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在 115 年 4 月 9 日預告修正《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這次最重要的重點之一,就是第七條修正。主要是為了增加綠電市場供給彈性,讓「未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購售契約者」的餘電,也可以取得憑證並讓與用戶,藉此擴大再生能源憑證流通量。 聽起來很難懂?沒關係,讓我們一起來慢慢了解台灣的綠電市場的操作模式。
全球追求淨零碳排腳步不停歇,以出口為導向的台灣廠商面對來自客戶的龐大壓力;然而,台灣綠電供給發展卻還沒跟上,也讓許多中小企業擔心面臨掉單危機。 綜觀台灣綠電發展,面臨過度仰賴光電、土地資源珍稀、電證合一抑制綠電投資等關卡,想維持台灣廠商的競爭力,改變迫在眉梢。
RE100國際倡議已然成為減碳趨勢,包括台積電在內,台灣至今有21家企業加入RE100,寫下使用100%再生能源的承諾,且不能晚於2050年達成此一目標。不過業界認為,國內環境綠電供給不足、儲能成本過高,電證合一制度等條件影響之下,想要完成RE100可沒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