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第六條的基金,ESG的程度相對較低,被定義為泛ESG基金,或是淺綠色基金。符合SFDR第8條的基金,要求的條件更高,其投資標的,對ESG必須投入更多,公司的策略及目標,都要以ESG為核心,可以說算是更純正的ESG基金。
SFDR第9條要求更多,其投資標的,必須對ESG推動有積極、正面的影響,像是再生能源就是符合第九條的投資主題,一般也稱做深綠色基金。
林良軍說,像環球能源轉型股票型基金,若要一直保持Article 9,不管是半年報、年報,整個基金的揭露,都必須詳細符合歐盟第九條的規定,才持續保持歐盟第九條的規範資格。
不管是台灣綠色金融2.0、香港、新加坡等金融監理機構對ESG基金的管理機制,幾乎都是參考SFDR的架構,幾乎已經成為國際標準,投資人可以根據SFDR的等級,選擇自己偏好的ESG基金。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