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檔ESG基金曾持有燃煤排碳大戶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16日共同發布「2026永續金融追蹤報告」,盤點國內52檔ESG或永續主題基金,並交叉比對企業排放、燃煤及轉型資訊。結果發現,2025年第4季至2026年第2季間,共有7檔基金曾持有仍使用燃煤的排碳大戶;截至2026年第2季,仍有6檔基金持有7家燃煤排碳大戶。
報告列出的7檔曾持有燃煤排碳大戶的ESG基金,包括元大臺灣ESG永續(00850)、富邦公司治理(00692)、永豐台灣ESG(00888)、FT臺灣永續高息(00961)、兆豐永續高息等權(00932)、台新永續高息中小型(00936)及永豐臺灣ESG永續優選。
報告中列出的持有燃煤排碳大戶的ESG基金。 圖片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高碳企業為何能入選ESG基金?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張趙表示,一檔股票要進入ESG基金,須經過指數編製篩選、投信選擇指數、金管會審查,以及投資後議合四道關卡,但現行制度各環節仍有缺口。指數篩選偏重企業管理與揭露,較少納入實際排放、燃煤及轉型表現;金管會只會審查永續基金申報的特定投資策略是否如實且受執行,而非檢驗策略的實質永續意義;投資後管理也未要求公開重大高碳持股的議合目標、期限及未達標處置。
這7檔基金中,以元大臺灣ESG永續ETF(00850)為例,今年第2季仍持有包括台塑化在內的5家燃煤排碳大戶;台塑化是全台排碳量最高、用煤量最大的製造業者,主要燃煤設備至今仍無退場時程。他強調,標榜永續的基金並非不能投資高碳排企業,但金控仍有義務說明高碳持股為何符合基金的永續目標,並促進其轉型。
一檔股票要進入ESG基金,須經過指數編製篩選、投信選擇指數、金管會審查,以及投資後議合四道關卡。圖片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永續金融如何把關、防止漂綠風險?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永續金融可透過投資、授信引導企業減碳轉型,隨著ESG、永續金融商品愈來愈多,資金是否真的流向符合永續條件或正在轉型的企業,也應受到檢視。他指出,若ESG永續基金仍投資高碳排、高用煤、高污染企業,當「永續宣稱」與「實際投資」出現落差,就可能形成永續金融需要防範的漂綠風險。
針對如何強化永續金融監管,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專案研究員黃郁琳提到,歐盟透過永續金融分類(EU Taxonomy)界定可以被認定為對環境目標具有實質貢獻的經濟活動,永續金融揭露規範(SFDR)則要求揭露金融商品的永續特徵與永續投資情形。近年歐盟更透過基金命名規範處理漂綠問題,要求使用 ESG、永續、轉型等名稱的基金符合相應條件。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簡凱倫律師表示,永續金融並非要將高碳產業排除在金融市場之外,因其轉型仍需要資本。台灣已有ESG基金揭露、永續經濟活動認定、金融業減碳及防漂綠等制度,但多數屬指引或行政指導,關鍵在於如何整合分散機制,形成具有明確後果的規範鏈,避免制度斷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