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產業界看法,證交所、櫃買中心等本周起緊鑼密鼓連開三場公聽會,金管會、環保署等相關部會官員也會列席,作為「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的決策參考。據了解,證交所上周找來國內四大會計師事務所開會,聽取對新制的意見。
金管會在一月十三日預告「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提出上市櫃公司揭露碳排的三項原則;首先,對象依公司實收資本額自二○二三年起分階段推動,鋼鐵及水泥產業則自二○二三年起揭露;其次,揭露內容涵蓋溫室氣體直接排放(範疇一)及能源間接排放量(範疇二);第三,分階段揭露至與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相同。
相關人士透露,明年實施的第一階段鎖定水泥、鋼鐵業,與資本額一百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此外,揭露的範圍擴大到「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範圍」,也就是說,不只公司總部,國內分公司和子公司、廠辦等碳排一律得盤查和揭露,不能以「抓大放小」的方式選擇性揭露,但新制明年就要上路,對產業界將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
此外,新制對金融產業的要求也會高一點,目前的方向是金融業的部分會遵循綠色金融二點○的方案另訂規範,但規範細節目前還不清楚,主管機會將另外找金融業討論。
不過,產業界表示,如果將公司自有資產出租供他人使用,這部分碳排是否屬於要盤查揭露?盤查國外分支機構的排碳量時,如果國外盤查和認證標準和國內不同,國內主管機關認不認,是否只認國內標準?政府必須在新制上路前先說清楚,才有利業者遵循。
另外,業者在進行碳排查時和台電的電力排碳係數有關,但有業者反映,經濟部能源局都是隔年核定台電前一年度的電力排碳係數,往年多半在六月底出爐,但二○二○年的係數卻拖到二○二一年九月才公告,往後如果又發生公告延後的情況,試問要採用哪一個係數計算碳排?
也有產業界指出,碳盤查和揭露是一回事,盤查後須有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目前環保署公布的合格查驗機構有七家,屆時驗證能量是否足夠也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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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授權自聯合新聞網,原文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