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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究竟有什麼問題?為什麼我們應該反對續建核四?

核四究竟有什麼問題?為什麼我們應該反對續建核四?
撰文: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分類:E永續環境     圖檔來源:達志 日期:2021-08-19

每當涉及能源議題,是否續建核四,就成為擁核與反核兩方人士爭論不休的關鍵字。核四究竟存在哪些問題?失去核四是否還能穩定供電?核四真的是落實低碳政策的必要存在?如果您也懷有這些疑問,邀請您一起閱讀這篇文章,盼能為您解惑。

Q:為什麼不能用核四?

 

 

核四動工至今已超過 22 年,存在的問題主要可分為選址、設計、工程品質三方面:

 

1. 選址:2011 年中央地質研究所確認,核四廠區內發現有一條 2 公里的斷層,該斷層代表核四面對更高的地震風險,20年前設計的核電廠抗震系數是否足夠將成疑慮。

 

2. 設計:核四的設計為先進式沸水式反應堆(ABWR),同類型的設計在 1990 年代出現於市場上,至今卻沒有一座正常運行,部分核電廠受到經濟成本而停建、或因為安全考量而停運,可見其設計上並不可靠。

 

3. 工程品質:據原能會紀錄,核四自 1999 年至 2014 年興建期間,施工有多達共 512 件違規,當中 17 件屬重大違規,工程品質堪憂。

 

續建核四不僅高風險,耗費的時間及經費也相當可觀,初估工程費需再投入新臺幣 800 億元以上,並至少花費 10 年才可啟用。如此不但無法即時解決近期的藻礁危機和臺中火力發電廠空污問題,最終也只能提供 2.7GW 的發電量。對比臺灣 2035 年前已計劃了 15GW 的離岸風電,加上 20GW 的太陽能,只要配合比核電成本更低的儲電裝置,就可以在避免核四風險,同時節省社會電力開支。

 

Q:有核四就不缺電?

 

 

目前,核四 1 號機有多項安全測試無法通過,2 號機甚至沒有完工;若要續建核四,還需再投入數百億納稅錢,且按照國際重啟核電廠的先例,續建並完成審核等流程至少需再花費 10 年時間。換言之,這 10 年間核四完全無法供應臺灣的電力需求,續建完成後究竟能否順利重啟也不得而知。

 

以台電規劃建造的「光明抽蓄水力發電計畫」為例,發電量 350MW 花費 263 億,對比核四發電量 2.7GW 耗資卻接近 4,000 億,CP值更高,每 MW 僅須少於核四 50% 的成本,就可以利用更加潔淨、永續的再生能源解決缺電問題。

 

若此刻臺灣社會能堅定廢核,將預算與資源集中投入發展再生能源及儲電裝置上,按照目前臺灣的能源規畫,2035 年前僅離岸風電發電量已達 10GW,超出核四 2.7GW 發電量許多。不僅不會將核廢料問題留給下一代,也無需承擔核災風險,還能得利於再生能源建置速度,一邊蓋、一邊發電,比核四更快補上臺灣電力缺口!

 

Q:花那麼多錢蓋核四了,封存不是很可惜嗎?

 

 

核四自 1999 年興建,最終在 2014 年封存,15 年間,發生自行「變更設計」、「不符安保要求」、「廠區淹水」等高達 512 起的違規事件,原預算 1,600 億的核四工程,也因層出不窮的違規事件與反覆停工、復工,至今已花費 2,838 億。

 

若要續建核四,初估工程費須再投入 800 億元以上,依國際重啟核電廠先例,至少須 10 年以上,且建成後仍不保證能順利重啟,即便順利重啟,還須加上核廢料處理費用,總計花費將上看 1 兆元。因此強行運轉核四,相當於將納稅錢投入一座「不一定」能發電的電廠,即便順利發電,至少須再等 10 年,並留下您我無法解決的核廢料問題,臺灣人民真的要為這樣的投資買單?

 

Q:再生能源不穩定,臺灣還是需要核電吧?

 

 

臺灣的電力需求,隨晝夜、季節、天氣有頗大的波動,但事實上,只有低於一半的發電機組需要長時間發電。由於 2025 年前再生能源的占比只有 20%,其餘 80% 的電力可分擔長時間發電的責任。其中臺灣已規畫不少天然氣機組,可長時間穩定地發電,並可快速調度發電量,因此,天然氣機組已足夠取代核四的發電角色。

 

再生能源則可集中應對用電尖峰的電力要求,確保臺灣用電需求的穩定。臺灣的用電高峰一般出現於夏天最高溫的日子,以 2020 年來說,晴朗時下午時段太陽能為臺灣帶來超過 2.4GW 的供電能力,發電占比可達 6%,足以取代核四的發電量。同時,除了光電和風電以外,根據「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研究結果估計,光是宜蘭的地熱蘊藏可供取用的發電量已達 6.17GW,是核四電廠發電量(2.7GW)的二倍多,且是更加穩定安全的再生能源。

 

若推動 100% 再生能源,臺灣可採用儲能裝置,不僅成本比核電更低,更可以發展地熱能或潮汐能的技術,以提供長時間穩定的電力供應。再生能源十分多元,除了媒體上常提到的太陽能及風力外,還有水力和能穩定發電的地熱,再搭配成本日益低廉的儲能技術,將可提供臺灣穩定電力。

 

Q:聽說核廢料可以再處理,核廢是假議題?

 

 

核廢料依照污染程度不同,分為低階、中階、高階三類。中低階核廢料指的是輻射水平較低,半衰期較短的放射性核廢料,如同醫用的放射性物質一樣,可以用固化封存的形式儲存。高階核廢料當中,包括了輻射最高的乏燃料棒,即已完成發電乏燃料棒。目前一般會將乏燃料棒暫存在核電廠的冷卻池,根據國際原子能組織推算,目前全球累積了 25 萬噸的乏燃料棒尚待「最終處理」。

 

雖有說法指出,乏燃料棒的「重覆處理」可替代「最終處理」。但重覆處理表示從乏燃料棒提取少量的鈾元素及鈽元素重新應用,大多數剩下的高放射性核廢料仍需要「最終處理」。而美國能源部的研究指出,重覆處理所產生的核廢料體積會更大,哈佛大學的研究更指出重覆處理的成本比直接深埋高階核廢料的成本高 80%,並不合乎經濟效益。此外,重覆處理再提煉所產生的鈾元素比直接開採的鈾元素更貴,無法真正應用,而鈽元素更是製造核武的材料,大大增加核擴散的風險。

 

目前,全球各地針對高放射性核廢料的「最終處理」,都是往「地底深埋」的方向研究,但仍未有成功落實或開始興建的案例,截至 2020 年 12 月,僅有芬蘭及瑞典進入專案審查的階段。換言之,自 1951 年12 月 20 日人類首次用核反應爐產生出電力,至今 70 年過去,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及地區可以解決「如何安全處置核廢料」的問題。(延伸閱讀:《全球核廢料危機報告》:大量核廢料難以處理

 

Q:廢核但增加再生能源,電費不會漲價嗎?

 

 

許多國際能源報告都指出,隨著再生能源越來越普及,未來再生能源電價將大幅下降,甚至可能低於平均電價。根據經濟部預估,在非核減煤政策下,隨著再生能源的發電量提高,離岸風電在 2025 年的價格可望降至 1 度新臺幣 2.2 至 2.5 元,比目前台電公布的平均電價 1 度 2.6253 元更低。因此,就算不重啟核電,臺灣也可以使用您我都能負擔的離岸風電。

 

相反的,興建核四才是漲電價元兇,臺灣大學環境工程學研究所趙家緯博士指出,若加上核廢料真實處理成本,核四發電成本使每度電超過 4 元。另外,由於福島核災後全球核電廠均被要求投入更多經費來改善安全措施,以及過去除役與核廢料處置實際成本被大幅低估,再加上核電興建工期不斷延長已成常態,使得核電成本不斷追加提高、財務風險也持續增加,許多國際金融機構都因為成本風險問題,不願再投資核電,轉投資越來越便宜的再生能源。

 

Q:核能沒有碳排放,歐盟也說是綠能?

 

 

實際上 2019 年歐盟提出綠色新政時,已拒絕將核能列為綠色投資,2021 年 4 月最終發布時,也並未將核電列入綠能投資。所謂的綠色能源,是指對環境相對友善、低溫室氣體排放、不會製造廢棄物,能夠藉由大自然的循環產生源源不絕的能源。(延伸閱讀:破除謠言!歐盟永續金融手冊未將核能視為綠能

 

然而,核能發電的整個供應鏈,包括開採、提煉、濃縮、發電,以及燃料棒後續處理,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輻射污染以及碳排放,完成發電後的乏燃料棒(spent fuel)最終處置方法也尚未有最佳解方。因此全球主要的國際能源組織對於核能,多以「低碳能源」或「潔淨能源」稱之,但不會稱為綠能(green energy)或永續能源(sustainable energy),顯示核能整體生命週期對環境的破壞力仍大。

 

2004年,綠色和平反核倡議行動中,以「核恐龍」,象徵核電廠潛在的核災風險,以及懸而未決的核廢料問題。© Greenpeace / Holde Schneider

 

隨著核一、二、三廠將在 2025 年前陸續除役,臺灣正站在能源轉型的重要路口,您我必須為下一代做出正確的決定——唯有堅定廢核、加速再生能源與儲電系統發展、逐步淘汰火力發電,才是臺灣跟上全球淨零趨勢,對抗氣候變遷的最佳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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