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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管理師ESG選文:台灣首件「氣候憲法訴訟」、GRI永續報告書新規範一次看

永續管理師ESG選文:台灣首件「氣候憲法訴訟」、GRI永續報告書新規範一次看
撰文: 光電業永續管理師/黃婷容     分類:ESG快訊 日期:2024-02-05

今周刊ESG永續台灣與現職永續管理師攜手合作,為讀者帶來更多深入、有洞察力的永續發展相關議題,永續管理師將不定期以專業知識和經驗,從多個面向挑選必讀的熱門議題,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和參與永續議題。

永續發展已成為一個關鍵問題,影響到政府政策、企業經營和個人生活。因此,由永續管理師選定的議題將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永續議題的重要性,並提供實用的建議,以實現個人和組織的永續目標,「今周刊ESG永續台灣 x 永續管理師」本周必讀選文合作計劃將不斷更新,以確保讀者獲得最新、最有價值的資訊,並激發更多的討論和行動,以推動永續發展的實現。

 

《國內ESG永續新聞》

 

證交所修正「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公司申報時程從6月底改至8月底

 

為了強化台灣上市櫃公司的永續治理,金管會於2023年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台灣證券交易所配合相關政策,近日頒布「上市公司編制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新規,修訂五項作業辦法。包含:

 

■永續報告書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下的上市公司,應自2025年起編製永續報告書,並鼓勵永續報告書可參考SASB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

 

■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水泥工業等11種產業別上市公司,應適用產業別永續指標。

 

■修正有關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相關資訊,並明定上市公司分階段適用揭露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之時程。

 

■考量上市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及確信作業時程規劃之實務,明定公司應於每年8月底前完成申報永續報告書。

 

延伸閱讀:證交所修正永續報告書規範!一次看三大修正重點,申報改在「這時」完成
 

台灣首件「氣候憲法訴訟」! 環團控環境部未制定短中期減碳目標屬違憲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於2023年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明訂台灣2050年淨零減碳目標,同時亦規定主管機關皆須提出五年一期的減碳目標。

 

然而,針對短、中期目標卻遲遲未發布,現有之國家中期減量目標僅有國發會公布未具任何法律效力的「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s)」,減排目標「24%±1%」。

 

此外,法律規定於公布相關規範前二年,須提出草案並啟動溝通會議。但隨著《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三期程(2026-2030年)即將到來,環境部至今未公布任何草案與會議。

 

鑑於此,多個民間團體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前往司法院,向憲法法庭聲請台灣「第一起氣候憲法訴訟」。並呼籲環境部應盡快提出減量目標,並邀集相關部會討論能源、產業的因應政策。

 

「氣候憲法訴訟」三大聲明:

 

一、國家減量目標沒有立法明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二、環境部未在2024年1月1日提出減量目標,違法違憲

三、現行《憲法訴訟法》缺乏對國家減量目標的救濟途徑,違憲侵害人民訴訟權

 

聲請人、委任律師與聲援團體,齊呼「首次氣候憲法訴訟,落實氣候世代正義」。(照片來源: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國際ESG永續新聞》

 

GRI發布最新《GRI 101:生物多樣性》準則 新規取代GRI 304於2026年正式生效

 

盤點近年永續熱門趨勢關鍵字,除了「淨零」、「綠色再生能源」外,便是以「生物多樣性」為關鍵發展項目。相關的歷史背景如2022年,第十五屆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會議(CBD COP15),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2023年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NFD),發布自然相關風險管理與揭露建議等。各類型倡議與準則頻繁出現,不斷呼籲人類、組織與企業與自然和諧共存的重要性。

 

近日,全球最具影響力的永續框架「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更新「生物多樣性」準則,將以「GRI 101:生物多樣性」取代現有之GRI 304準則內容,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

 

更新後的準則擴增原有內容,對標《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Kunming-Montreal GBF)、科學基礎自然目標(SBTN)、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等全球生物多樣性領域的關鍵目標後,納入要求價值鏈的透明揭露,同時企業需要提供特定地區包含國家與司法管轄區的影響報告,與增加生物多樣性損失的驅動因素,如是否是因過度開法、土地過度使用等因素造成。

 

延伸閱讀:永續管理師必讀》GRI「生物多樣性」準則更新,與TNFD、SBTN自然相關框架整合

 

GRI永續報告準則更新,新增GRI:12與GRI:13

 

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於2000年發布第一版永續報告指南,二十多年來共經過四次重大改版,不斷優化永續準則的適用性。

 

最新版本的GRI永續準則框架主要分為GRI 1(基礎)、GRI 2(一般揭露)及GRI 3(重大主題),此外亦參照SASB準則新增相關行業準則。GRI組織預計將根據衝擊程度高低,陸續發行40個行業準則。

 

自2024年1月1日起,GRI 12:煤業準則和GRI 13: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準則正式生效。納入GRI 12和GRI 13準則框架,使企業勢必將提升相關管理必要措施。

 

如GRI 13準則將提升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領域企業的永續管理能力,更為相關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永續報告書揭露資訊要求。

 

 

延伸閱讀:永續管理師必讀》GRI 12:煤業準則、GRI 13:農業、水產養殖和漁業準則正式生效
 

ISEBA發布永續報告道德標準建議 盼企業減少漂綠行為並提高揭露品質

 

全球國際會計師道德標準委員會 (IESBA) 近日參考了歐盟的CSRD、美國SE氣候揭露規則,以及國際永續發展標準委員會(ISSB)推出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發布了一個關於永續發展報告和保證中,針對道德考量的新建議標準,盼可以從驗證的源頭開始,減少企業漂綠行為並提高永續發展中的報告品質。

 

新的IESBA提案包括徵求意見稿「永續發展保證國際道德標準」(IESSA),內容為永續發展報告的永續發展保證從業者和專業會計師,制定了相應的道德規定框架。

 

今周刊ESG永續台灣 x 永續管理師本周必讀選文|本期合作專欄DIDIRONG LIFE


黃婷容,跨領域涉足劇場、行銷、永續,現正為光電業永續管理師。作為存在主義奉行者,希望在人生中找到一個想要捍衛一輩子的事情,於是「永續」挾著光登場。在永續面前,不需要落落長的學經歷,只要勇敢實踐,每個人都能成為照亮彼此與世界的暖陽,誠摯歡迎你一起加入永續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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