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環保署(現環境部)提出四大減塑膠項目,鎖定塑膠袋、免洗餐具、飲料杯、吸管等四大類一次性塑膠用品,目標2030年逐步禁用,並走到強化價格與全面禁用,但據環境部統計,目前僅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減量或限用達標。
環境部長彭啓明也坦言「7年了仍未達標」,宣布導入循環經濟、從源頭進行綠色設計與減量方針,將減塑項目將從4項擴大到6項,新增「零售包裝」與「網購包裝」。
環境部自2002年起推動減量管制措施,並於2018年針對塑膠袋、免洗餐具、飲料杯及吸管等4大一次性產品提出減量或限用的期程。環境部指出,新版的一次用產品減量里程碑將新增納入零售商品與網購包裝,一次性塑膠用品除了限用與禁用,也將導入「源頭減量」與「循環經濟」等經濟動力。
環境部2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過去減塑採取「禁限用」作法,雖然成效顯著,但強制性措施對民眾生活韌性的挑戰日益增加,因此參考歐盟《包裝及包裝廢棄物規章(PPWR)》趨勢,環境部正式設定轉型指標,以2024 年為基準年,設定2030年一次性石化塑膠產品減量5%、2035年減量10%的階段性目標。
彭啓明表示,過去管制購物用塑膠袋、免洗餐具、飲料杯、吸管4項減量措施雖有成效,但受新冠疫情影響,外送與網購高速成長導致包裝容器激增,例如紙餐具就增加1.3倍,顯見單一禁限用管制作法已面臨瓶頸。
這次轉型將跳脫單一禁限用手段,以強化付費取得、導入經濟誘因、政策採階段性實施、擴大管制場域及加強公眾教育等措施為可強化推動的作法,因此在新里程碑架構下,管制項目由4項擴大為6項,新增「零售包裝」與「網購包裝」。
減塑管制項目由4項擴大為6項,新增「零售包裝」與「網購包裝」。圖片來源:環境部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補充,未來6品項的行動核心架構,將由公部門、大型企業、販賣業、公共場域、市場市集及零售通路等6大場域率先著手。購物袋與餐具推廣部分,推動「減塑市集」鼓勵自備或使用二手袋,2026年擴大市集減塑方法,2027年外擴減塑市集推動區域。
2030年大型活動、公部門內用不再提供免洗餐具;2026年5大離島領熱飲外帶自備杯享優惠,2027年百大企業加入循環杯清洗或租借體系。2027年輔導替代吸管材質並推廣就口杯。
包裝輕量化部分,2026年至2027年:,先用鼓勵方式裸賣及可重複包裝產品、自有品牌包裝友善化;2026年開發智慧軟體與包裝優化,2027年規範實踐優化。
彭啓明說,立法院各部會的便當,幾乎只有環境部使用循環餐具,自己走進傳統市場,看到很多塑膠袋的使用,100個人裡可能只有幾個人有自備環保袋,可見要改變消費習慣真的很難,然而減塑需長期經營,禁限用仍是重要工具,但必須搭配循環經濟與行為轉換,例如綠色設計、替代材質、產業上下游、橫向合作才可能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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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授權轉載自聯合報,原文見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