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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假碳權龐氏騙局!李堅明:早在10年前,國際刑警組織就公布「碳交易犯罪指引」

看不見、摸不著的碳交易,竟也有詐騙?
撰文: 李堅明     分類:ESG投資趨勢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08-26

當碳交易成為企業投資獲利新顯學,有心人便會開始趁著相關法規與配套未盡完全之際,打著環保永續大旗從事非法套利行為

國際碳權交易大約始於2000年,距今已超過20年,儘管國際已建立一套碳權審查與核發標準程序,然而溫室氣體排放看不到又摸不著,因此到底減排多少碳或碳匯多少碳,肉眼不易觀察,完全遵循一套計算與衡量方法學、查驗證系統,以及管理系統(碳帳戶資訊系統及金融法規等),因此很容易讓有心詐欺人士有機可乘。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於2013年6月發表《碳交易犯罪指引》(Guide to Carbon Trading Crime),檢視碳交易產業的犯罪樣貌。國際刑警組織認為碳交易市場由於不易量化,加上投注的金錢數量龐大與缺乏監督,格外容易被不法分子操弄。
 

依據當時統計,從2008年至2009年間的18個月內,碳交易者會利用歐盟各國的「碳交易附加價值稅」的差異進行套利。如盧森堡的「碳交易附加價值稅」(Value Added Tax)15%是所有歐盟國家的最低稅率,也因此吸引許多交易者來此交易,導致多個國家的稅收短少近50億歐元。
 

不同於一般傳統商品完成交易後須有實體交付之行為,碳權由於不是實體商品,僅是依據相關法律制度(如「歐盟排放交易體系」,抑或台灣《氣候變遷因應法》等)建立的商品,因此容易產生投機與犯罪情事。碳市場不僅涉及許多碳權買賣,其中還包括衍生性商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交易。
 

而隨著碳交易市場的發展,碳權也開始衍生出其他複雜的金融工具在市場上進行交易,即使是已發展相當成熟的金融市場都會發生金融風暴。以當時(2000年至2010年)的金融監管機構之技術和執法能力,尚無法有效管理這些複雜的金融工具,除非金融監管機關能有效管理這些複雜的金融工具,否則碳市處於可能重蹈覆轍的交易風險之中。
 

以下介紹幾個國際刑警組織所歸納的常見碳權交易犯罪型態:
 

出售虛假或屬於別人的碳權


碳權本身並不具備實體性質,是經由一個實務活動完成一定程序後,所核算及衍生的商品。如藉由種樹或升級工廠效率所產生的碳權,其樹木擁有者或管理工廠的企業,即可取得碳權的合法權利,進行碳權交易。但這樣的規定也將產生詐欺風險,若有人持偽造證件向政府登記一家公司,進行虛假的種樹或減碳投資,即可能在法律不嚴謹下向政府申請並取得虛假碳權。
 

根據國際刑警組織2013年的報告證據顯示,有一個購買森林土地的案例宣稱持有碳權,然而該土地可能根本不存在或標示不清,但透過偽造文件及行賄,將其虛假核算的森林碳匯量出售給其他公司,欺騙所得竟達8,000萬美元。
 

捏造產生環境或財務上的利益


犯罪人利用投資者對於新興市場的期待與資訊不對稱下,容易藉由投資可獲高報酬之說法與包裝,吸引投資者注資,並不斷召募新投資者,利用新投資者之資金來支付早期投資者之紅利,進而創造出一個高報酬的「龐氏騙局」(Ponzi Scheme)假象。
 

2009年和2010年間,就有一家投資公司利用假的廣告和環保標章,在澳洲宣稱藉由投資碳權,可為投資者提供一個高投資報酬之機會,但此騙局被揭穿後,估計受害人損失達320萬美元。
 

以網路釣魚竊取個人身分資料


犯罪分子也發現,可利用現有的碳交易市場竊取客戶與投資者的個人資料,如帳戶名、密碼和銀行資料。然後利用此類個資做轉移非法資金或碳權,這樣的犯罪類型稱為「網路釣魚」(Phishing)。2010年2月德國政府曾破獲盜竊碳權不法分子,專門對歐洲、日本與紐西蘭公司從事「網路釣魚」的犯罪行為。


受害者收到該公司發出的詐騙電子郵件,信內表示由於安全問題,要求他們重新註冊國家碳權系統,然後在郵件內連接至偽造網站,公司被要求輸入自己的帳戶資料,一旦不法分子獲得公司帳戶的詳細資料就能竊取碳權,並移轉到由他們設立的帳戶,且立即出售該筆碳權。曾經發生25萬公噸CO2e的碳權被盜取,不法所得達320萬歐元。


碳權交易的犯罪樣貌與當前的金融犯罪手法如出一轍,只是犯罪標的由金融商品轉為碳權。犯罪本質一樣,均轉為貨幣所得。過去曾發生的碳權犯罪行為,未來還會持續發生。

 

更多精彩內容請見《碳金,投資獲利新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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