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a

「漁電雙輸」如何形成?台灣漁電共生困局追源頭,政策方向從一開始就錯

漁電雙殺系列4—「漁電雙輸」源頭是什麼?地方政府不蓋章就不出事,把適法疑慮丟給中央
撰文: 撰文‧陳燕珩 研究員‧林宣佑     分類:太陽能     圖檔來源:今周刊攝影組 日期:2025-09-04

投入養殖業三十多年的模範漁民夫婦,從排斥到認可光電,帶領南瀛養殖生產協會會員,努力催生台灣第一座漁民主導的漁電共生案場。

然而,走過1200多個日子,他們心中只有滿腹失望與憤慨。原來,讓漁電共生走向雙輸的最大元凶,不是那一片片光電板,而是始終摸不著方向、讓綠能政策不斷兜圈空轉的政府。

 

光電業者戰戰兢兢,是因為觸及紅線恐被撤照的擔憂,不是危言聳聽。

 

台泥子公司「台泥嘉謙綠能」在嘉義義竹的漁電案場,不久前就因為單一養殖戶棄養,全區案場被政府廢照,震驚業界。

 

台泥綠能漁光一期案場規畫A至F區,這次爭議的F區總養殖池面積約十公頃,共有四名養殖戶。當中,僅負責不到二公頃面積的漁民陳錦模,在二二年案場併網後,只進場三個月就棄養。期間台泥綠能不斷溝通,陳錦模卻堅持要業主出價買下他的「養殖權」,從最初一四○萬元,一路喊到七○○萬元,甚至報警阻撓台泥綠能團隊進場接手養殖。

 

雙方談判破裂,僵持不下,去年底嘉義縣政府大動作開鍘,以「部分魚塭未有養殖事實」為由,廢止F區的「全區」農業容許。台泥綠能一度向農業部提出訴願,獲暫緩執行,但農業部已在七月確定駁回訴願,重判業者極刑。

 

嘉義縣政府強調,從二三年第一次進場查核以來,已經給過案場一年改善期,但該區域從未有養殖事實,縣政府只能依法行政。

 

但這項處分結果,形同在光電圈投下核彈。

 

一名在地資深業者分析,即使其中有兩公頃面積因故棄養,但台泥綠能F區總產量仍有達到政府規範的七成標準,只因單一「釘子戶」不配合,就貿然拔掉整區案場,不只牽涉光電業者數億元的損失,也連帶讓其他三組無辜的地主與養殖戶慘遭犧牲。他擔憂,一旦政府帶頭助長此風,以後不肖養殖戶都來坐地起價,台灣漁電案場恐被癱瘓。

 

在F區養殖面積占近六成的漁民陳國偉直言,全區被廢照,除了讓地主原有的二十年租金收入歸零,養殖戶也要配合拆除工程,被迫停養一段時間。去年他才在F區投入兩三百萬元添購設備,預計十年攤平,現在可能無法穩定收回資金,他無奈說,「只希望盡量不要影響到我的權益。」

 

對於處分結果,台泥嘉謙綠能表示,將研擬提起行政訴訟,並強調該案核心爭議在於政府對「養殖事實」的認定標準不夠明確,現行法規並未要求「每個」塭池都須有養殖行為,嘉義縣府卻以此為由廢止全區許可,不符比例原則。

 

每件活脫脫的怪奇案例,都指向問題核心——台灣從一開始發展漁電共生,就畫錯政策方向。

 

理想上,農業部職責是在漁電共生大架構下,提出產業升級方向,好好利用光電業者資源,協助漁民提升養殖環境、吸引青年返鄉,真正達到產業轉型。「但五年下來,農業單位講不出願景,反而把精力用在找每個案場麻煩,這叫什麼漁業加值、產業升級?」一名嘉義返鄉青農,表達深切的失望。

 

在這種畸形生態下,業者和漁民被迫互相牽制。因為加入漁電案場,養殖戶必須配合所有繁冗的審查,干擾原有養殖行為;業者也得扛下漁業管理責任,承擔所有風險。漁電,已經從共生互惠,走向互害雙輸。

 

追根究柢,各地方政府拿著顯微鏡檢視每座案場,甚至不斷把各種適法疑慮丟給中央單位,曠日廢時反覆確認,互踢皮球,就是因為在光電弊案橫行、檢調強力肅貪氛圍下,基層公務員為求自保,不斷拉高標準,避免被質疑圖利業者。

 

「我們對於案件被刁難很氣憤,但也了解結構性問題,不是在這些地方公務員身上。」一名光電大老說,他的案子在一年內,換了三個承辦人員,所有已經釐清的爭議又得重新溝通,地方承辦綠能案件人員個個壓力爆棚,流動率高、專業不足,當然拖垮審案效率。

 

「坦白說,我們確實是從嚴審查,因為我得保護同仁。」一名中南部漁電重鎮的主責官員不諱言,檢調一天到晚約談,對公務員是很大的折磨。久而久之,大家乾脆不動,只要不蓋任何一個章,不放行任何一件案子,就永遠不會出事……。

 

他認為,要解開這個死結,中央部會必須針對各個審查細項有更明確的執行原則,成立公開透明的平台,當地方審案有任何疑問,就及時拋出來討論,透過跨部會有效針對問題釐清,避免地方承辦人員怕踩紅線,不斷兜圈卡件。

 

事實上,近兩個月來,經濟部、農業部、法務部、地方政府及光電業者等,已密集召開跨單位會議,討論各地審查相關爭議,追蹤案件進度。

 

農業部坦言,目前確實出現各地方農業單位審查標準不太一致的狀況,透過平台會議提出問題,有助釐清標準,也讓地方政府有依循的原則,相信持續溝通,會逐步找到共識和執行方向。

 

不過,這兩個月來,翻開一份份會議紀錄,仍不斷浮現「經濟部拍板決議,農業部下次開會推翻……」,或是「農業部訂出執行規範、地方政府不甩」等窘況。

 

台灣的綠電環境,已經病入膏肓,政府想要振衰起敝,避免中央到地方各單位陷入平行時空,必須將主責單位拉高到行政院層級,加速解決農業和能源部門間的扞格。面對地方政府審案進度停擺,中央部會也應給予明確處理時限,積極追蹤個案狀況,避免無限期延宕。

 

七、八月的颱風和豪雨接連來襲,還沒完全整復的嘉南漁村,一次又一次遭遇重擊。行經的紅綠燈斷電、路牌被吹飛,而此刻台灣的綠能大車也像置身於失序路口,不知下一程將開往何方。風雨過後,每個受災的漁民仍然努力捲起衣袖搶救家園;搖搖欲墜的綠能產業,也需要掌舵的政府給出明確方向。

 

延伸閱讀:

漁電雙殺系列1—養殖戶阿玉姊的憤慨:規定說改就改、案場3年原地打轉…努力一再被政府踐踏

漁電雙殺系列2—從中央到地方都在扯綠能後腿:光電進度大跳票,漁電共生已併網量不到23%

漁電雙殺系列3—突襲!綠能設施遮蔽率惹議,台南市府提出釐清法規、全台案場緩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