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轉型 逾九成企業需要外界支援
隨著能源轉型需求增加,企業愈來愈重視對再生能源的投資。根據PwC的《2023美國大型能源用戶調查報告》,目前企業在推動能源相關的改善措施上,已見到成效的做法主要包括:監控暖氣與冷氣的成本花費(74%)、建置基本的節能科技(70%)、調整流程以降低耗電(68%)、建置自用(on-site)電池儲能系統(65%)、建置自用發電系統(64%)、建置再生能源系統(62%)、建置複雜的高效節能科技(59%)等。
然而,企業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無法靠一己之力完成,超過90%的受訪企業需要外部支援,以提供適當的能源解決方案,例如自用發電(on-site generation)、電池儲能(battery storage)等。有46%受訪企業期待現場發電及電池儲能等解決方案能很快出現。
縮減全球能源轉型鴻溝的六大關鍵
至於如何縮減能源轉型之路上的鴻溝,PwC提出六大關鍵:
一、發電(the generation gap)
在2016-2021年間,全球有1,282 GW(百萬瓩)的再生能源產能加入能源系統協助發電,且國際能源總署(IEA)預期,在2022-2027年間將再新增2,400 GW再生能源的產能。不過倘若全球要於2050年達到淨零的目標,再生能源的發電產能必須再增加27,000 GW以上。
二、電網(the grid gap)
所有離岸風電、太陽能板等來源產製出來的電力,必須透過電網的基礎建設,送達全球各地的終端使用者。為此,全球必須有相應的資金投入電力傳輸與分配的基礎建設。過去十年全球每年平均的電網基礎建設投資約為3,000億美元。國際能源總署預估,2030年每年電網的投資金額,必須來到5,600-7,800億美元的水準,方能達到2050年的淨零目標。此外,複雜的科技、缺工與物料短缺,也是布建電網需克服的障礙。
三、儲能(the storage gap)
太陽能、風力等再生能源所產出的電力是間接性的,因此儲能便格外重要。國際能源總署統計,2022年全球共有16 GW的電網規模電池儲能(grid-scale battery storage)產能建置完成;若要達成2050年的淨零目標,2022-2030年間平均每年的新建電網規模電池儲能產能必須達到80 GW以上的水準。
四、電能轉換(the conversion gap)
透過電解產出氫能的做法,同樣需要大規模的投資。截至2022年為止,全球低碳排製氫電解槽的產能僅有1百萬噸(megatonnes)。國際能源總署預估,目前規劃中的製氫電解槽如建置完成,2030年可望有134-240百萬噸的產能。不過若要達到2050年的淨零目標,全球低碳排電解製氫的產出量,屆時必須拉升至452百萬噸。
五、關鍵礦物(the critical mineral gap)
包括鋰、鈷、鎳、石墨、鋁、銅等關鍵的稀缺金屬,為太陽能發電板、風力發電機、電池、壓縮機等再生能源基礎建設不可或缺的元素,其儲量對能源轉型的速度將至關重要,要達到2050年的淨零目標,國際能源署預估,全球在2030年將需要2021年產量四倍的關鍵礦物。
六、資金缺口(the funding gap)
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BNEF)統計,全球能源轉型的投資金額已和碳氫化合物投資的金額平分秋色,達到1.1兆美元。不過國際能源總署及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建議,全球用於能源轉型的投資,每年須增加至4-6兆美元,方能達成2050年的淨零目標。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再生能源產業服務主持會計師蔡亦臺表示,要達成能源轉型的目標,除了要縮減上述六個關鍵鴻溝,企業應針對淨零目標,設定詳細、具體的實行步驟,企業首先可做的是節能,進而發展儲能,以調節離尖峰用電。企業在規劃能源轉型藍圖時,須具備全球性的視野,在成本、安全性及永續之間取得妥善平衡。在制定解決方案時,將供應鏈的動能納入考量,並且以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效益、所需成本為出發,針對各式解決方案進行優先順位的排序。
臺灣綠電交易進度現況
響應全球趨勢,臺灣再生能源相關法規也逐步推進,這股能源轉型的推力,推動了臺灣再生能源市場的逐年發展。根據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發布之《2022台灣綠電交易進度報告》,臺灣2022年總電力裝置容量達62GW,其中再生能源裝置容量達14GW,占總裝置量的23%;發電量方面,2022年再生能源總發電量共238億度,較2021年的174億度成長36%,可見臺灣的再生能源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
在所有再生能源種類中,無論是裝置容量抑或發電量,太陽光電皆位於其首,總裝置容量在2022年底達9.7GW、發電量達107億度。
臺灣的再生能源成長,從綠電轉供數字亦可略知一二,臺灣綠電轉供量從2021年的7億度成長至2022年的11億度,年成長量達六成,雖與再生能源總發電量238億度相比仍為其中之少數,顯示為目前再生能源仍以自用為主。
不過從轉供數據可以看出,風電轉供量持續快速成長,占總體再生能源轉供量之六成。
邁向能源新時代 綠電交易自由化之議題
2017年電業法的修正,奠立了臺灣再生能源自由化的根基,隨著相關轉供與餘電配套機制逐步到位,臺灣綠電自由化交易於2020年正式啟動。綠電交易市場契機來自企業綠電需求上升,目前可透過企業購售電合約 (CPPA) 途徑滿足企業採購綠電的需求。
當再生能源發電業者與企業簽訂CPPA,綠電以轉供或直供的方式售予企業用戶。若是以電號為主透過台電轉供,綠電即是透過台電之輸電網,轉供予用電戶。
自2020年以來,已有1,885 GWh之再生能源透過台電電網轉供予企業用戶,其中前十名購電企業用戶佔總綠電採購量約98%,而台積電為最大綠電採購企業。
細看再生能源類型,以風力佔企業總綠電採購能源之78%,這是由於陸域風力之躉購費率 (FiT) 低於公用售電業電價,使得自由市場中的電力價格更具競爭力。因此CPPA的電力交易對用電大戶及再生能源開發商來說是互惠互利的。
資誠綠電採購儀表板 協助企業能源轉型
然而,綠電交易有許多細節須注意,企業進行綠電採購首先可能面臨對電力系統與電力交易不熟悉,以及購電合約內容複雜的困難。綠電交易的一大挑戰來自再生能源的發電樣態各有不同,需求方須瞭解自身的用電型態與再生能源案場發電型態是否匹配,藉以提高綠電比例。
另一大挑戰則是餘電。在綠電採購前,須評估買賣雙方用電量及發電量,否則將因無法匹配,進而導致產生餘電成本,即因餘電問題而使買方需補貼再生能源業者,所額外支付的成本。因此餘電量的評估與管理也是一大考量。
為協助企業落實綠電交易與綠電轉供,資誠推出「綠電採購儀表板」,可協助企業根據電號之用電狀態,與再生能源發電案場的發電樣態匹配,計算採購比例與餘電比例。同時參考美國再生能源買家聯盟(Clean Energy Buyers Alliance , CEBA)所提出之買家路徑圖。
蔡亦臺建議,有採購綠電需求的企業可依循綠電採購教戰六步驟:
一、盤點自身用電資料;
二、確認企業採買目標,及欲達成目標的年限;
三、瞭解不同綠電種類的價格及發電樣態,並評估其與自身用電型態是否相匹配;
四、成立綠電採購專案小組,必要時,亦可諮詢外部獨立專業顧問;
五、綠電採購商業條件協商;
六、落實綠電交易與綠電轉供,並定期與售電方追蹤以確保供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