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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產品全生命週期納管、導入循環標誌,台灣循環經濟迎來哪些改變?

「資源循環推動法」三讀通過!產品全生命週期納管、導入循環標誌,台灣循環經濟迎來哪些改變?
撰文: 數位內容部     分類:E永續環境     圖檔來源:環境部提供 日期:2026-06-03

台灣推動循環經濟重要歷史時刻!立法院2日三讀修正通過《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部分條文,並更名為《資源循環推動法》。環境部表示,台灣過去以「末端處置」為主的廢棄物管理模式,未來將逐步轉向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為核心的循環經濟思維,促進廢棄物轉型為可再利用資源,強化循環產業鏈發展,提升資源使用效率與產業韌性。

循環台灣基金會董事長黃育徵也在臉書發文表示,《資源循環推動法》不只是新增一部法規,更代表台灣開始以資源循環作為治理核心。他也提出「循環三部曲」,期待透過好治理,讓更多創新好點子成為真正可落地的好生意。

設立「資源循環推動會」,產品全生命週期納入管理

 

環境部指出,面對資源耗竭、國際綠色供應鏈轉型趨勢及全球氣候變遷,資源循環已成為國家永續發展與產業競爭力的重要關鍵。此次修法以「源頭減量、資源循環」為核心方向,推動產業由線性經濟全面轉型為循環經濟,開啟臺灣循環新時代。

 

此次修法首次將產品從設計、生產、消費、回收至再利用等全生命週期納入管理制度,未來政府將制定國家資源循環計畫,並設立跨部會「資源循環推動會」,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共同推動循環經濟發展。

 

此外,此次修法亦導入綠色設計制度,未來得指定產品及營建工程採行易拆解、單一材質或使用一定比例再生料等設計方式,從源頭降低資源浪費及提升再利用效益。同時,也可指定業者採取重複使用、減少使用、延長使用或禁限用等措施,降低對原生資源依賴。

 

循環經濟延伸至消費端,為產業創造新商機

 

除了從源頭減量著手,此次修法也將循環經濟的概念延伸到消費端。未來產品若使用再生材料,或具備耐用、可維修、易回收等特性,將可透過循環標誌及資訊揭露制度,讓消費者更清楚了解產品的環境價值,作為選購參考,進一步帶動循環消費市場成長。

 

在需求端方面,政府未來將優先採購循環產品,並鼓勵企業擴大循環採購,希望透過公私部門共同投入,為循環產業創造更穩定的市場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修法也新增「創新實驗沙盒」機制,讓循環技術或新商業模式能先在受控環境中進行測試與驗證,降低創新門檻,加速技術落地與產業發展。

 

環境部指出,資源循環不只是廢棄物管理議題,更牽涉產業競爭力、供應鏈韌性及淨零轉型。隨著相關制度逐步上路,未來如何讓更多資源留在產業鏈中循環利用,並轉化為新的經濟價值,將是台灣推動循環經濟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