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主其事的主管、高幹、領導們,打著尾牙的大旗,大聲吆喝不參加尾牙,就是不認同團隊合作精神和所屬單位的價值,把逃避參加尾牙或是不積極融入尾牙脫序行為的人,視為不合群的傢伙。
當然這種荒誕不經的尾牙情事,雖時有所聞,但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是特例才會引起媒體關注和批判。大多數的尾牙應該都是辦得合情合理,提供員工在歳末年關之際,一個歡樂氣氛的聚會,穿插一些餘興節目,渲染熱鬧氣氛。上司一改平日的嚴肅面貌,放下身段或變裝表演,或引頸高歌,滿心歡愉地和同仁打成一片。而屬下感念雇主業者的用心良苦,珍惜工作夥伴關係的融洽,也有自動自發地去準備演練一些才藝表演,安排搞笑橋段來自娛娛人一番。
追溯尾牙的傳統,在以往農業為主的社會和經濟形勢,一分薄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勞動力的運用是以一個家族為主幹,人多好辦事,幾乎所有的食衣住行都在一個既定的家庭人口中來促成。相對而言,工商業的活動是比較少的,而參與的人則是以師徒關係為主,師傅也是老闆雇主,除了傳授技藝、知識和經驗之外,也對徒弟管吃管住。
一年結束當下,在夥計徒弟們返鄉之前,由老闆師傅來擺下一席,一方面提前過年,感謝夥計徒弟們一年的努力,同心協力一起工作。在平日嚴謹的師徒和老闆夥計關係之下,放下身段,彼此互相尊重的吃上一頓豐盛大餐。當然雞頭所指的方位就是被炒魷魚的涵義,這也是另外一個來描述尾牙未必全然是個快樂場合的軼事。
現在的社會和經濟形態,尾牙活動已經和原先的義意相去甚遠,老闆師傅和夥計徒弟的人情味關係,已經被勞方資方的法律契約取代。一年四季,任何時點,老闆都可以找受雇者聚餐,主從關係是依雇用合約來互相,沒有一定非要等到尾牙才能歡聚,或是用雞頭來暗示某個人該識趣走人。
然而這幾年,臺灣的尾牙演化到一個令人疑惑的地步。先花上五、六十萬找個主持人,再揮霍數百萬邀請天王天后現身和老闆業主同台唱歌,租個大會場席開百桌,大吃大喝之際,老闆幸福之手來抽獎發紅包,一個尾牙的費用都在千萬元以上。
想想在這樣一個大場面鬧轟轟的尾牙,工作一年的同事真的可以共進一餐,增加彼此感情嗎?在超級巨星的光環和五光十色的演唱會氣氛之下,老闆業主真的可以慰勞到員工,還是僅滿足自己不可點破的虛榮?
為了趕場,那些巨星或歌星是真槍實刀的賣力演出,亦或是對嘴虛應一番,草草了事?坐在台下的員工,吃著中央廚房供應的預熱料理,巴望著台上幸運之手是否撈出自己手中的號碼,同桌吃飯的同事可能也是爾虞我詐了一整年,完全沒有聯誼的動機。
如果可以把尾牙經費,按照員工的績效表現,實實在在地把年終獎金的紅包再加大,可能對一般薪水階級的人而言,其實質意義遠遠大過於參加一個喧鬧脫序的尾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