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與巴黎氣候協定目標,歐盟執委會開始檢討公司治理的規範架構,分別從董事義務及執行、董事會薪酬和組成、永續的業務策略與利害關係人參與的面向討論價值供應鏈。 執委會總結在公司法與公司治理,應追求促進永續公司治理,致力於更負責任企業永續價值鏈的一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