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家離岸風電開發商在承諾不同程度的國產化後,取得風場併網資格,需在2021、2022年併網的沃旭、達德及CIP,也展開首波產業關聯性審查,將目前已與台灣供應商所簽的合約交給工業局確認。依遴選規則,3家業者風場的塔架、電力設施、水下基礎均需為本土生產。
僅半數下單中鋼 能源局發出改正函
然而去年底工業局審查後,認為沃旭風場所需的112隻水下基礎中,僅半數下單中鋼,同時國內仍有像世紀鋼等廠商表明能提供水下基礎產能,因此認定沃旭未通過產業關聯性審查。日前能源局也已發出限期改正函、要求沃旭需在60天內提出改善方案。
據了解,工業局主張,依遴選規則,業者只要承諾國產化、就是「必做」項目,沃旭應盡可能做到每座水下基礎都在台採購;此外,如果國內業者仍有產能,沃旭就不應逕自放棄採購機會。
沃旭能源(Ørsted)在去(2018)年11月宣布將下單中鋼旗下興達海基56座水下基樁訂單。圖中興達海基董事長王亞洲、右沃旭能源台灣區董事長柏森文。(資料照,尹俞歡攝)
增加台廠有風險 協商後各退一步
沃旭則認為,自家風場所採用的套筒式(jacket)水下基礎有一定技術含量,非任何廠商都能接單,且新進供應商需磨合期、若再增加台廠將為風場建造帶來更大風險,因此拒絕加碼。雙方為此多次開會協調,最後決定各退一步,改增加在台採購技術含量較低的基樁(pin pile)。
兩邊齟齬看似暫時化解,但當沃旭提出基樁採購量,又讓工業局不滿,認為所有風場所使用的基樁都應該下單台廠、不該有所保留。沃旭則認為,單一業者可接單量有限,若將單全給1家業者、再任由業者轉包,已違反自家風場採購流程,雙方協商再度觸礁。
依《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容量分配作業要點》規定,若沃旭未能在限期內改善,將視為違約,最嚴重將取消併網資格。據了解,工業局也曾與業者討論是否要因此取消沃旭2021年2座風場之一的併網容量、改由其他業者接手,但目前仍未定案。
恐釀投資計畫喊卡 沃旭:政府過度嚴格要求
沃旭預計2021年有2座、裝置容量共900MW的風場將併網發電,原訂今年3月就要做出最終投資決定,後受產業關聯性審查影響而延至4月。如今與政府、廠商協商不順,若4月底前仍無法定案,將延誤風場完工及併網時程,最終恐致風場投資計畫全面喊卡。
沃旭能源台灣董事長柏森文也證實,2021年大彰化風場原預定今年5月重啟陸上工程,現在可能會因未能通過產業關聯審查,讓風場建設、投資繼續停擺。
沃旭指出,政府對於產業關聯性原則過度嚴格的要求,「已經快成為壓倒離岸風電產業鏈的最後一根稻草。」沃旭直言,若不計技術能量、成本、交期與不同風險等評估狀況,硬要執行僵硬且不切實際的本土化要求,只會造成風場建置延期。
經濟部強調:有承諾國產化,都需確切執行
面對沃旭的國產化難題,經濟部常次林全能表示,目前已請沃旭針對國產化不足處提出改善方案,若對方認為國內產量不足,也可提出證明,再由經濟部針對個案狀況進行實質檢視。但他也強調,依業者在遴選時自行提出的產業關聯性計畫,只要有承諾會國產化的項目,都需確切執行。
工業局長呂正華也指出,產業跟能源政策要一起往前,業者如有不滿,政府會盡量調和,但仍需以國產化政策為主。至於究竟國產化項目所謂「必做」應執行到何種程度、以及如何認定國內確實有風場所需的產能,呂正華僅表示,國產化內容依產業關聯方案政策執行,而審議委員有政府及產業代表,應能充分掌握台廠生產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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