國給予緊急授權,這些疫苗將無法在該國上市銷售或施打;依據「醫事法第48條之2」規定: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專案核准特定藥物之製造或輸入。也就是說疫苗和藥品都是醫療用品,必須由衛生主管機關的核准才可以上市銷售,上述疫苗均尚未取得正式的「藥證」,需透過緊急授權(EUA)的方式才得以進口和使用。
因此疫苗只能銷售給取得緊急授權的國家政府,無論是民間企業、慈善、公益團體、NGO組織、宗教團體或地方政府,都沒有購買疫苗的權力,疫苗廠不敢、也不可能賣給任何企業,國際上更沒有這樣的案例。
另一個問題是,若非取得該國政府的緊急授權就自行販售,萬一民眾施打疫苗後發生不良反應,藥廠將面臨巨額的求償與法律責任。因為尚未拿到正式藥證,EUA就是用來免除藥廠的責任,由政府負責。藥廠依據EUA生產,不能也不敢賣給非政府單位。
由此可知,疫苗並非像3C或家電產品的採購一般,只要有錢就可以購買。
郭董積極協助政府採購疫苗、促成疫苗早日送達台灣,這份心意值得我們由衷感謝,但不能「簡化」成郭董「買」疫苗。這樣的說法與事實有所出入,也會造成企業或個人可以在國際上購買疫苗的誤解。
正確來說,應該是政府基於國家防疫、公衛上的緊急需要,授權或委託鴻海永齡基金會、台積電與慈濟等單位,「代表政府」前往溝通疫苗採購事宜,這樣才符合事實。
郭董、台積電與慈濟「代表政府」協商談判確實功不可沒,貢獻也非常大。畢竟在國際間,台灣的外交處境困難,在購買疫苗的過程中,處處受到中共的打壓和阻撓。由民間企業代表政府前往交涉疫苗的採購,確實會減少一些阻力,可說是政府與民間企業攜手合作抗疫的最佳典範。
請不要把郭台銘做小了,他可是「代表」台灣政府去買疫苗的。
作者簡介_涂醒哲
生技中心董事長、前衛生署署長、前疾病管制局局長、台灣疫苗推動協會創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