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天公布「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6條、第13條之1修正草案,預告期定為60天,主要有2項修正重點,第一,金管會明定「高收益債券」基金名稱應修正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其次,金管會要求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基金應在公開說明書說明投資目標與衡量標準、投資策略與方法、投資比例配置、參考績效指標、排除政策、風險警語、盡職治理參與及定期揭露等8項資訊查詢途徑。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表示,金管會先前已發布函令要求「高收益債券」基金須更名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現在正式法制化,未來若業者違規,將有相應罰則。
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範,若業者違反規定,依情節輕重將可給予糾正、警告、人員停解職或罰鍰等處分,若涉及公開說明書虛偽隱匿,更可能處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金管會統計,目前有51檔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僅剩1檔尚未完成更名,其餘均已由「高收益債券」基金更名為「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為強化ESG基金資訊揭露並防止基金僅掛友善環境之名「漂綠」,金管會先前請集保結算所在基金觀測站建置ESG基金專區,經金管會審查通過的ESG基金,才可放入基金觀測站的ESG基金專區中。
截至今年8月底止,共19家投信發行名稱包含ESG的境內基金,合計36檔、規模達新台幣2237億元。
張子敏指出,目前通過金管會審查列入基金觀測站ESG基金專區共30檔,另有6檔還在審;先前已有3檔基金未通過金管會審查。
※本文授權自中央社,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