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擴大碳盤查,便利商店、客運業、醫院皆納入
環境部今年3月4日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將碳盤查對象從原本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超過2.5萬噸的製造業與發電業,擴展到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業與運輸業,例如超商百貨及客運業,並納入醫療院所及大專校院。
自2026年起,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的服務業、運輸業、醫療院所、大專校院及中小型製造業等,必須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預估增加約500家事業,將能多掌握約1068萬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
不同業別應實施碳盤查的門檻不盡相同,具體條件如下:
1. 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鐵路運輸業、捷運運輸業及大專校院:符合事業年外購電力合計2千萬度以上者;或事業之單一場所年外購電力1千萬度以上者。
2. 旅館業:單一場所年外購電力1千萬度以上者。
3. 電信業、連鎖便利商店業、超級市場業:直營、特約、加盟門市總數100家以上者。
4. 醫院:經衛生福利部醫院評鑑評定為醫學中心者。
5. 汽車運輸業: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遊覽車客運業、汽車貨運業或汽車路線貨運業,其營業車輛數合計200輛以上者。
6. 製造業:全廠(場)所屬設施,使用能源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煤炭年使用量4千公噸以上、燃料油年使用量3,200公秉以上、天然氣年使用量500萬立方公尺單一排放口燃燒設施總熱值超過1000萬仟卡/小時;全廠年外購電力達2千萬度。
門市超過100間以上的連鎖便利商店,明年開始須執行碳盤查登錄。圖片來源:達志
2026年起要求碳盤查登錄,現階段免查驗、免碳費
環境部表示,擴大碳盤查對象的盤查重點集中於範疇一(直接排放量)和範疇二(能源間接排放),並強調現階段擴大碳盤查對象,還不需要找第三方查驗機構進行查驗,也無須繳碳費。
若業者想要試算碳排放量,建議業者可先參考2024年能源查核申報資料、車輛數量或門市總數,初步判斷是否屬於潛在盤查對象。至於實際認定條件,則會依據登錄前一年的能源使用情況、門市數量、車輛數或醫院評鑑結果據以認定。
另也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提供簡易試算工具,協助業者透過年度用電量及用油量等活動數據,快速估算約8成至9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由於擴大碳盤查對象的碳排來源,主要多為能源間接排放,環境部也與台電公司協商,若業者願意提供授權書,後續也可協助業者於資訊平台直接查詢業者電號用電量。
發布4類盤查作業指引,9月進行試申報
考量到不同行業的遇到盤查情況不同,例如服務業展店經營及分店眾多、運輸業以車隊汽柴油使用及車站營運為主、醫院用電量大且於麻醉或開刀時可能使用特殊溫室氣體、大專校院則具有眾多教學研究實驗室等不同特性。
環境部也針對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4類行業別訂定專屬的盤查作業指引。例如以服務業而言,則提供百貨、旅館、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量販店、資訊服務及電信業等範本,供業者參考。
環境部表示,預計自7月中旬開始辦理一系列輔導說明會,並於今年9月進行申報系統試行填報,以確保所有受納管的事業,都能在明年4月30日前順利完成今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盤查登錄。
※ 服務業、運輸業、醫院及大專校院等4類溫室氣體盤查作業指引,請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