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災害不斷成近期研討焦點
2023年終,台灣災害管理學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聯合舉辦災害管理年度研討會議、防災科技學門計畫成果發表。
其中一場與化學防災高度相關的場次上,銘傳大學博士生以2018年桃園敬鵬重大工安事故為例,探討災後調查如何提升化學災害現場安全,而政治大學博士生則是以今年屏東明揚重大工安事故為例,揭露非營利組織慈濟基金會如何與政府在應災工作中跨部門協力。
其中明揚重大工安事故還在在災害調查當中,而兩篇研討會論文顯示化學災害頻傳,學界也正在想方設法因應,以避免化學災害重蹈覆轍、或是公私合作一起因應。
明揚重大工安事故於2023年9月22日,發生在屏東縣加工出口區內。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化學安全問題,造成環境污染、工廠被勒令停工,更導致10人死亡、上百人受傷,其中包括第一線救災的4位消防員。
該公司為上櫃運動休閒公司,因為發生重大火災損失財產約新台幣10億元,有保險理賠待確認、須自行負擔15%自負額,工廠與增建工地全面停工,並且由當地縣政府依法裁罰240萬元,裁處原因主要為: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未依規定提供搶救必要資訊、未依法申報現場儲存公共物品管制數量,亦即化學物質登錄及其防災揭露不確實。
事故其來有自,源於工廠興建
明揚重大工安事故其來有自,該公司有一連串的脫法行為。例如從工廠設置之初、依據建築法規定,因為使用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30倍,理應申請安全管理規定較為嚴格的建築類別,但是未依法申請或變更為適當的建築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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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影響防火區劃、防火避難設施、消防設備等工廠附屬設施,忽視工廠作業員工、鄰近其他公司的職業安全,在火災事故發生時缺乏消防安全保障。
另外,該公司忽略化學安全,在大火發生時可能促進不同化學物質間反應,導致對於消防員產生緊急應變時的科學不確定性,消防員也可能來不及在火場中行使退避權。
企業未能自律,有待政府他律
該事故造成外界對於該公司永續報告書內容的注意。該公司的高階董事、專業經理人,可能忽視最基本的公司治理原則,未能法規遵循建築、消防相關規定之外,相較於相同產業的其他公司而言,該公司離職率偏高,凸顯對於ESG社會層面勞動權益保障不足,亦有離職員工表示存在作業環境改善的空間。
另外,在勞動檢查方面,加工出口區管理、附加勞動檢查的職能,可能導致經濟與勞動職能之間的利益衝突。因此在該公司未能自律、政府部門難以他律的情況下,該事故的發生適用瑞士乳酪理論,凸顯建築、消防、環境、勞動、經濟等不同部門的企業法規遵循與政府聯合執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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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署對於消防員有化學防災訓練規劃,完訓率及其效能有待完備,然而即使消防員百分百完成訓練,仍然難以辨識災害現場的化學物質風險。
從自助、互助到公助的角度,企業本身最清楚化學物質運作狀況,理應從工安衛部門、工程部門訓練自己的防災人員,並且對於其他勞工進行化學安全教育。
再者是與地理鄰近公司成立聯合防災組織互助救災,而後才是依賴消防員、化學署而公助救災。
更重要的是,永續報告書除引導企業法規遵循之外,也是企業揭露資訊、敬請外界指教的起點,公司做好法規遵循之外,同時也是在避免災害發生,因為法規引導企業防災。企業高層從公司治理、社會共善,到金管會新近強調的環境保護,明揚重大工安事故有跡可循。
專欄作者|林木興介紹
彰化半線人、科技法學者,任職中研院環變中心、台大風險中心,曾任工程師、政府法務、水權審查員,持續推廣氣候韌性、永續能源、化學安全、ESG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