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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保法三讀通過,闖庇護核心區最重罰50萬!為什麼要制定?有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不夠嗎?

海保法三讀通過,闖庇護核心區最重罰50萬!為什麼要制定?有海洋產業發展條例不夠嗎?
撰文: Greenpeace 綠色和平     分類:E永續環境     圖檔來源:Shutterstock 日期:2024-07-15

歷時5年,《海洋保育法》12日在立院三讀通過,任何人及海陸域交通工具禁止進入海洋庇護區的核心區,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 50 萬元罰鍰。

綠色和平回顧倡議歷程,指出海洋專案透過小琉球水下生態調查、六大海洋觀光區生態壓力數據以及臺灣漁港市場常見魚種調查,揭露臺灣海洋現正面臨「漁業資源衰退,生物多樣性下降,觀光資源受損」三大挑戰,並成功凝聚 16 萬人的力量,以連署、電話陳情等行動推動《海洋保育法》的立法工作。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臺灣海洋生態十分豐富,卻長期疏於監測保護,如今海保法順利三讀,將是反轉海洋資源每況愈下的契機。」

 

「然而,海保法立法僅是守護海洋生態的開始,主管機關接下來必須透過科學監測,全面盤點臺灣海域生態資源現況,並透過分級管理、資訊公開機制,穩健推動海洋庇護區劃設,並處理現行保護區如同紙上公園的老問題,才是確保海洋生態能否永續的關鍵」。

 

綠色和平呼籲海委會應於一年內提出「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接軌全球「2030 年前保護 30% 海洋」的目標,讓世界看見臺灣守護海洋的決心,給生態、漁業與觀光一個共榮共好、永續發展的機會。

 

什麼是《海洋保育法》?為什麼《海保法》應優先制定?

 

2019年,臺灣通過了《海洋基本法》,明定政府須在 2 年內完成制定基於生態系統為基礎的保育法令,即《海洋保育法》(以下簡稱《海保法》)。

 

有了《海保法》,將可以優先保護自然海岸、重要海洋生物棲息地、特殊及瀕危物種,針對各種海洋開發措施也必須採取衝擊減輕措施、生態補償或其他開發替代方案。不僅如此,海洋基本法也要求必須劃設海洋保護區,致力復原海洋生態系統及自然關聯脈絡。

 

因此,《海保法》將有利於劃設與整合海洋保護區,並制定管理、執法、監測措施,有效促使海洋生態資源復甦,達到永續海洋的願景。

 

《海洋產業發展條例》被視為更優先的法案。《海洋產業發展條例》旨在刺激經濟發展,勢必消耗海洋資源或影響海洋生態環境,若沒有《海保法》以保護海洋、永續資源利用為前提發展海洋產業,將導致「經濟發展先決」的走向,難以達成保育海洋、維護生物多樣性與資源永續利用的目的。

 

臺灣沿海拍攝到絢爛的珊瑚群和可愛的小丑魚,這些美麗的海洋生態亟需全面的保護和法規。圖片來源:Greenpeace

 

《海保法》的目的和要點是什麼?

 

《海保法》針對的即是臺灣管轄的海域、海中生態與環境的維護和保育,以避免生物多樣性喪失和資源枯竭。

 

臺灣海洋資源與生態健康已大不如前,綠色和平於 2021 年發布《滅絕危機:臺灣海洋生物保育現況與建議》研究報告,指出過去 30 年間,過度捕撈導致漁獲量銳減超過 90%,更有近超過一半的常見物種變得稀少。

 

2023 年,綠色和平公開最新調查結果《六種臺灣漁港常見魚類體長調查》,揭露臺灣漁市常見的魚類,皆有超過 7 成未達成熟體長就被捕撈,反映出海洋資源日漸枯竭。

 

這些研究調查都是為了趁還來得及扭轉海洋危機之前,推動政府加速制定《海保法》。

 

2022年,綠色和平與多個在地環團、海洋生態專家學者、律師等人,共同擬出民間支持的《海保法》草案版本,期待加速立院審議通過。圖片來源:Greenpeace

 

《海保法》涵蓋的層面廣泛且複雜,包含生態復育、漁業發展、科學研究、觀光經濟、資源運用等。綠色和平與 16 個在地團體、專家、律師、立委共同擬出 5 大重點,促請政府採納:

 

1. 2030年前保護30%海洋

 

科學家建議全球必須在 2030 年保護至少 30% 海洋,盡可能地擴大所有生態系的保護,達成永續利用的目標。因此應保護至少 30% 以上臺灣周遭可管理海域,以解決海洋資源枯竭問題,恢復生物多樣性。

 

2. 整合管理所有海洋保護區

 

目前臺灣已設立 46 個海洋保護區,但根據海洋保育署於 2021 年針對 22 處做的成效評估,沒一個保護區達標,可見大部分現行的海洋保護區缺乏管理和監測,形同虛設。由於不同海洋保護區是由不同法源所成立,獲得的資源不一,導致於法統合、落實改善的狀況。制定《海保法》將有助於統合海洋相關政府機關,目標為有效管理及監測各類海洋保護區。

 

3. 設置海洋保育執法人員

目前尚未有專為海洋保育的執法人員,導致取締和執法難以落實。為管理海洋開發活動,應增加專責執法人員,讓生態破壞、海洋污染等問題能有效防範。

 

4. 氣候變遷因應成為目標

健康的海洋有助於減緩氣候變遷,而氣候穩定也可以阻止海洋環境惡化。因此在保護海洋的規畫中,也必須考量減碳、儲碳、海洋調適能力,使海洋生態修復,將能減緩氣候變遷問題。

 

5. 落實公民參與和監督

臺灣的海域是所有人民所共有的,各地區也有不同的環境挑戰和需求,因此,海洋保護區的劃設須納入公民參與機制,確保在地社群有足夠溝通機會。

 

2022年9月14日,綠色和平發起水下淨海行動,於澎湖縣望安島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東側海域,發現大量廢棄漁網,甚至有魚隻、螃蟹受困其中。圖片來源:Greenpeace

 

為什麼必須三讀通過《海保法》?

 

自 2019 年通過《海洋基本法》,照理說應在 2021 年完成制定《海保法》,如今進度卻大幅落後,立法程序延宕不前。

 

其實為了加速審議,綠色和平早在 2022 年初就與 16 個在地團體、多位專家學者、律師、立委合作,擬出民間支持的《海保法》草案版本,並獲得超過 20 位跨黨派立法委員提案連署,且完成一讀。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委表示:須待行政院送出「政院版草案」後續審。

 

行政院在 2022 年 6 月曾公開表示將儘速送交《海保法》草案至立法院審議,卻未履行承諾。事實上,基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即便沒有「政院版草案」,立法院都有權力審查,而目前在立法院的六個版本,可以說是綽綽有餘。

 

令人擔心的是,如果《海保法》沒有在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法案審查會期內三讀通過,來年立委改選,《海保法》的所有立法工作都需要從頭來過,過去眾人的努力只能前功盡棄。因此綠色和平極力倡議,要求立法院即刻啟動審查,力促三讀通過!

 

2023年4月11日,綠色和平行動者於立法院研究大樓前,展開大型布條「三讀海保法NOW!」,要求各黨團總召立即承諾在5月31日前三讀通過海保法。圖片來源:Greenpeace

 

綠色和平如何推動《海洋保育法》?

 

綠色和平推動保護全球海洋已數十年,臺灣團隊在 2021 年正式展開專案,與專家學者、漁民、臺灣在地團體聯手推動制定《海保法》。

 

這幾年來透過發布多份調查報告揭露臺灣海洋現況、與多位名人合作呼籲保護海洋,以及舉辦 10 多場系列講座、淨灘、街講、攝影展、水下淨海,並號召 283 店家共同響應,凝聚公眾聲量要求政府正視海洋危機!

 

2023 年 3 月 9 日,綠色和平與環團、漁民於行政院外召開記者會,指出六種臺灣漁市常見魚類皆超過 7 成未達成熟體長,對比 30 年前的魚隻體型更是大幅縮水,顯見臺灣海洋資源正邁向枯竭,呼籲政府立即正視無魚危機,在 3 月底前送出《海保法》草案!

 

2023年3月9日,綠色和平於行政院外舉辦「下一代,魚季猶存?」記者會,揭露臺灣沿近海6種常見魚類的體型明顯變小,顯示海洋已面臨資源枯竭的危機,要求行政院盡速交送《海洋保育法》進立法院審議。圖片來源:Greenpeace

 

2023 年 4 月 11 日,綠色和平行動者在立法院研究大樓前,展開大型布條「三讀海保法NOW!」,要求各黨團總召立即承諾在 5 月 31 日前三讀通過《海保法》。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現場致電四位總召後,國民黨總召曾銘宗、民眾黨總召邱臣遠、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皆現身表示支持,唯獨民進黨總召柯建銘未出面。

 

2023年4月11日,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現場致電各黨團總召,促請承諾盡快三讀通過《海保法》,國民黨總召曾銘宗、民眾黨總召邱臣遠、時代力量總召邱顯智皆現身表示支持。圖片來源:Greenpeace

 

2023 年 4 月 13 日,綠色和平團隊前往立法院,在民進黨內政委員會召委莊瑞雄記者會中現身,面對面要求盡速排案審查《海保法》,必須把握時間確保三讀通過,獲廣大媒體報導關注。期待透過大眾發聲和施壓,催促政府立即送審《海保法》,不容拖延。

 

※本文授權自綠色和平,原本見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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