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a

永續獎成企業漂綠工具?報告揭國內永續評鑑漏洞,高碳排企業氣候表現差仍獲獎

永續獎成企業漂綠工具?報告揭國內永續評鑑漏洞,高碳排企業氣候表現差仍獲獎
撰文: 數位內容部整理     分類:ESG快訊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5-07-10

永續已是企業經營顯學,但若永續評鑑標準過於寬鬆,恐淪為企業漂綠的宣傳工具。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布《2025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檢視行政院國發會的「國家永續發展獎」、「TCSA 台灣企業永續獎」、「天下永續公民獎」、「遠見 ESG 企業永續獎」國內4大永續獎的評選制度,並分析獲獎製造業與高碳排企業的環保違規與氣候績效表現。

報告指出,國內永續獎評選機制相較國際主流標準,存在評選標準寬鬆、資訊查核機制失靈更欠缺爭議處理機制等問題。其中更有多家獲獎的碳排大戶企業,不僅氣候行動表現不足,煤炭使用量更不減反增。

國際永續評鑑日益嚴格,企業發生重大爭議可降評、除名

 

報告指出,國際主流永續評鑑機構如 MSCI、Sustainalytics、標普全球(S&P Global)與富時羅素(FTSE Russell)等,皆已將反貪腐、環境污染管理、商業倫理,納入關鍵評分項目,並對重大爭議事件採行降評、除名等機制。

 

例如,Sustainalytics 評鑑重視企業對於重大貪腐醜聞等特殊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並以「商業倫理」及「特殊性議題」作為評分標準。富時羅素則依據企業的產業特性與營運地區,對曝險程度進行加權評估,若企業為大型跨國公司,或於貪腐問題嚴重的區域營運,在「反貪腐」主題中的相關表現將受到更嚴格的檢視。

 

國際評鑑也幾乎皆有設立爭議追蹤處理機制。MSCI每日追蹤全球媒體與NGO資訊,若企業發生重大醜聞,會即時調整其ESG評級;標普全球設有「快速除名」機制,必要時可將企業即刻移出指數。

 

綠盟研究員張趙強調,國際評鑑重視的不只是企業多會說故事,而是其實際合規遵法、風險管理與回應爭議的能力,不乏因治理、環境或僱用違規爭議,而遭到國際指數或評鑑除名的案例。

 

相較之下,台灣的永續獎評選制度忽視違法紀錄、未將重大污染或揭露不實行為納入評分或排除條款,也未設立撤獎機制,已與國際趨勢脫節。

 

國際永續評鑑比較。 圖片來源:綠盟提供

 

國內永續獎缺乏鑑別度,恐成漂綠幫凶

 

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部分企業永續表現不佳仍可年年獲獎,甚至因獲獎而獲得更多社會信任與資源,對真正投入轉型的企業不公平。而誤導社會大眾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沒有鑑別度的永續獎,強調有完善且嚴謹的評選機制,是防堵漂綠、提升永續獎公信力的重要關鍵。

 

案例一:中油低報裁罰紀錄,未被撤獎反再度獲獎

 

曾虹文指出,中油在永續報告書中刻意低報裁罰紀錄,2023年揭露30萬以上的罰單僅9件1489萬,實際上超過30萬以上卻有14件1560萬,若罰單都完整揭露則是59件2238.6萬。

 

然主辦單位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未落實「資料不實可撤獎」的規定,反而再度頒獎;經濟部也未督導改善,甚至持續宣傳中油獲獎成就,「形成政府、企業、評比機構的漂綠共犯結構。」

 

案例二:遠東新世紀行賄撤銷罰單,國內評鑑無對應機制

 

另一案例為遠東新世紀,根據新竹地檢署起訴書,該公司透過行賄手段撤銷員工申訴違反勞基法的罰單,並在永續報告書中宣稱「採即時處理與完成充分溝通後已結案。」

 

曾虹文強調,透過行賄打壓員工申訴空間、掩蓋違法事實,並包裝企業形象,這就是漂綠。若依MSCI 或 S&P 500等國際評級機制,此等爭議事件恐導致降評甚至除名,台灣卻無對應機制。

 

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部分企業永續表現不佳仍可年年獲永續獎。圖片來源:綠盟提供

 

獲獎排碳大戶企業,氣候表現不足、燃煤不減反增

 

台灣排碳大戶的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占全國總量逾4成,若企業不積極減碳,淨零目標將難以實現。綠盟研究員柯乾庸指出,獲得永續獎的標竿企業,應發揮帶頭作用,但實際表現卻明顯不足。

 

綠盟將 105 家獲得台灣四大永續獎的製造業,與環境部最新公開的「燃料季用量申報資料」名單進行交叉比對,發現 2023 年共有 11 家獲獎企業仍以煤炭作為燃料來源,甚至有兩家燃煤用量不減反增,與國際淨零趨勢背道而馳。其中還有三家企業獲得「氣候領袖獎」,恐誤導企業「不減煤也可獲得永續獎」。

 

柯乾庸建議,國內各永續獎項應強化氣候行動的評選標準與門檻,排除未承諾淨零的企業,並將再生能源使用、能源效率提升等具體作為納入評分指標,將「燃煤使用」列入評選項目,建立積極的氣候評估標準,才能引導企業真正邁向低碳轉型。

 

綠盟呼籲,永續獎評選機制再不改革,恐將淪為漂綠幫凶。圖片來源:綠盟提供

 

永續評鑑該如何改進,才不會淪為漂綠幫兇?

 

報告也分別針對「評比機構」、「企業」、及「政府部門」,提出五點建議:

 

1. 頒獎機構須建立「重大違規排除條款」及「撤獎機制」,並強化評選嚴謹度

任何涉及嚴重環境污染、資訊造假、行賄等違法企業,不得入圍永續獎,事後若查證屬實,須撤銷獎項並公開說明。如此才能與國際評鑑機制接軌,避免誤判國際趨勢。

 

2. 企業應落實誠信治理,避免漂綠

貪腐、隱匿、造假,將失去社會信任,嚴重衝擊公司經營,因此企業需強化內部治理機制,防堵貪腐與不實揭露行為,並落實永續、拒絕漂綠。

 

3. 排碳大戶需訂定具體轉型計畫

氣候行動不足,將無法滿足國際供應鏈與投資機構的期待,失去企業競爭力。故應訂定具體轉型計畫,加速汰除燃煤,提升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並依產業特性提出積極的中期減量目標,跟上國際趨勢,負起氣候責任。

 

4. 主管機關應提出淨零戰略與產業低碳轉型路徑

經濟部應協調各部會,提出更積極的產業低碳轉型戰略,並具體說明六大產業的階段性減碳目標、轉型路徑、多元且有效的政策工具,輔導企業加速汰除燃煤,以邁向淨零目標。

 

5. 主管機關應填補永續資訊監管漏洞,建構反漂綠生態系

主管機關應強制規定環保、工安、職災等違規紀錄,及氣候績效指標,需完整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並填補國營事業及非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的監管漏洞,確保資訊正確性,減少漂綠疑慮。

 

《2025企業永續追蹤報告》全文,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