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堅明指出,碳權有兩種型態。首先是屬於政府核發,也就是政府會設定目標,強制性規定企業的碳排標準。第二種則是碳信用額 (carbon credit),只要企業有做減碳投資、合作,就可以申請碳信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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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堅明說明,企業幾種機管道可以申請碳信用額認證。第一種是向聯合國申請,不過李堅明坦言,這條管道對台灣企業而言不太容易。第二種則是來自國際自願性機構,李堅明舉例,透過碳權交易所即將開放的 Gold Standard 黃金標準即可申請。李堅銘強調,由於台灣不是聯合國成員,因此開放國際自願性機構非常重要。
環境部預告的碳權交易管理辦法中,規範適用的交易或拍賣標的,分別為國內的「先期專案」、「抵換專案」以及「自願減量專案」三種減量額度,且不包括國外減量額度。
環境部表示減量額度買賣方式包括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三種,經過交易或拍賣後,由環境部移轉減量額度。
考量先期專案係於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施行前給予事業及早減量之措施,其使用用途在相關法規都會予以限縮。
環境部表示,因此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得以協議交易方式,未來不會進到臺灣碳權交易所進行交易,以維護我國實質減量成效。
李堅明提到台灣 CCPI 不佳,2024 年全球排名 61 屬於後段班,相較於 2023 年更退步了 4 名。(延伸閱讀:溫室氣體減量成果跟CCPI評比差很大 環境部:這份報告台灣排前段班 亞洲僅次於日本!)
李堅明認為,溫室氣體排放及再生能源發展落後排名國家很多,是造成 CCPI 不佳的主因,可能進一步影響台灣國際形象及競爭力。因此,李堅明提到政府與企業都應訂定符合 1.5 度 C 的路徑目標,台灣目前的 NDC 目標為 24%,2030 年應至少提高至 40%。
李堅明也為近期COP28 氣候大會提出觀察心得,他認為雄心、韌性以及完整性是 COP28 三個主要關鍵字。同時也點出加速能源轉型勢在必行,包括發展綠電、電動車、儲能以及節能,特別是綠電三倍與能效最重要。其他如金融轉型、加速發展碳移除技術 (CDR) 等,都是可以努力的目標。
※本文授權自鉅亨網,原文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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