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15日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草案明定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劃設海洋庇護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分別採行不同規範密度之管制事項。 同時,為打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Illegal、unreported、 unregulated,IUU))漁獲物或漁產品進口,行政院也通過農業部擬具的「遠洋漁業條例」第14條之1、第36條之1及第47條修正草案,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美國勞動部於9月6日發布最新「童工及強迫勞動製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再度將臺灣遠洋漁船所捕撈的漁獲列入名單中,這是臺灣遠洋漁業繼2020年首度上榜後,第三度遭列名。