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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徵收懶人包》碳費如何算?2.5萬噸免費額度?申報日期、徵收方式一次看

碳費徵收懶人包》碳費如何算?2.5萬噸免費額度?申報日期、徵收方式一次看
撰文: 數位時代/陳映璇     分類:ESG快訊 日期:2024-01-08

2024年起,台灣將進入排碳有價時代!立法院自5月起著手《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草案審查,除納入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外,也將分階段由大到小徵收碳費,預計2024年起實施。

環境部於2023年12月29日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下稱收費辦法),3日舉辦「碳費徵收子法推動進度交流座談會」,更新碳費應繳費額的計算公式。在計算碳費應繳金額時,可以先扣除2.5萬公噸當量,再乘以收費費率,換言之,排碳大戶可以有2.5萬公噸的免費配額。

碳費是什麼?為什麼要徵收碳費?

 

淨零碳排(Net zero emission)是世界趨勢,各國利用碳權(Carbon credit)、碳稅(Carbon tax)、碳交易(Cap and trade)等手段達成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目標。

 

台灣訂定2050年淨零排放,立法院於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並正式啟動碳費徵收機制。

 

碳定價機制可分為碳稅、碳費、碳交易,不同之處在於:

 

碳費:


企業製造多少碳排放,繳交相對費用給環境部。 根據氣候法規定,預計2024年開始,碳費收費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並於2025年開始繳納碳費。

 

碳稅:


企業製造多少碳排放,繳交稅金給各國財政部。目前台灣並未徵收碳稅。

 

碳交易:


企業評估減碳成本與市場碳價後,向其他企業買賣碳權。為搭配國內碳費徵收機制,有關企業碳權交易媒合的「臺灣碳權交易所」已於2023年8月揭牌,未來將負責國內外的碳權交易買賣及碳諮詢業務。

 


 

碳費收費辦法草案出爐!哪些企業要被開徵碳費?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草案,首批碳費徵收對象為年排碳量超過2.5萬公噸業者,包含電力業、鋼鐵業、煉油業、水泥業、半導體業、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石化業等。

 

根據環境部最新公告2022年碳盤查登錄資料,約有512家完成盤查,最可能是首波被課徵碳費對象。 不過,實際情況仍要以2024年排碳量為課徵基準。

 

以加總直接、間接排碳,並將同公司、不同廠合併計算,2022年度前十大排碳大戶依序為台電、台塑化、中鋼、台積電、麥寮汽電、中龍鋼鐵、台化、台塑、和平電廠及台灣中油。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草案,首批碳費徵收對象為年排碳量超過2.5萬公噸業者,包含電力業、鋼鐵業、煉油業、水泥業、半導體業、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石化業等。 圖/ pixabay

 

何時要申報碳費?繳納時程怎麼算?

 

按2024年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須於2025年4月底前完成盤查登錄,再依收費辦法規定於 5月底前採網路申報方式申報碳費 ,並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費用。

 

碳費怎麼計算?


碳費應繳費額=排放量(噸)-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X 收費費率。不過一噸碳要收多少錢,主管機關尚未公布收費費率。

 

環境部昨 (3) 日舉辦「碳費徵收子法推動進度交流座談會」,更新碳費應繳費額的計算公式,新增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免費配額,換言之,這些被課徵碳費的排碳大戶可享有2.5萬公噸免費配額。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受訪表示,「目前還要溝通討論中,預計今年第一季確認碳費計算方式與費率。」

 

之所以提出2.5萬公噸免費配額,是以「公平」為出發點,代表無論是被課徵碳費的排碳大戶與尚未被課徵碳費的企業,都能享有一定的免費配額,因此環境部在碳費應繳費額的公式上才有所更動。

 

碳費可以扣減嗎?減量額度怎麼申請?

 

至於購買國內外碳權可否抵減部分碳費?草案提到, 企業可透過取得減量額度來扣減碳費 ,但扣減比率與上限尚未定案。

 

國內的減量額度包含:
1. 自願減量專案減量額度
2. 抵換專案減量額度
3. 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限扣除2024及2025年排放量)

 

至於國外減量額度,企業可購買「國際碳權」來抵減部分碳費,以收費排放量的5%為上限,相關國外減量範疇會另訂。

 

若企業想爭取更優惠的碳費費率,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提到,企業執行自主減量計畫達「指定目標」者,可享優惠費率,優惠費率將由費率審議會討論,並將參考各產業公會的建議。

 


搭配國內碳費徵收機制,有關企業碳權交易媒合的「臺灣碳權交易所」已於2023年8月揭牌,未來將負責國內外的碳權交易買賣及碳諮詢業務。圖/ 陳映璇攝影

 

如果沒繳碳費會怎樣?追補繳規定是什麼?


若企業未繳納碳費,一旦查核發現,期限90天內繳納。若不繳清碳費,企業將無法使用減量額度的機制。

 

對於環境部公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關心氣候正義的NGO團體、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建議,碳費收費原則須根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在沒有優惠費率的前提,碳費起徵費率從500元開始起徵,並且在2030年時將碳定價提升至3,000元,才可提供誘因促使高碳排產業積極減碳。

 

針對開放國外碳權抵減碳費之舉,林彥廷認為,其效果恐直接導致碳費機制的減量成效減少5%,他建議在碳費費率達到一定水準之後,再行開放,並針對國外碳權設定嚴格標準。

 

※本文授權自數位時代,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