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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原因,告訴你為何臺灣不適合核能發電

三大原因,告訴你為何臺灣不適合核能發電
撰文: 綠色和平 氣候與能源專案小組     分類:E永續環境     圖檔來源:達志 日期:2021-08-05

隨著藻礁公投案發酵,臺灣社會終於展開積極的能源議題論辯,試圖尋找對環境友善、沒有空污、沒有碳排放、價格合理且發電穩定的能源,社會上有部分群眾認為「核能」是能滿足上述所有條件、最理想的發電方式,然而,事實真是如此嗎?讓我們從安全、時間與成本三大面向展開理性與客觀的討論。

臺灣有幾座核電廠?
核能發電佔全臺發購電量多少?

 

臺灣面積僅 3 萬 6 千平方公里,小小的土地上卻有 4 座核電廠,其中核一、核二與核四皆分布於北海岸,與人口眾多的臺北市直線距離僅不到 30 公里。

 

究竟臺灣適不適合核能發電?在回應此問題前,除了瞭解核能發電本身的優點與缺點,我們應先瞭解臺灣目前的能源結構,才有助於判斷廢除核電可能造成多少電力缺口?而為彌補此缺口,我們又將面臨怎樣的困難與挑戰、應選擇何種能源來取代核電。

 

根據臺灣綜合研究院 2019 年的能源政策民調結果,全臺有將近六成民眾「誤認」臺灣主要的發電方式為核能。

 

事實上,根據台電公司所公布的歷年發購電量各能源別占比,自 105 年起,核能占比都低於 15% 以下,106 年甚至僅占全臺總發購電量的 9.3%;換言之,若政府能要求企業節電或轉用綠電來抑制每年用電成長,於此同時積極發展再生能源,以目前臺灣的能源政策規劃——2025 年前將再生能源發電占比提升至總體發電量的 20%,臺灣適不適合核電便僅是一個假議題,因核電在臺灣總發購電量的佔比僅約 10% 上下,隨著再生能源佔比逐年提升,臺灣根本不需要核電。

 

 

臺灣不適合核能發電的三大原因

 

姑且不論按臺灣目前能源配比與未來政策規劃,核電已毫無存在之必要,若以安全、時間與經濟效益等面向理性分析,核電既不符合我們最重視的環境永續理念,後端處理費用又高昂,對於臺灣減少空污、碳排放更是緩不濟急。

 

位處地震帶,核災風險高 

 

臺灣位於歐亞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交界,板塊運動本就頻繁,但臺灣的四座核電廠卻都興建於斷層附近,有極高可能面臨地震、海嘯與洪水的三重威脅;且臺灣地狹人稠,核一、核二廠分別位於新北市石門與萬里,距臺北市直線距離均小於 30 公里,若臺灣發生相當於日本福島事件的核災、疏散範圍需達 20 至 50 公里,意味著臺北市 260 多萬人,加上新北市 380 多萬人皆需於短時間內疏散,屆時的恐慌與忙亂程度令人難以想像,災後復原之路更會是一場醒不來的惡夢。 

 

臺灣核電廠位置與周邊斷層分佈情形

 

延役與續建核四不可能,新建核電廠曠日廢時 

 

目前國際間對於核電廠運轉執照期限的規定不一,臺灣現有核能機組皆採用美國的設計,故核電廠運轉執照期限便參考美國的作法,美國對於運轉執照期限訂有最長 40 年之運轉期限,無論非核家園政策是否延續,核一、二、三廠皆因過於老舊必須在民國 114 年、西元 2025 年以前陸續除役。 

 

 

若老舊核電廠除役勢在必行,是否有可能續建核四或新建核電廠?很遺憾,從費用與時間評估,兩者皆是無稽之談。

 

核四已經建設超過二十年,許多系統零件老舊不堪使用,原製造商也無生產對應零件,如要續建需要再進行系統全面的修復跟維護,經濟部保守的故計也要投入高達數百億資金,整個過程將十分耗時也帶給財政極大負擔;而就發電設施建置所需的時間成本來說,核電廠從選址到建成,不考慮居民陳抗與協商時間,最快也需 8 - 10 年,而這 8 - 10 年間同樣會面臨用電問題,與其將大量資源與金錢投入一座最快 8 年後才能發電的核電廠,不如集中資源、善用時間加速提升再生能源佔比,不僅能更快彌補短期用電缺口、減少碳排放與空氣污染,下一代也無須再為艱難的核廢料處理問題苦惱。

 

核廢料處理成本天價,不符環境永續價值 

 

核能發電穩定、發電過程不產生碳排放的優點,讓人類誤以為找到了理想的發電方式,卻不曾料想數十年的用電,需要付出世世代代的時間與金錢來處理善後。根據國際原子能總署 2018 年的估算,全球中階核廢料僅 19% 已被處理,而高階核廢料的處置比例毫無疑問地是 0%——自 1951 年12 月 20 日人類首次用核反應爐產生出電能,至今 70 年過去,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解決「如何安全處置核廢料」的問題。

 

 

直至全球第一個核廢料最終貯存場誕生以前,光是管理核廢料的成本可能就已讓各國焦頭爛額——在法國,根據審計院(Court of Auditors)的估算,光是 2013 年長期核廢料管理的毛成本就高達 320 億歐元,且還不包含用過的核燃料棒的管理成本;日本產業經濟省(Ministry of Economy Trade and Industry)在 2011年時估計核廢料處置的成本也高達 290 億歐元,而這還是基於不切實際的時程表所做的寬鬆估算。

 

對抗氣候變遷,毋須倚賴核能

 

隨著核一、二、三廠將在 2025 年前陸續除役,臺灣正站在能源轉型的重要路口,過去使用核電的決定已不可挽回,至少此刻我們必須為下一代做出正確的決定——今年十二月,續建核四公投,請投下不同意票;唯有堅定廢核、加速再生能源發展、逐步淘汰火力發電,才是臺灣能源轉型、全球對抗氣候變遷的最佳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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