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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新法案規範ESG評比!永續金融市場透明度,一文解析歐盟永續金融監理新法規

歐盟新法案規範ESG評比!永續金融市場透明度,一文解析歐盟永續金融監理新法規
撰文: 林木興     分類:G公司治理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11-18

歐盟近期在永續治理評比活動(ESG Rating Activities)上大動作立法,為金融市場注入透明化新契機。2024年11月的《全國律師月刊》指出,歐盟於2024年正式通過永續治理評比活動透明度與完整性法案,旨在提升相關活動的透明性、獨立性及品質,並為其他國家提供了寶貴啟示。

ESG評比為市場需求而生,亦存隱憂

 

隨著企業及投資人對環境、社會與治理(ESG)指標的重視,永續評比活動應運而生,成為衡量企業永續表現的重要工具。

 

然而,這些評比也面臨不小的挑戰與爭議。《全國律師月刊》分析,現有評比過程中存在標準不一、資訊不透明等問題,導致市場信任度不足。此外,部分專家警告,這些不完善的評比可能加劇綠色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進一步影響投資決策的穩健性。

 

為此,歐盟於2023年推出永續治理評比活動透明度與完整性規章草案,並於2024年通過該法案,以增強永續治理評比活動(ESG Rating Activities)的透明度、獨立性和品質。

 

這項包含52條規範的全新法案,由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ESMA)負責監管,全面提升市場信任度與保護投資人利益,防止綠色漂洗等錯誤資訊。

 

法案核心內容:從透明度到利益衝突管理

 

該法案的重點在於確保永續治理評比活動的透明性與可靠性,並為評比機構的運作訂立嚴謹規範。

 

法案涵蓋五大領域:監理方法、範疇與定義、授權與運作規範、透明度要求,以及獨立性和利益衝突管理等。此外,ESMA作為主要監管機構,將擁有強大的執法權,包括對違規行為的罰款權力及監管費用的收取。

 

評比機構除需取得ESMA授權外,還需符合嚴格的透明度與獨立性要求。例如,禁止同時提供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其他商業服務,並要求建立內部程序以防止利益衝突。

 

對於希望進入歐盟市場的非歐盟評比提供者,則需接受一系列審查和註冊程序,以確保其符合相關標準。

 

給台灣的啟示:制度透明化與法制規範

 

法案背後的主要目的是提升永續治理評比活動的品質,防止因資訊不透明或評比標準不一致而導致的市場亂象。《全國律師月刊》特別指出,歐盟此舉有助於建立一個值得信賴的永續金融市場,並進一步保障消費者與投資人的權益。

 

例如,規範中明確要求評比機構公開評估方法及基礎數據,確保評比結果的可靠性與公正性,同時也讓投資人能更清楚地掌握企業的永續表現,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做出錯誤判斷。

 

對於已開始推動永續資訊揭露的臺灣,歐盟的這項法案無疑提供了重要參考。

 

儘管臺灣已建立相關資訊揭露平台,但對於永續治理評比活動的監理和法律規範尚屬空白。《全國律師月刊》文章作者建議,臺灣可以借鑑歐盟的法案架構,建立一套具有透明度、自我審查機制的評比體系。

 

此外,為避免企業「漂綠」或「漂善」現象,臺灣應制訂更具體的法律規範,要求金融機構及企業提供完整且可信的永續資訊。專家認為,這將有助於提升市場競爭的公平性,並為投資人提供更穩定的決策依據。

 

全球永續發展的浪潮下,透明、公正的評比制度將成為金融市場不可或缺的一環。臺灣如何抓住這股趨勢,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永續金融環境,正成為未來政策制定者的重要課題。

 

專欄作者|林木興介紹  

彰化半線人,永續法學者、制度工程師,東亞風險治理與法學研究,興趣為預防法學、經濟公法、科技法學、永續治理。曾任工程師、政府法務、水權審查員,持續推廣臺灣三軸轉型(TW3X)、氣候治理、永續能源、化學安全、責任投資、企業與人權。本專欄屬於個人論述不代表任職單位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