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零排放、碳中和、氣候中和差在哪裡?
聊到淨零概念前,先了解碳排放和碳足跡。碳排放(carbon emission)指人類從事生產、經營等活動,過程中直接或間接產生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氫氟碳化物等。
而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指的是一項活動或產品的「整個生命週期」,包括開採、製造、運輸甚至廢棄處理或回收時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都算在碳足跡中。
了解這些概念後,繼續往近期淨零議題中最夯、也最容易混淆的名詞走:
1. 淨零 / 淨零碳排 / 淨零排放(Net Zero)
在特定時間內,全球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扣除人為移除的量等於零。這個詞從《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而來,目前全球已有 128 個國家宣示 2050 年達成淨零碳排的目標。
2.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
國家、企業或組織等活動者在特定時間內,透過低碳能源、植樹造林、節能減排等方式,抵銷掉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相對零排放,與淨零概念相似。
3. 氣候中和(Climate Neutral)
概念與淨零排放相同,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降至最低,剩餘的排放透過植樹、碳埋藏地底等技術抵銷,還必須考慮區域或局部的地球物理效應,例如來自飛機凝結軌跡的輻射效應。
整體來說,碳中和、淨零碳排與「二氧化碳」有關,而淨零排放目標包括「所有溫室氣體」,氣候中性還考慮到輻射效應等其他影響。
4. 負碳排(carbon negative)
國家、企業或組織等活動者在特定時間內的「二氧化碳」移除量超過生成量。
5. 氣候正效益(Climate Positive)
由於森林、土壤、海洋這些儲碳倉庫具有時效性,所以國家、企業或組織等活動者在執行減碳計畫時,必須考量每項減碳手段的時效性,讓排放量與減碳互相抵消。負碳排只有計算二氧化碳,而氣候正效應是看所有溫室氣體。
當減碳金融化、商品化:該如何執行減碳?
6. 碳盤查(Carbon Footprint Verification)
碳足跡盤查(CFV)將溫室氣體排放源分成直接排放、間接排放、其他間接排放 3 大範疇。直接排放如製程、廠房設施、運輸的排放;間接排放指外購電力、熱或蒸汽等能源利用的排放;其他間接排放指公司外部產生的排放,包括員工通勤、委外業務、產品生命週期所產生的排放量。
7. 碳定價(Carbon Pricing)
以「污染者付費」原則,為「二氧化碳排放」制定一種價格,目前國際上常見 2 種類型,為碳稅(CT)、碳排放交易系統(ETS),另有碳抵換(carbon offset)及以減排成果為基礎的融資(Result-Based Financing,簡稱 RBF)等。
目前全球總共有 61 項碳定價機制,包括 30 個碳稅、31 個碳排放交易系統,涵蓋至少 45 個國家,管控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21.5%。
8. 碳交易 / 碳排放權交易系統(emissions trading systems)
簡單來說,是把碳做為交易,將 CER(經核證減排量)做為商品,透過碳排放權交易系統做為買賣,碳排放權以每噸的二氧化碳當量為計算單位。
納入碳交易體系的企業可按規定獲取配額,再依據自身減排狀況,選擇購買或出售配額,而碳排放權交易系統(ETS)是一個市場向的節能減排政策工具。
9. 碳抵換 / 碳補償(carbon offset)
執行碳中和的過程中,用來抵銷碳排放量的動作,而抵銷的「碳」可透過購買碳額度之形式取得,最常看到是旅客計算搭乘飛機的碳足跡後,選擇支持植樹或保育森林等碳補償計畫,但對於企業減碳的約束力不強,無法真正有效延緩氣候變遷。
10. 碳權
碳權有兩種不同碳定價機制,一種是政府法令規範的「總量管制與交易」(Cap and Trade),由政府規定市場中的每年排放額度,讓企業可以進行碳交易。
第二種碳權是碳信用(carbon credit)的概念,經過聯合國或其認可組織所認證的條件下,國家或企業減少碳排時,而獲得可進入碳交易市場的碳排放計量單位。舉例來說,如果開發中國家的廠商減少 1 噸的二氧化碳排量,可獲得 1 個碳信用額度,若解決某種不知名、對氣候影響甚大的廢氣,就能獲得 1.1 萬個碳信用額度。
碳權概念類似於「憑證」或「許可證」,全球通常以前者為主,後者為輔。
碳信用又延伸成兩大類型,一是「經核證減排量」(CER),為強制性減排交易,政府對1噸碳進行收集、測量、認證等所得到的減排指標;另一種則是「自願減排量」(VER),經聯合過指定的第三方認證機構核證的溫室氣體減排量,屬於自願市場交易中的碳信用額。
11. 碳稅(carbon tax)
針對某些造成二氧化碳排放的商品或服務,依排放量課徵的一種環境稅,碳稅也是碳定價的一種形式。
碳稅針對「價格」,碳交易著重「碳排放量」,前者成效關鍵在於稅制高低及各界協商結果,後者由政府設立總量管制目標,減碳狀況與結果較能控制。
12. 碳費
依照二氧化碳的排放來徵收碳費。台灣未來將分階段、「先大後小」推動碳費,目前盤點首波徵收碳費的企業有 287 間,另外如果企業提出自主管理計畫,可適用優惠費率,最快 2024 年起實施。
環保署表示,初期徵收碳費的對象約 1.5 億噸的溫室氣體,像是電力、鋼鐵、石化、化材、水泥等產業為主,不排除訂出碳費的費率累進機制和公式,徵收碳費會分階段,手段可能有所不同,對大企業採用碳費、碳交易,但對於小企業未必用同樣工具。
13. 碳關稅 / 碳邊境稅(carbon border tax)
碳邊境稅指進口商在進口高碳排產品時所徵收的二氧化碳排放特別關稅,當製造過程碳排越高,被課徵的碳邊境稅就越高。
14. 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
歐盟 2021 年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從 2023 年起開始試行碳邊境調整機制,針對部分產業要求繳交碳排放量費用,列管產品包含鋼鐵、不銹鋼與鋁等金屬製品。
歐盟將於 2026 年開始對高碳排產業課徵關稅,在 2023 年至2025 年的過渡期間,進口商無須繳納碳排放費用和碳邊境稅,但每季要自行申報,提交進口品的直接與間接碳排放量,以及是否有在排放地(產地)支付碳價的證明給歐盟,到 2026 年將依實際直接排放量課徵碳邊境稅。
15. 碳洩漏(carbon leakage)
碳邊境稅主要解決「碳洩漏」的問題,意指國家採用較嚴格的氣候政策、減少排放量後,廠商將生產移轉至政策較寬鬆的國家,反而導致另一個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增加。也因此,歐盟主要針對進口貨品課稅,使其變成另一種成本,除保護歐盟本土企業外,也敦促其他國家積極減碳。
減碳技術有哪些?
16. 碳捕捉 / 碳封存(Carbon Capture,Utilization and Storage)
碳捕集與封存技術(CCUS)是指從發電廠、鋼鐵廠、化工廠等排放的二氧化碳收集起來,將其運輸至儲存地點並長期與空氣隔離的過程。利用方式分為直接利用、間接利用,前者如透過高濃度二氧化碳生物養殖,或加壓製成滅火器、乾冰等;後者則轉化成甲醇、甲烷等化工原料,或儲存在地質構造中。
17. 碳匯(carbon sink)
指森林、土壤、海洋、凍土等能夠累積及儲存碳化合物(特別是二氧化碳)的天然或人工倉庫。森林是地球上最能儲存二氧化碳的地方,一棵樹木的一生可吸收 900 公斤的二氧化碳。
零碳時代來臨,企業永續發展該了解這些知識
18. 綠色溢價(Green Premium)
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在《如何避免氣候災難》(How To Avoid A Climate Change)一書中提到,當產業從舊有的高碳排技術,轉而採用更環保、低碳的技術,當中所付出的額外成本即綠色溢價。
當綠色溢價接近為 0 或負時,代表技術成本降低,且已逐漸普及化,可採用零碳方案取代舊有技術;若綠色溢價過高,意味著企業減碳的成本過高或轉嫁給消費者的成本過高,綠色政策推行起來反而困難。
19. ESG
ESG為環境保護(Environment)、社會責任(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這3英文單字縮寫,用來衡量一間企業的永續經營的重要指標,同時是投資人、投資機構關注的重點之一。
20. CSR(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企業社會責任(CSR)指企業不能只追求金錢利益,對社會、環境的永續發展有所貢獻,同時照顧到員工、股東等跟企業有關的所有利害關係人,提供正向影響力。
※本文授權自科技新報,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