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頂光電8月上路,每年發電量約等於20萬戶家庭用電
環境部今(27日)舉辦「115年政府永續長聯盟論壇」,聚焦淨零光能、深度節能、建築能效等議題。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以行政院永續長身份出席,她致詞時表示,光電是淨零轉型的重要關鍵,根據經濟部盤點,公部門包含國營事業在內,現有及未來潛在可建築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總量可超過1GW。
環境部27日舉辦「115年政府永續長聯盟論壇」,聚焦淨零光能、深度節能、建築能效等議題。圖片來源:環境部
目前內政部已修正屋頂光電規定,未來新建、增建、改建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的私有建築屋頂,都必須強制增設屋頂光電,估計每年可增加660MW(千瓩)容量,相當於20萬戶家庭用電,預計2026年8月底正式上路。
除了強制性規定,鄭麗君提到,內政部的「老宅延壽」計畫也鼓勵增設屋頂型或立面型太陽光電,協助老舊建築提升建築安全,產生的電力除可躉售增加收入外,未來研議優先提供給公共設施或家戶使用,節省電費並提升能源韌性。
經濟部也針對屋頂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建築,鼓勵汰舊換新並規劃提高自發自用補助設備經費,新設太陽光電設備每kW可補助3千元,希望帶動屋頂光電普及化。
屋頂光電2025年設置容量達9.9GW,占整體太陽光電發電量超過一半。圖片來源:擷取自經濟部簡報
立面型光電不只發電,還可幫室內降溫、換碳權
除了屋頂光電外,太陽能板也可融入建築外牆設計,也就是建築整合型太陽能(BIPV),其中立面型光電是重要應用之一。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指出,建築物向陽立面若設置太陽能光電板,除具備發電效益外,也能減少陽光直射室內、降低室內溫度;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更進一步透過彩繪型立面光電設計,降低折射對環境與景觀的影響。
至於立面型光電的發電潛力與適用場域,董建宏指出,目前仍在盤點階段,除公部門建築外,也將與教育部討論,評估公立大學等場域的導入可行性。今年預計先與環境部合作,在環境部建築外觀設置立面型光電。
董建宏也提到,目前正在研議立面型光電鼓勵措施,包括與環境部討論考慮給予一定的碳權(自願減量額度),並與金管會研議針對設置立面型光電的企業,給予ESG方面獎勵;同時也將與經濟部研議能源補助等。
針對光電如何換碳權?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可以透過電力排碳係數計算出,由傳統用電轉為太陽光電後的減碳量。目前國內已有相關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方法學可供參考,業者可依此申請自願減量專案,取得碳權(減量額度)。
彭啓明指出,從減碳意義來看,綠電憑證在某種程度上具備類似「碳權」的概念。的確有部分企業反映,期盼未來能將再生能源發電所產生的「電力」與「環境效益」分開交易,使其功能更貼近碳權,但相關制度目前都尚未啟動,仍需一段時間研議。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為台灣首座採用立面全彩太陽能光電外牆的建築。圖片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