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參審的世界趨勢
實踐公平正義其實並不抽象,怎樣去彰顯公平正義,訴訟審判是很好的解決機制。林裕順教授認為:事實上,訴訟中的公平正義沒有絕對的對或錯,透過程序上的實踐,並且大家對遊戲規則的尊重,創造大家可以接受結果,以此實踐公平正義。而在實踐程序正義的過程中,人民參與審判是國際的趨勢,讓人民一起來參與來反映他們的意見,可以使司法與人更接近、更多元,更貼近本地的想法。
人民參審在英美國家已經施行了幾百年,而在亞洲,除了過去英屬的香港、新加坡,在韓國、日本、中國都有某種形式的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每個國家因有著不同歷史文化背景、人民對司法不同的觀感,人民參審的方式有各其獨特性。因此,對於推行人民參審的成敗,最重要的關鍵是設計配套措施。
舉例來說,人民參審時,可能會受到媒體的影響;參與的過程擔心自己的安危;判決的錯誤造成冤獄的良心壓力帶來過高的責任感;或是檢視犯罪現場,造成身心的衝擊。這些都是人民參審中,制度設計需要考慮的配套。
林裕順嚴肅的表示:「讓人民在過程中可以有安全感,並透過法庭解說同俗話、程序簡易化等等,幫助人民能在短時間了解證據的功能與效力,釐清檢方與辯方雙方討論的重點,讓參與民眾聽懂、看懂以及清楚了解審判是人民參審非常關鍵的指標。如果人民不懂個案的司法審判流程、內容,就是審檢辯的責任。」
SDG16 和平正義與有力的制度 (圖片來源:聯合國 SDGs Communications materials)
人民參審能解決對司法的不信任?
在臺灣,人民參審急需處理的司法問題是「人民不信任司法」,有數次的社會運動與這個問題相關,像是:過去「白玫瑰運動」正是針對被害人保護不足,對於審判刑罰的公平性、量刑的輕重有所異議引起的社會運動;而後有洪仲丘案,可以發現臺灣對於司法的關心,對於公平正義的執行有所堅持和看重。
林裕順教授坦言,解決公平正義這件事情應該是司法的本務,臺灣歷史長期累積的影響,造成大家對司法不信任。為了增加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人民參審的推動勢在必行。
值得思考的是,人民參審只是為了解決司法不信任的事嗎?林老師提出一個與臺灣截然不同的例子與思考:日本!在日本的定罪率高達99.9%,但日本沒有司法不信任的問題,而他們依舊推動人民參與審判,其背後的理由是:司法審判,是人民應有的權利。
司法權應該像是行政與立法權一樣,如選舉投票,或是行政事務需要經過環評和公聽會,是稀鬆平常的,但台灣人民不大關心司法審判的案子。
林裕順認為:「人民參審應該是訴訟的原型。應該回到更根本的就是民主機制,這是人民的權益。政界、扁案、重大的毒品案件或是詐欺案件,我們應該自己來看看到底被告是不是真的那麼壞,到底發生什麼問題可以自己判斷。」
國民法官能反映社會價值?
談到目前臺灣施行的國民法官制度,主要是參考日本的裁判員制度,透過從國民中隨機挑選,以代表臺灣一般人的價值,讓組織審判庭能維持公平客觀。
而所謂的公平客觀,並不是需要有特別的專業知識,而是不能跟案件本身有牽扯,如跟相關的當事人有關係。林教授則提到:「讓多元的聲音能進到審判庭裡面,從各方的角度來看事情是人民參審最主要的想像。每個人的環境,每個案件環節都是不一樣的,臺灣普遍人對於這樣的案件是什麼意見,我想判決是一個很好的櫥窗,反映一般人的價值觀。」
然而,有些人質疑人民參審會因人民自己的身分有所偏頗,進而影響公正性,但事實上並非如此。
比如說強制性交,一般猜測女裁判員會基於憤怒加重量刑,但根據日本的統計和研究,實際的結果並不是這樣。
另一方面,林裕順老師進一步解釋:「以殺人罪來說,死刑、無期徒刑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酌情可免,可以再減刑到三年以下的量刑都有。然而都是殺人案件,可是他裡面的情節和故事背景不同,結果就是不一樣,並不是我們看到表面就可以做決定的。前任司法院最高法院院長吳燦說:『犯罪審判就是量刑,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
在這篇文章中,林裕順教授與我們介紹了了人民參審的國際趨勢,人民參審在臺灣希望達到的目的、人民參審與反映社會價值之間的關係,以及審判背後的人性兩難。
在下一篇文章中,林裕順老師將帶我們更進一步了解,透過國民法官的方式,如何從制度層面解決司法程序中既存的問題、國民法官制度現在推行的困難,以及法學教育在人民參審的趨勢下要如何改革。
文/許銘軒;責任編輯/劉靜頻
DOI:10.30196/2024.0010004
參考資料:
《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因為「白玫瑰運動症候群」,沒有人想當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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